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若干

点赞:3673 浏览:1008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既要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应顺应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在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理论素质的提高.在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税务硕士课程进行优化,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关 键 词:税务硕士;课程设计;专业硕士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296-03

引言

随着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的推进,税务硕士的培养在财税学科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改革趋势,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单纯的科学硕士学位教育不能满足社会对高端税务专业实践人才的需要[1];第二,随着财税学科博士培养规模的扩大,原来赋予科学硕士的培养目标在相当程度上被博士所取代.因此,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总量既定的前提下,通过增加专业硕士进而减少科学硕士的比重,成为财税学科研究生学位教育改革的必然方向.2010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被正式纳入到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的招生计划中.改革的方向既已确定,接下来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税务硕士培养的相关课程.最近两年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问题,苏建(2010)通过对维也纳经济大学税法硕士项目的考察,详细介绍了该校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实际情况,并总结了可借鉴的经验[2].古建芹(2010)把税务专业硕士课程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两个层次,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并提出了具体的课程体系构想[3].黄静和杨杨(2011)强调,为突出税务专业硕士的特点和优势,在课程设置上应强调实践性、应用型和职业性[4].他们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为教学实践部门所接受,本文的研究将在借鉴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张.

一、税务硕士课程设置需要遵循的原则

1.税务硕士课程的设置要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高端税务实践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需求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属于政府机构的财税部门;二是属于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作为政府机构,对内需要那些深谙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能够对现有税源进行评估,有能力对本辖区未来税收收入做出合理预测的实践型人才;对外需要了解国际税收基本惯例,能够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人才.企业则需要那些了解企业经营过程,能够为企业进行正确的决策提供税收实务支持方面的人才.比如,企业在兼并重组时会遇到税收问题,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国际税收问题,企业在选择公司组织形式时会遇到税收问题,凡此种种.在解决这些问题过程中,通过合理的安排达到为企业节约税收并尽可能地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管理者追求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有经过良好技能训练的、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税收实务型人才的支持.但是当前财政税收专业培养的学生,无论是研究生还是本科生都无法满足政府财税部门和企业对税务实践型人才的需要.因此,我们对税务硕士的人才培养要着眼于满足政府和企业的现实需求,课程设置自然也应该为实现这一目标怎么写作.

2.税务硕士课程的设置应该符合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小.流转税以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便于税务部门征收.相对而言,所得税和财产税则对税务部门的征管水平要求较高.目前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课征的形式,而且主要集中在对工薪所得的课税,由纳税人所在工作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这些安排在相当程度上简化了税收征管.财产税在中国的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是微不足道的,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税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5].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中国的税收体系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特征是:流转税在整个税制结构中的地位将下降,而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将上升.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是,所得税和财产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而流转税则无法做到.在中国居民收入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提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是一种必然选择.未来可以预见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是:(1)由分项课征向综合课征转变;(2)由单位代扣代缴向个人直接申报转变.在财产税方面,可以预见的变革是对私人房产在保有环节征税.税收制度的变化必将对税务硕士的培养提出新的要求.因此,税务硕士的培养要预见到这种变化,并针对即将发生的变化进行课程设计.这类课程在眼下看来可能并不是十分重要的,但以发展的眼光看却是必须掌握的技能.


3.税务硕士的课程在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同时,也应重视学生理论素养的提升.在从事与税务相关的实践工作中,具体的实务操作固然重要,但运用基本理论来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与税收实务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管理学、法学和经济学等方面,这些方面的理论知识应该成为税务硕士全部知识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在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中,管理学和法学的基础知识尤其重要.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与税务相关的实践工作更多地是属于管理学方面的知识,对于税务硕士来说,掌握管理学尤其是公共管理理论的一些基础知识是必要的.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国家税收制度在本质上属于法律范畴,了解税收的相关法律是税务硕士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总之,税务工作的实践中会遇到各种纷繁复杂的实际问题,没有坚实的基础理论作支撑,就会发生“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情形,无法发现解决问题的一般规律.缺乏基本理论素养的学生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往往发展潜力不大,所以在税务硕士的课程设计中,不但要“授之以鱼”,还要“授之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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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务硕士要与财税科学硕士的课程设置有明显的区别.由于税务硕士在某种程度上是从财税专业科学硕士脱胎而来,而且税务硕士培养刚刚起步,缺乏办学经验,这就使得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很容易陷入以往科学硕士课程设置的思维定式.再者,近些年来由于科学硕士的培养为适应市场需求的需要,在课程设置上也在向“实践性”靠拢,“科学性”有所下降,从而陷入了既要保持“科学性”又想追求“实践性”的矛盾状态,成了一锅“夹生饭”.结果是科学硕士既没有体现较高的“科学性”,也没有在“实践性”方面取得突破.所以,如何在课程设置上将税务硕士与传统的科学硕士培养区分开来,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让财税专业的科学硕士回归其阳春白雪的本位,强调其科学研究的属性;另一方面,税务专业硕士则应专注于实践特色,注重解决实践问题.

