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

点赞:6595 浏览:2049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本文以黄石理工学院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为特例,阐述了“专升本”这类新建本科院校培养和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必要性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指出了这类学校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关 键 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律信仰

中图分类号:G633.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0-306-02

党的十七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伟大社会系统工程关键问题在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变革,它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行的思想基础.而作为当代大学生,他们是社会的精英,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力军,如果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发生根本改变,势必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近年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对于“专升本”(从原有的专科学校升格到本科学校)这类新建本科院校,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要真正实现从专科院校到本科院校的过渡,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则成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法律意识的概述

关于什么法律意识,国内外的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界定和论述,笔者比较倾向于两种观点:第一是前苏联学者卡列娃、费其金的观点,她认为:“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一定阶级的法律观点的总和,而在人民道义上和政治上一致的条件下则是全体人民法律观点的总和”.第二是我国法学家孙国华教授的观点,他认为:“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法的现实的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等包括人们对法、法律现象的本质和作用的理论观点,对各种法律规范和人们的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的理解、感觉、评价以及人们的法律知识、愿望和情绪”.二者之比较,笔者更倾向于孙国华教授的观点.总而言之,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各种法律现象的主观反映,它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律信仰、法律心理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

由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大学生群体对法律及各种法律现象的主观反映形式,包括对法律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方面的内心体验.

二、“专升本”院校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和重大现实意义

多数新建本科院校都是由原来的专科学校和一些中专和职业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如:笔者工作所在的黄石理工学院原称“黄石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6月获教育部批准组建黄石理工学院,由原黄石卫生学校、黄石广播电视大学、黄石教育学院等多所学校组建而成的一所年轻的本科院校.合并组建时,学校较多,层次复杂,目前在校学生以本科和专科学生为主,还有五年制专科和三年制中专学生,学生不仅在年龄上存在差异(有些还是未成年),在自身素质、修养及认知能力等方面差异较为明显,因此合并后一些违纪违法事件时有发生,问题突出.所以加大对这类新组建的本科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则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否则将影响整个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甚至影响整个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进程,它的现实意义具体有以下几点体现:

(一)“专升本”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整个高校教育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

高校之间合并、专科学校升格本科学校、中职学校并入高等院校,这是高校教育事业发展必然趋势,也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些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问题.然而合并、升格后,难免又会带来种种问题,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学生的管理教育问题,核心就在于学生法制观念的树立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学校的稳定,乃至阻碍整个高校教育工作的发展进程,尤其对于一些“专升本”学校,学校组建后首当其冲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专升本”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运行整个环节都需要法律的引导和规范,而作为当代大学生,他们是未来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想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想在将来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自觉地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才能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专升本”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需要

在实行依法治国的建设中,人是最终的建设主体,也是实行依法治国最关键的因素,而大学生又是主体中的主力军,只有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才能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巨大合力,以促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早日实现.

三、“专升本”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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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客观地分析与评价“专升本”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进一步认识加强这类学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笔者对自己工作所在的黄石理工学院非法律专业的4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设定了22问题及可供选择的答案并要求参加调查的大学生对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出好的建议.调查显示:在问到“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的问题时,有70%的学生选择“非常有用”,同时,有80%学生认为大学开设《法律基础》课程是有用的.这表明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大学生中已初步形成.

另一方面,在问到“对法院、检察院、局等执法机关的态度时”,有64%的学生选择“比较信任”,在问到“你觉得法律能维护你的切身利益时”,有40%的学生选择“可以”,40%的学生选择“现在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步完善”,同时,有近50%的学生就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想法.这表明大学生对目前我们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关还是充满信心的,大学生对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的认识和对法律的关心程度较以前有明显提高.

但与此同时,在本次调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在这类学校学生法律意识层面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知识和常识欠缺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学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如:在问到“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时,只有46%的人回答正确,一个基本法律常识的问题居然有超过50%回答错误,确实令人不解,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法律知识薄弱,法律知识水平不高.

法律观念和意识淡薄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学生法律观念和意识比较淡薄,甚至对我国目前的法律持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如:在问到“你认为我国目前的权利和法律关系”时,有50%的学生认为“权大于法”,又如:在问到“你认为法律与你的学习和生活关系如何”时,有50%的学生认为“关系不大”.

对法律的社会价值认识不清,法律信仰尚未确立

法律的价值应当是维护公平,伸张正义,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学生对法律价值认识不清,如:在问到“学习法律知识的目的是什么”时,只有10%的学生认为是“伸张正义”,大多数学生认为“保护自己,避免犯罪”.这表示学生对法律价值的认识还停留在初级层次,偏重于个人的实际利益,而没有看到法律对这个社会的整体价值.另一方面,部分学生尚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扭曲了权与法的关系,受拜金主义和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认为”有钱、有权才能办事”,不相信法律的公正性,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

四、“专升本”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及对策

上述问题在众多高校中普遍存在,但在“专升本”这类新建本科院校中反映尤为明显,究其原因,主要跟这类学校的学生所受的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及家庭教育有直接原因.同时另一方面,一些“专升本”的学校,原有的起点低、学生素质不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到本科院校的全方位转型,如:黄石理工学院升本合并后,学生人数明显增多且学生层次不同,对学生的管理难度增大,特别对于一些未成年人学生的法制教育,则是摆在学校乃至整个高校教育工作中一个难题,也是一个刻不容缓有待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真正有利于高校教育体系发展和依法治国的进程.为此笔者对这类学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提出以下几点想法和意见:

(一)对《法律基础课》进行课程改革,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大多数高校的法律基础课的开设都是流于形式,课时较少,教师也只是简单地讲一些法律知识,而学生也是应付差事,有些学校的一些专业甚至根本不开设这门课.因此,对于《法律基础课》的开设要进行规范化的管理,要和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一样纳入统一的教学管理,并聘请有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任课老师,改善《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环节和教学模式,丰富内容,以实践和案例教学为主,利用模拟法庭,现身说法,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二)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让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到学生心中,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和法律信仰

任何思想上的渗透,都要在宣传上下功夫,要真正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必须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从正面宣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学生对法律解决问题的信心,从而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信仰,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三)在学校内部成立专门的法制机构,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

要想使学生学法、用法,就要有专门的机构为学生解决法律问题,使学生“有苦可诉”,才会真正树立学生对法律的信心.笔者所在的黄石理工学院,为切实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学校成立了学生申诉委员会和法制办公室,及时为学生解决一些法律问题和困惑,切实维护了学生的正当权益.

(四)增设法学专业,使法律教育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

从现代大学发展趋势来看,大多有影响力的大学,都有自己的法学专业.因此,增设法学专业,是“专升本”学校上台阶、上层次,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应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通过增设法学专业,引进法学师资,使法学专业课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势必从总体上影响和提高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