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点赞:5681 浏览:1874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本文阐述了应税工资薪金的范围,免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不予免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关几个特殊项目的说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EXCEL电子表格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中的运用.

【关 键 词】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在财务执法检查中,许多检查人员时常会遇到被查单位代扣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由于个人所得税知识掌握的不够专业,对被查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少扣现象,心中存有疑虑.同时,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对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政策及计算方法知之甚少,并不知道自己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作者通过所掌握的税法知识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详细介绍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法规及相应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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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自然人)取得各项应税所得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共列出了11项个人应税所得.在这里我们只讨论研究这11项中的第1项,即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款是按月计征的,适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要正确掌握工资、薪金所得税款的计算方法,需要明确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应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和市场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在此需要明确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免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二)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对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取暖补贴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发放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不予免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一)对于单位按期发放、人人有份的所谓误餐补贴,或者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

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写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企业以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

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