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

点赞:18560 浏览:8241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经济法课程是工商、经济、财会、管理等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本文分析了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教学实践探索了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思路与做法.

关健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G63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236-02

高等教育的目的之一是为社会培养适应性人才,专业的划分和课程的设置都是围绕着这一目的展开的.经济法课程既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以及工学等非法学专业的必修课.我国高校财经管理类专业大多设置了经济法这门课程,但是各高校对于该课程的课程性质和基本内容的认识却不尽相同.有的高校认为,该门课程的性质是法学类专业的专业课程,所以应当将法学类专业同名课程的基本内容进行移植,才能作为该门课程的基本内容,有的高校将该课程视为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中选修的专业课程,有的高校则将该课程作为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中必修的专业课程.由于经济法课程的实用性,与社会实际联系的密切性,各高校尤其是财经类院校非常重视经济法的教学工作,经济法的教材建设及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得到了切实的提高.但是,不可否认,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亟需我们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改进提高.

一、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

在授课对象中,大部分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相当薄弱,不利于教学内容的展开.由于在课程安排方面,经济法课程在法学院属于高年级开设的课程,学生一般都是在学习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商法、行政法课程后,才能学习经济法课程.但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一般在大学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开设,有的院系甚至在新生入学的第一个学期开课,在开设经济法课程时都没有安排相应的基础课程,使经济法教学遇到了很多困难.学生欠缺基本的法律常识,难以理解相关的法律术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花费大量时间讲解法律术语、介绍法学概念和基本知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感到非常吃力,产生厌学情绪.这就加大了在有限的教学时数内教会学生掌握经济法律知识的难度,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教学内容欠缺针对性

财经类院校中开设经济法课程的专业很多,如会计类和财务管理类、金融类、工商管理类、国际贸易类、物流管理类等专业.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需要各有侧重,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讲授相同的内容,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对经济法知识需求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达不到理想的教学效果.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内容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的特点和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有选择、有重点地设置教学内容,以突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探索,不断改革和完善教学内容,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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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材专业适用性不强

虽然目前出版的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但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表现在内容上多是基础的经济法律法规的罗列,不涉及所需的专业法律法规,仅对现行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忽视对经济法律法规的学理分析,在教材中仅有教学内容,没有相应的案例佐证,理论性太强,教材的针对性不强,以会计专业为例,财会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学生在课堂所学的法律知识本来要与专业实践需要相联系,但事实上现在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并不能满足财会专业的学习需要,对会计主要专业课程学习帮助不大,没有体现职业能力培养.教材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缺乏衔接.目前经济法类教材的内容与会计类、经济类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所要求掌握的法律知识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教学方法和手段欠缺灵活性、现代性

经济法教学侧重理论的灌输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学习经济法基本上都是从法规到法规,从法条到法条,既单调又乏味.与此相适应,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多是被动型的学习,为了完成学习任务,修够学分.因此,经济法的学习比较枯燥乏味,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热情.目前经济法课程教学中,仍有很多教师采用传统“黑板加粉笔”的教学模式,教师往往只重视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阐述,不重视灵活运用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方法只注重教材内容,不能理论联系实际.整个学期的授课方法一成不变,教师“一言堂”,实行“填鸭式”教学,教学过程沉闷乏味,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和效率.

二、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思路

教学计划的安排要合理

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为学生学习经济法提供了一定的知识铺垫,所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最好在高年级开设,如大三的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高年级的学生理解能力强,学习目的较明确.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如对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应开设48学时左右课时,对非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可开设32学时左右课时.对于学生应在授课时数和内容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详略得当,力求做到课时少、内容精,重点突出.

区分不同专业,调整教学内容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有限课时的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首先,应该使学生从法学的角度对经济法的体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授课之初,通常将经济法的整体分为五部分――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市场主体法部分、市场管理法部分、宏观调控法以及社会保障法部分,这样学生就能够对经济法这门课程有一个概貌性的认识,也能将内容繁多的教材进行系统分解.其次,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适当选取有针对性的章节.比如,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公司法》《竞争法》等方面的法律,对于财会等专业,讲课时注意想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倾斜,对于市场营销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就可适当选取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加以学习.这样,在同一结构体系下有所侧重的选取教学内容将更能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方向.

教材的选取要有针对性

教材的选取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教师在选择教材时应当多比较,结合授课对象做出科学的选择.例如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深度适宜,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目前市场上经济法的版本众多,有的直接适用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有的专门为财经、工商管理类专业编著的经济法,还有适用于各类资格考试的经济法辅导用书等.因此,在选取教材时侯,不能千篇一律,要考虑到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谨慎比较,同时结合经济法律法规的修订选取较新的版本.


教学方法要不断创新

教学方法是整个教学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常用的教学方法有案例教学法、讨论精讲法、比较结合法、强化练习法.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章节的知识特点灵活加以运用.

1.案例法.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理论性较强,实践性也很强.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来说,难以理解而又枯燥,所以,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切忌照本宣科,使学生感到经济法就是法律条文的堆砌,从而失去对学习本门课程的兴趣,大量、多种形式地采用案例教学法有助于达到非法律专业的经济法教学目标.在经济法教学中,案例教学法对学生准确扎实地掌握经济法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在案例教学法中,案例的选择恰当与否十分关键.案例要具有针对性、代表性、规范性、启发性,以保证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较好的办法之一是由教师们共同搜集并整理适合课堂教学的包含经济法知识点的法律案例,这样可以在具体章节的授课当中灵活运用,结合整个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在《公司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章节中应用广泛.

2.比较法.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具有部门法多、内容广泛等特点,运用比较法可引导学生主动思维、提高学生的概括能力和总结能力,强化记忆的作用.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章节的教学中,可以运用比较结合教学法,分析其间的共性与个性.

3.课下练习法.经济法的内容广泛,要想使学生彻底掌握所学知识,必须加大练习的力度.教师可结合学生所学知识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作一些同步练习题,事先印制并分发给学生,通过做题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的练习题,也可以选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等考试中的相关试题,对学生进行强化训练.

4.多媒体教学法.在各个高校,多媒体设备已经普及,也积极鼓励教师在教学中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如计算机、投影仪等,任课教师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新型教学手段,将有关经济法的典型案例以及经济法的新知识、新信息直观地传递给学生.这样,不仅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