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文化在文学中的表达

点赞:20711 浏览:9383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3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肇始于美国的法律与文学运动关注于法律视角对经典的文学作品的评析及鲜明价值取向的话语对法律运作的阐明,实现二者在内容上的借鉴.本文指出该交叉学术领域的研究开掘了我们对美国法律文化独特性的新的洞识,且与中国传统文化微有契合之处,有利于丰富对中国法律文化的理解.

关 键 词文学法律文化表达

中图分类号:D9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248-02

法律与文学使人想起经典文学作品中反映的司法制度,司法环境等具有不同时代背景下的司法实践,实际其研究范围远不止于此.本文侧重于美国优秀文学作品中的司法故事的研究,所要诠释的是法律学术研究与文学学术研究领域的重合.

一、法律与文学运动的产生

兴起于八十年代的美国的法律与文学运动是交叉学科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其设想可能由约翰威格莫尔和本杰明卡多佐,但普遍认为其创始人是詹姆斯怀特,他所编写的教材《法律的想象》(1973)也被称为这场运动的奠基之作.该书集合了文集与评论,以问题和注记方式强调以文学分析法律文本和文学文本中表达的法律议题的关系.

法律与文学运动真正逐渐成为有组织的研究领域同时不断拓宽自身研究范围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是在八十年代中期,当包括理查德韦斯伯格和罗伯特韦斯伯格在内的美国法学院及学者的加入,主创了诸如《卡多佐法律与文学研究》等推进这场运动的报刊、讲座.七十年代的美国掀起了批判法律运动的浪潮,正是在此基础上,以文学为载体,为目标强调法律与文学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密切联系,酝酿了法律与运动产生与兴起.“再一个因素就是后现代思想.它强调碎片化、偶然性和个人感受,对定性化的法律认识是一种批判,是一种重新开辟的角度,其思想对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展开有很大的影响”.

由于美国文化具有“文化中过多地渗透着经济因素”的特点,在当时法律经济学分析为主流的法学理论分析格局下,法律与文学运动的生命力常常被否定.法律与经济的研究迎合了社会需要,但这不应成为将法律与文学同法律经济学对立的依据.

二、法律与文学运动的概念

有观点认为,“法律与文学”的语词概念包括作为(as)文学的法律、通过(through)文学的法律、文学中(in)的法律、有关(of)文学的法律.一般来说,主流思想认为“法律与文学”的研究主要围绕两个方面“文学中的法律”和作为文学中的法律.

卡多佐是“作为文学中的法律”的先驱,其概念为构建法律语言的文学艺术的框架提供了一个起点.按照这种激进的观点,法律作为文学现象出现,可以借鉴评论文学作品的方法运用于法学研究解释说明法律.它要求法学家及法律工作者运用科学话语从事法律解释和法律文本的创作.缜密的逻辑与营造的语境建构了具有历史特性的法律故事,从这点出发,法律文本与文学文本并无二致.

三、美国文学作品中法律文化的表达

如若对美国小说进行梳理,虽然有大量以法律为对象的虚构文学作品,但起初大多数法律只充当其中的细节,并不是故事的核心.梅尔维尔,沃克,莱特,奥琴科劳斯以及詹姆斯科曾斯以法律为背景抑或以法律为线索贯穿全文的写作手法甚至形成了一种文学流派.

真正开启美国当代法律小说应该是汤姆沃尔夫的《虚荣的篝火》,作者强调刑事程序和执法人员这也是增加其吸引力的一个方面,它融合了迎合时代背景下大众口味的诸多因素.如今美国的法律正义舞台上演出的常常是金钱、种族、风头和暴力的奇异交叉,这种交叉在《虚荣的篝火》中得到了完美的描述.


文学作品需要塑造经典的人物形象作支撑,法律从业者更是法律文学作品中必不可少的角色.美国宪法赋予人民高度的权利,不仅是个人自由的体现――同时它对真理的共同探索和整个社会的活力也是根本的.这使得美国人的法律意识也成为西方文明史中第一个规定享有律师权的国家.在英美判例法系成熟的对抗式辩护制度下,庭审是门艺术,它要求律师们有着高超的语言技术,对证人言词高度敏感,英美法庭那种强大的感染力和张力是大陆法系国家很难相提并论的.

包含犯罪问题探讨的法律小说又要区别于纯粹的凶杀破案类侦探小说,同时彰显了对法律从业者职业道德的探讨,约翰格里森姆的《律师事务所》就是这样一部主题鲜明的作品.作者引导我们对律师职业的深思,在高收入的优渥待遇下他们维护的是哪个群体的利益

事实上文学作品对法律从业者的质疑和批判并不是偶然,在DW巴法的《遗产》也提出相似的议题,律师可否为明哲保身而选择与自己利益冲突较小的案件美国历史上出现许多优秀的法官,他们敢于命令政府,指责政府,运用缜密的逻辑与丰富的经验谨慎恰当的使用手中的司法权力推动了美国的法治事业并维持着自身的尊严.如果说律师是正义的使者,那法官和陪审团则是正义的化身,但在约翰格里森姆的《最后的陪审团》中,这些法律的代言人在金钱和利益面前都丧失了自己的功能.作恶多端的罪犯因受写陪审员而提前释放却被一位精神病患者杀死了,无论这位精神病人意识十分清晰,但这目的明确的复仇行动的确间接的实现了法律所丢弃的争议.

