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缴情况的

点赞:4710 浏览:1221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关 键 词]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缴

近年来,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及新税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陆续对一些税收政策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尤其是国家实行住房制度和用地制度的改革,给房地产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生机,作为与房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产业,建筑安装行业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建安企业及房地产税收收入逐年大幅增长,也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主要增长点.建安房地产业税收涉及税种多、征管难度大,征管不到位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为了更好提高财政收入,整合现有征管资源、对建安及房地产业税收如何加强征管,使得其健康发展,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建安及房地产业税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有待加强.因施工企业存在点多、面广、流动性大的特点,部分开发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在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时,没有及时向施工企业索取税务,违反规定以对方开具的收据甚至白条入账.部分异地施工企业纳税意识不强,没有及时到经营地税务部门报验登记和税务登记,在收取工程款项后不及时开具税务.

2.自建房屋销售,漏缴建筑环节税收.开发商既是房地产开发人又是建筑承包人,开发商对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纳税,对建筑环节应纳的税收未足额上缴.

3.挂靠企业税收控管难度大.由于挂靠企业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结算收入和工程施工成本,无法核定企业真实经营情况.

4.企业提供的合同、协议等基础资料不真实,申报税款的计税依据不准确.

二、几点建议

1.加大税法宣传和税务稽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宣传,加强税企联系,普及税法知识,提高建安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同时,加强税收稽查,拓展稽查深度,扩大稽查范围,采取实地核查、票据比对等形式全面准确审核评估建筑企业的税款实现及缴纳情况.

2.统一和规范建筑安装票据使用.企业之间的结算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正式的票据,销售方必须向购写方开具,以此来制止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不开具的行为.

3.加强对《外管证》管理.《外管证》作为固定业户外出经营联系、协调和接洽涉税事项的证明,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回机构所在地汇缴的唯一凭据.要明确《外管证》使用管理时效,应规定持证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否则《外管证》作废;如经营期超过《外管证》有效期的,应持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证明,在有效期满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续开.明确各主管税务机关责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出《外管证》后,要及时与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委托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控管,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外来企业报验登记后积极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要通过明确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和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责任,来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缴情况的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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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税源监控,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资源,做好日常税收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税源信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工商登记、开发项目立项、规划报建到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监控.

5.明确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及范围.对挂靠经营的项目经理,可参照“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规定,明确对其所得只征收一道个人所得税(即不将其收支全部并入所挂靠的建筑安装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建筑安装企业直接施工取得的工程项目收入和向挂靠经营的项目经理收取的项目管理费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6.加强各部门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强化与计划、城建、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要以政府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建设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地税征收机关参加并签字,从而从源头提高对税源的控管力度,防止税收的流失.

7.完善工资性等成本费用支出管理.目前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成本中工资性费用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税务机关应该要求施工单位给具有雇佣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确定与企业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凡没有签订用工合同的工资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者按账簿不健全,实行核定征收.


8.规范成本核算,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对多数建筑企业,其所得税征管大部分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对极少数建筑企业,采取了核定征收所得税方式,从事建筑施工业务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都是由其回机构所在地缴纳.即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的所得税,基本上未纳入当地的日常征收管理.应按企业财务制度规范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正确申报缴纳所得税;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工作,严格审核,从严把关,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企业,取消查账征收资格,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实行查账征收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行业盈利水平,所得税实行按季定律预征,年终结算的方式,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

总之,以上,是加强对建安房地产纳税管理的几点探讨,如要规范整个建安房地产业的纳税行为,还应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加强监督,推进税制改革以及加大稽查力度双管齐下,加强对建安房地产的税收征管稽查,推动整个建安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为不断增加财政收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编辑/丹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