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务争议仲裁

点赞:32563 浏览:15477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交流的不断增长,国家间缔结的税收协定越来越多,而各国财政利益冲突及对法律条文理解不同,国际税收争议频繁引发.传统方法已不能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国际税务争议仲裁制度渐成趋势.本文将从理论支持、实践操作两个层面试论述国际税务争议仲裁制度的本土植入.

关 键 词国际税务争议仲裁理论实践本土化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5-104-01

一、国际税务争议仲裁的理论背景

根据主体的不同,国际税务争议可分为两类:国家间的税务争议和国家-跨国纳税人间的税务争议.传统税法体制下,前者主要通过相互协商程序来解决,后者多通过国内的行政司法程序解决.然而目前上述两种方法已稍显不足.首先由于当事国并不负担强制磋商义务,相互协商程序效率低下,纳税人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其次,国内行政司法程度多适用于纳税人与缔约国间的争议,受到国内法的诸多限制.裁决者往往同时也是争议的利害方,不利于争议的公平解决.

二、国际税收争议仲裁的理论支持

第一,要利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国际税收争议,首先必须确定国际税收争议是否具有可仲裁性.深入分析国际税收争议的特征,不难得出肯定性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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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唯法律性争端才能提交仲裁.国际税收争议是缔约国之间针对税收协定、条约的适用或解释而引发的纠纷,无疑属于法律性的国际争端的范畴.其次,仲裁具有自愿性、非强制性.当事人间达成一致同意当然赋予仲裁庭争议管辖权.如未达成仲裁协议,税收协定中的仲裁条款可视为缔约国事先达成的一个概括的仲裁协议.跨国纳税人亦可借助“仲裁第三人”制度或其他机制安排,实质性参与到仲裁程序中去.

第二,税收协定争议仲裁不会损害国家的财政税收主权.一国同意通过仲裁来解决国际税收协定争议并在仲裁的全过程中行使相当的控制权,应被视为国家行使其财政主权的权能,而非对主权的限制.

第三,仲裁的独立性为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提供了保障.仲裁机构独立于国家行政机关,仲裁员由双方主管当局各自任命依据法律以中立、公正的立场处理案件,能最大程度地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将国际税收争议提交仲裁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且有利于争议的及时、有效解决.

三、国际税收争议仲裁的立法实践

基于传统方法的弊端,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了国际税收仲裁,开始在税收协定中订立仲裁条款,尝试利用仲裁来弥补传统方法的不足.美、德等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在税收协定中引入仲裁机制.截至2002年3月,仲裁条款已出现在大约50个双边税收协定中.欧盟、国际商会、国际财政协会等国际组织还制定了税收争议仲裁示范条款.作为全球最有影响的两大税收协定范本之一,经合组织(OECD)《关于对所得和财产征税的协定范本》在2008年7月通过的修订案中,也增加了税收争议仲裁条款.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探讨我国国际税收协定仲裁制度的植入,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国际税收争议仲裁若干构想

事实上,我国已经在实践操作的层面上做了很多必要的铺垫.首先,内部制度的完善.近年来仲裁制度的改革和仲裁规则的细化,使得我国的仲裁制度越来越科学,完全能够适应国际税收争议仲裁的发展趋势.我国国际经贸争议仲裁的实践表明我国在认可和接受国际税收仲裁方面不会有太大的观念上的障碍.其次,外部条件的成熟.国际税收仲裁制度已经日渐成熟,仲裁过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有关的制度设计也趋于完善.笔者认为在我国本土植入国际税收争议仲裁制度完全具有可行性,但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形式上可参考OECD范本.在税收协定中增加仲裁条款,并以附件的形式详细规定仲裁规则.

第二,附期限的相互协商程序前置.争议提交仲裁前当事国应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先行磋商.但该前置程序必须加以具体的期间限制,逾期则强行启动仲裁程序.

第三,赋予仲裁裁决以强制拘束力.如当事方不执行或不完全履行仲裁协议,必须承担国际法上的国际责任.

第四,建立完善的司法监督机制.赋予内国法院有限的司法审查权,有权以审查仲裁相关的程序事项.

第五,强化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作为税收争议中最具有利益相关性的主体,掌握着大量有关证据.且裁决的结果直接关乎其切身利益,裁决的执行也离不开纳税人.因此必须赋予跨国纳税人通过仲裁第三人等机制提起、参与国际税收争议仲裁的权利.

注释:

廖益新主编.国际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23页.

DrBerndtR.Runge,MutualAgreementProceduresandtheRoleoftheaxpayer,EuropeanTaxation.InternationalBureauofFiscalDocumentation,2002.January/February.16.

张泽平.论国际税收协定争议仲裁的法律特征.税务与经济.2009(2).

王莹.国际税务争议仲裁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方祺江.我国对外税收协定仲裁条款引入问题初探.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