早在维多利亚时代,狄更斯笔下的法律人,法律助理和法律文员就刻画了当时各阶层法律从业者的人生百态.《荒凉山庄》开场描写的漫天浓雾,恰如其分地暗示了大法官法院陈述中蕴藏的各种弊端,上述弊端有多种原因导致,绵延长达数世纪之久,使得大法官法院成为各类司法弊端最为集中之地.法院工作人员不称职,人员冗余,司法程序残存大量陈规陋俗,导致案件拖延,费用徒增,运作死板,效率低下,法院固步自封,资源手呆板的条文桎梏.

同时,“法律与文学运动深受后现代哲学和后现代文学的影响.体现出了多元化甚至相互矛盾的特征,表现出明显的后现代性,其实质是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后现代哲学中非理性主义、非中心化和不确定性成为这一运动的思想基础,而解释学方法、语言学转向和多学科的融合则从方法上影响着这一运动的形成与发展.”对后现代的定义众说纷纭,普遍观点认为它是对现代社会批判和反叛的思潮.西方后现代法学发端于20世纪下半叶,有学者认为按照其基本观点,后现代主义法学形成了三个主要流派:激进女权主义法学,法律与文学运动,和批判法学,三者共同否定现代法学的普遍性原则,强调法律对不同社会群体的不同含义,因而在理论和方法上相互支持和借鉴.

美国的许多文学作品都蕴含了女权主义和法律观的法律内涵.美国著名浪漫主义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的《红字》、艾丽斯沃克(AliceWalker)的《紫色姊妹花》等等.艾丽斯沃克本人就是一个积极参加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权主义看.她一向认为美国黑人妇女身受与男性至上主义的双重压迫,当前首要任务是把妇女从男性压迫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赋予她们独立的人格,包括经济上、精神上和家庭地位上的独立.

女权主义法学除了关注女性普遍受害的状况,如性暴力、性骚扰和婚内等问题外,还关注于人工流产、试管婴儿、基因工程和同性恋等方面的问题.还发现了女裙主义法律观在深层文化含义上的不同.波斯纳提出女权主义法律观和男权主义法律观相对应的“法律对立概念表”,从这一法律对立概念进一步展开,则可以说“男性的法律观就是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观,女性的法律观就是自然法的法律观”.女权主义更强调创造一种独立的、不受男权文化影响的,或者说与男权文化相对应的女权文化并提倡女性积极地投身于司法实践中,从总体上提出一种女权主义的法律观.

美国文化的独特性还体现在几乎所有上文中出现的经典文学作品,都被改编后搬上了大荧幕.从某种意义上讲,当电影从法律文化中汲取了养分,找寻到灵感,她就在更高的层次上洗刷了其出身于市井街头所沾染的轻浮气息,使世人不再以为她只是一件消闲解闷的玩艺儿,而正视了它作为新兴道德、另类权利的宣讲者和社会责任的代言者所独具的强大震撼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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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法律文化本身所具有的种种冲突、对抗、悬念与视听快感,恰恰暗合于电影艺术在大众心中最根本的诱人之处.它们的结盟,使二者在各自的领域里相得益彰,既产生了一种广受欢迎的类型电影,而且由于电影的广泛影响,一批法律得以制定,一些权利得以伸张,优秀的法庭电影竟会成为社会法制变革的启蒙与先声,这在将电影主要视为大众娱乐业的西方国家,不能不说是一个异数.

“任何审判(尤其是在电影中的审判)都潜在有某种可能,即它对构成我们社会文明的基石,诸如法律、正义、道德以及将我们彼此聚合的习俗惯例,提出一系列艰难的质询等在《杀死一只知更鸟》、《断锁怒潮》等电影中,我们看到的是正义在种族观念中的傲慢苦苦煎熬,在《公民行动》、《追魂交易》等电影中,我们看到的是法律信仰和生活现实之间的两难抉择,在《纽伦堡审判中》、《极度重罪》等电影中,我们看到的是责任和良心的磨难,而在《左拉传》、《公正的人》等电影中,我们又看到了政治压力下的司法体制其实是多么的脆弱等.法律电影就这样将多元的人性和人类冲突浓缩在法庭辩论和审判中,除具有一种内在的悬念因素外,还不断激发我们内心的同情、正直与愤怒”改编自马里奥普佐同名小说的奥斯卡经典获奖影片《教父》就是一部关于死亡和毁灭的故事,第二社会以暴力犯罪手段在法治社会的美国奋斗、扎根、立足.以法律和文学的角度来考量这部作品,剧中“教父”维托柯里昂有一个法律顾问兼写作技巧人的军师,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一种社会法律现象,拥有较高社会地位人们习惯于借助合法形式或钻法律漏洞,巧妙隐蔽的从事不法勾当来躲避法律制裁,他们甚至掌握法律的重要性并且需要专门人才为其规划大局运筹帷幄.这部小说也不例外的对司法制度和司法系统进行了批判和讽刺,执法人员成为权钱交易和犯罪活动中的傀儡和帮凶.外表光鲜,拥有崇高社会地位的法律守护者只是内心充满不可遏止的随时可能变得穷凶极恶的杀人凶手.美国法律电影之所以引人入胜,还在于它们提供了一种彼此当面对抗的戏剧效果.

在经典影片《十二怒汉》已经有十一名陪审员裁定疑犯有罪,只有一位觉得事态可疑,坚持已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整个过程跌宕起伏.电影的立体性和动态性对于法律故事中激烈的冲突和矛盾会表现得更有感染力,效果也更直接.

四、结语

文学积累了法律的变迁,法律又赋予文学新的解读.起源于美国的“法律与文化运动”使我重新审视法律与文学的关系,发现了一个新的领域和一些可供法理学研究的材料.我们将美国法律文化置于这场运动中进行梳理,从而了解美国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和特点,这对于中国法学界及法学家的研究开拓法学视野也有一定促进作用,也有助于大众对法律的认知和法律意识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