二、中外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比较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办了税务专业硕士教育,比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一些大学在专业硕士层次上设有税务学位的培养计划,其中比较著名的大学包括纽约大学、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等.国外大学对税务硕士的培养通常被纳入到企业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或法律等专业的范畴.这些专业尽管没有税务硕士的独立名称,但都偏重于对学生进行税收实务技能的培养.这些学位培养计划的大多数毕业生通常专注于一个具体的税收制度领域,比如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或者房地产税等.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分工比较细有关,同时也受到一国税收制度复杂程度的影响.税务硕士毕业以后的怎么写作对象是个人、公司和政府,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有多种选择,可以为私人和公司进行财务方面的税收筹划、写作技巧申报纳税等,也可以在政府部门从事税收检查,税收征收管理等工作.为适应这些工作的需要,大学在培养税务硕士时设置的主干课程一般包括:会计、审计、道德、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分析、公司与个人税务筹划、税法、税收战略.那些想专攻具体类型税收实务知识的学生可能会选择附加的专题,比如所得税和财产税等课程.

中国税务硕士的培养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合理的课程设计仍在探索中.为了规范各高校对税务硕士的培养,全国税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1年出台了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指导性方案.该方案规定,税务硕士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课24学分,非学位课至少8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学位课程包括:外语、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专题、国际税收专题、税务管理专题、税务筹划专题.非学位课包括:税务稽查专题、高级税务会计、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实务、税务写作技巧实务、税收信息化、税务争议专题、公文写作、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经济法专题、战略管理、公共管理、数量分析方法等.

比较中国和国外大学税务硕士课程培养方案,我们会发现一些共性的特点:其一,重视实务操作,两种方案都以培养实践性人才为目标.其二,会计和财务管理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三,两种方案都认识到了法律知识在税务硕士培养中的重要性.两种课程体系的差异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课程设置的立足点不同,国外大学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立足点通常是财务会计、企业管理或法律,以这些课程为基础,然后向税务专业知识领域延伸;国内出台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是以税收实务和税收理论为基础,然后向财务会计、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领域扩展,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税收实务知识占绝大部分比重.第二,对知识结构点和面的处理方法不同,国外的课程设置是由面及点,即从主题课(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次级主题课(税收实务一般性知识)→具体税种的专题课(所得税、房地产税或财产税);而国内目前设计的培养方案没有涉及到具体税种的课程安排,缺少由面及点的层次感.第三,课程的数量差异明显,国外大学的课程数量显然要小于国内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数量.第四,国外大学的课程设置很少安排经济学课程,而国内培养方案涉及到经济学的课程有三门,即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和数量分析方法.第五,在国外大学的课程设置中,有道德和学的课程安排,国内的培养计划中则没有类似的课程安排.

通过比较,我们看到两种课程设置体系代表了两种思维方式,但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很难说哪一种课程设计更具有优越性.两种方案的形成都受到如下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对税务硕士的需求水平.二是现行的税收制度,那些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国家,为税务硕士怎么写作社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而那些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国家,社会对税务硕士的需求则受到制度性限制.毫无疑问,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无论在征税方面还是在纳税方面都比间接税要复杂得多.随着中国税收制度改革进程的向前推进,直接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比重必将上升,而间接税所占的比重将随之下降,社会对某一税种的税收怎么写作需求将增加,这将对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施加影响.

三、中国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优化

依据前文提出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四点原则,对比国外已有的经验,我们可以对目前国内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做出如下评价:(1)目前的指导性方案基本体现了培养税务实践型人才的目标.在全部22门课程中,实务性质的课程有14门之多,比重高达近70%.而且还规定教学实践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2)税务课程的设置虽然在强化实践教学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对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把握不够.随着中国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以及环境税等各项税收制度改革的向前推进,财产评估和环境评估等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税务硕士的培养应该为即将到来的税收制度改革做好人才储备.(3)去除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环节,真正用于课堂教学的时间只有一年,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课程教学,在实践中是很难做到的.(4)与财税科学硕士相比较,许多课程并无明显差别.根据我们的调查,国内高校在财税科学硕士的培养方案中,几乎都开设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税收筹划、税务稽查、税务管理等课程.这样的课程安排,使得当下税务硕士培养与科学硕士培养的目标边界并不明晰,甚至与本科教学也很难拉开档次.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务硕士发展的前途.

由于中国的税务硕士培养指导性方案刚刚出台,并未经过实践检验是否可行.在笔者看来,还是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1)课程数量可以做适当的合并精简,一些专业课程虽然名称不同,但内容有交叉重复.比如可以将税务管理、税务风险管理、税务争议专题合并为一门课,因为这三门课都属于税务管理的范畴;还可以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收信息化合并为一门课程,因为这三门课都属于税务稽查的范畴.(2)为适应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可以考虑增加房地产评估或资产评估这类课程.(3)借鉴国外经验,重视对税务硕士道德的培养,税收学也应该成为税务硕士知识体系中的一部分.(4)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强化案例教学,以此区别于科学硕士和本科生的培养.另外,要对科学硕士的课程进行重新规范,尽量减少其中的实务型课程,强化其学术精神的培养.(5)为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有几种方案可供参考:第一种是延长学制期限,由二年改为二年半或三年;第二种是效法国外专业硕士培养,取消毕业论文环节;第三种适当缩短实践教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