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际经济法的价值

点赞:25095 浏览:11716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经济法经过几百年来的洗礼已经成为了世界政治经济的新的格局,但是对于这样的新生物,人们的认识还不是很明确,对于经济法的价值理论研究,我们还是在起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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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国际经济法政治经济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278-01

一、国际经济法价值的含义

国际经济法的价值是指国际经济法和人之间的关系,它是对人的需要的满足.人是价值的主体,它是价值实现的基础,如果没有主体需要就谈不到价值的实现,所以说国际经济经济法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对于人来说是具有首要意义的.

要想满足人们的需要,第一,需要将自己的需求合法化,让法律有所保护,这需要国家立法来实现,第二,使自己的合法化的需求转变为现实化,这就要靠执法和守法来共同的监督和实现.人的需求是无止境的,现实的超越是必然存在的,这也成为理想和信仰得以统一的一种表达方式.价值具有超越性,这也就是为什么国际经济法的价值是崇高和神圣的原因.国际经济法的价值彰显了人的主体地位,进而人们对它的期望也随之提高.人们不再关注国际经济法的表现形式和运作规律,而是关注它的理想的状态和与现实的参照,进而进行反思.

二、与其他学科的比较

(一)国际经济法与国内经济法

当市场调节失灵,需要国家干预而制定的全局性和公共性的法律法规,这就是经济法的作用和含义.

二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调整对象都是协调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2.涉外经济法律法规都包含在它们各自的渊源里,3.二者的主体都是公民、企业和非企业实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1.国内经济法的主体是企业内部相关人员,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却不是企业内部相关人员,特别行政区或特定地区以及国际组织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而不是国内经济法的主体.2.国际经济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国家管理管制的跨国财产流转,国内经济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生的经济关系.

(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解决的是涉外民事关系,当出现法律冲突的时候,国际私法便会加以解决这法律好冲突,并以此为工作中心的基本规范,同时也包括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和避免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及包括国际民事诉讼仲裁程序的独立部门.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与区别与划分国内经济法和国内民法的方法一样,国际经济法实现的是国家或者国际组织在发生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法律关系,这主要是构成了公法性质的规范,而国际私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相互平等的主体的民法或私法关系和国际民事诉讼、国际仲裁等的一般法律法规.

(三)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法

国际商法调整的是跨国界的商事关系和跟这有关系的法律法规.它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最为密切,同时也是争议较多的.就二者的调整对象来说,明显的联系表现为调整跨国财产的流转,但是通常所说的国际经济法的含义来说,调整的跨国经济关系,这也把国际商法包含了进去.其实二者的区别主要还是是否牵涉到国家的管理制度,因为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跨国财产流转关系和国家在处理这种关系时的管理制度有着明显的不同.

三、基本价值

国际经济法的经济秩序

经济法包含着很多的部门法,不管是反垄断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其实都是在追求一种经济秩序.具体的说就是,在市场领域,国家都在发挥着本身的经济职能,对一些方面的经济资格做了一些限制,并且使得经济主体的最低成立条件给予了明确的说明.

在市场领域里的规则和法制,要符合市场的运行规律,制定相应的规则,打击那些不正当的竞争,维护正当的竞争秩序和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同时也要规定消费者的权利,规范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行为,加强他们的义务感,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得生产经营和消费在一个正常的秩序中进行.

经济法是一个自由的、有着竞争同时也是、公平公正的秩序,也是有关经济生活领域的秩序,重在维护经济结构的运行秩序.

国际经济法的经济效率

经济学中提到的效率是投入和产出,这二者的比例关系就是效益,效益就是利益.一般来说,效益和效率都是一个概念,效率调节着社会经济生活,并且把它作为重要价值目标形式,但是效率和效益在有些方面还不是完全等同.传统民商法强调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追求的交易主体的充分利用,在它看来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相同的.个体效益最大化的集中便可促进社会效益最大化,它的价值是由个体效益实现的,对社会效益来说是间接的.经济法追求的整体的效益,不但是量的增长,同时也是质的提高,不光指眼前的效益,更要放长远,注重常远方发展效益.所以重视良好的经济秩序不但可以提高效率,更加实现了效率,只有这个基础之上,才能维持更和谐的经济秩序.


四、价值的实现

有关国际经济法的价值的实现与其它部门学科的价值实现一样,都离不开法律的实践,将价值目标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依靠公正的执法、依靠人们的守法和法律监督,才能实现法的价值目标.人们对法的期望与理想都表现在法价值目标的实现上,这是经过一代代人在实践中不断磨炼、概括起来的.人的期望和理想的现实化的实现是靠法的价值的实现来完成的.因为法的价值的目标的超越性,使得追求法的价值实现成为一种无限的过程.就是这绝对的超越性让正义、自由等价值目标有着无穷的魅力和无法最终到达的追求,正是法的进步使得人类也最终跟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