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透析提升

点赞:28209 浏览:13077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欠缺是影响其就业的重要因素,使其就业不仅“难”而且“险”.而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学生自身主观认识的偏差和客观上学校、家庭教育的缺失.因此为充分保障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就必须从增强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加强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维权平台建设,建立大学生就业问题档案以及发挥校园文化主阵地作用等方面入手,大力提升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

关 键 词 大学生 就业法律意识 原因分析

作者简介:耿瑞珍,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经济法学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是一个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毕业即失业”一语道破了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困境.“就业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学校、社会、体制的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而综观近年来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发现,大学生在就业时不仅要接受“难”的挑战,还要面临“险”的威胁.其中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普遍欠缺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法律意识的欠缺一方面导致大学生自身权利得不到保护,另一方面大学生的有些行为也损害到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且这种损害最终又会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度的进一步增加.因此提升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保障和促进大学生就业不可或缺的内容.

一、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的表现及影响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由于法律意识的欠缺,导致大学生自身权利受损.比如第一,性别歧视,尤其是女大学生在这方面最为明显;第二,规避劳动合同的签订或者以就业协议代替劳动合同;第三,试用期的滥用;第四、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霸王条款”.大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往往只有签与不签的选择权,而没有与用人单位讨价还价的权力,所以面对用人单位的一些“霸王条款”,其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第五、由于法律意识的欠缺而造成的其他一些问题如:相似度检测陷阱,陷阱、虚检测招聘等等.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无一不是因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欠缺造成的,面对这些问题,很多大学生不知道如何正当地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对于自己所受的损害无动于衷,而有些学生虽然意识到了权利被侵害,但是在强大的就业压力下,很多人选择了忍气吞声,不敢与用人单位相抗衡.虽然生活中也有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但是这种案例却少之又少.所以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欠缺很容易给自己的就业权利带来损害.

大学生就业中法律意识欠缺的另一个表现则是其自身的有些行为会损害到用人单位的利益.比如,有些大学生为了获得用人单位的关注,在求职过程中弄虚作检测,伪造各种材料,骗取用人单位的信任和好感;其次是有些学生在求职的过程中“骑着马找马”,会和很多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意图从中选择自己最为理想的一个.以上这些行为在很多大学生的意识里面并非违法,最多只算是不道德而已,但是这些行为已给用人单位的利益带来了损害,并且这种行为的负面影响最终也会再回到大学生群体中.因为用人单位在有了前车之鉴后,必然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所以必然也会给大学生的就业增加一些新的限制性条件,这样的结果只会再次加重大学生就业的难度.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透析提升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大学生就业的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大学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15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技巧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前言 职称论文适用: 论文发表、职称评中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技巧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所以,大学生就业中法律意识的欠缺,不仅使其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也会损害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且这种损害最终又会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度的进一步增加.

二、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就业中法律意识的欠缺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总体来讲,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一)主观原因——大学生自身认识的偏差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的主观原因在于大学生自身对于就业缺乏全面的认识,对于学法和求职的关系也缺乏正确的看待.

就业不仅仅是一个结果,即找到一个适合于自己的工作,还在于如何找到一份工作.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引导下,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都有了很大的自主权和选择权.近年来随着大学毕业生人数激增以及高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出现结构性错位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就业难以实现供需平衡,因此“就来难”就不可避免.而大学生在就业中又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并且就业法律意识普遍欠缺,所以在就业中不仅要接受“难”的挑战,还要面临“险”的威胁.之所以“险”,就在于就业过程中大学生权利屡遭侵犯.同时大学生自身在求职过程中也会出现违法现象.所以如果大学生对于就业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不了解学法对于求职的意义,就不可能主动加强自身的就业法律素养.

(二)客观原因——学校、家庭教育的缺失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欠缺的客观原因主要在于教育,其中一方面是学校教育;另一方面是家庭教育.

1.学校教育方面:

第一,高校普法教育中职业法教育的缺失.我国目前有不少高校设有法学院,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部分受过专业法学教育的学生在全国大学生中所占比例毕竟是少数.虽然高校课程设置中会针对不同的专业开设一些专业法课程,如针对保险专业的《保险法》等等,但这些内容对职业生活来讲并不具备系统性,而且并非所有的专业都开设了专业法.所以学生对于系统的职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缺乏.另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也难以独担重任.虽然基础课作为一门高校必修课,担当着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而且职业生活中的法律也是基础课中的内容之一,然而基础课存在着内容多课时少的缺陷.另外教材内容的设定是以普法为目的,因而涵盖面虽然很广,但是具体到每一部分,信息量却极为欠缺,而针对职业生活中法律的介绍只是整个教材法律内容的一小部分,其信息量更是可想而知,所以囿于各方面的限制,仅依靠基础课来开展大学生的职业法教育也存在很大的困难.

第二,就业指导工作的局限性.近年来各高校都设置了就业指导中心,并开设了就业指导的课程,帮助大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社会职业需要,选择并确定有利于发挥个人才能和实现个人理想的职业.然而在实际教学和工作过程中都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从就业指导队伍建设上看,目前在各个高校中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人员较为庞杂,素质也参差不齐,并且绝大多数缺少法律专业背景,对于大学生就业中极为重要的一些法律法规缺乏全面正确的解读,更不可能对学生做出较为专业的指导.从就业指导工作内容上看,指导工作侧重于政策的解读与落实,现时代求职、择业观念的树立,求职技巧的培训等,这些内容对大学生就业无疑也是很重要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面对大学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屡屡出现的侵权与违约事件,这些内容的培训显然无法应对以上问题,所以在当前和今后的就业指导工作中必须帮助大学生树立依法就业的理念,提升其就业法律意识,保障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各项合法权益,并推动其在求职中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1论文
11这篇论文来源 www.tjhyzyxy.com/jingji/0492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