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

点赞:25515 浏览:11843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毕业之后如何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首先提出了问题的严峻性,然后从体制、观念、大学生个人以及社会四个方面分析了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最后针对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希望能够对缓解这一问题有所益助.

关 键 词法学就业实践能力就业观念

作者简介:朱琳、贺小凡,西南政法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4-180-02

一、问题的提出

大学生,向来被誉为“天之骄子”,曾几何时,大学生就业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然而近年来随着各高校自主招生、连年扩招,毕业生的人数也连年增长,大学生就业问题成为横亘在学校、家长和大学生面前的又一座大山.曾经不愁工作的法学院的毕业生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而且尤为严重.麦可思研究院(MyCOSInstitute)独家撰写的《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调查的数据显示,2009届本科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专业大类是法学(82.3%);高职高专就业率最低的是法律大类(73.2%).P法学本科专业,因失业量较大,就业率持续走低,被列为高失业风险型专业且被亮红牌.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披露,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人.Q而且由于前几年法学的热门,现在的法学在校生只多不少,这意味着法学学生就业在最近几年将更加困难.即使政府已经在尽可能多的给大学生提供岗位,创造就业机会,但就业难这一问题仍然不好解决.

二、问题的分析

造成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国家、社会的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

(一)从制度层面看

首先,我国法学高等教育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大学教育向来被人们称为是精英教育,而法学在国外学生通常是在结束了本科阶段的学习之后,才开始进入法学院学习的.我国的法学教育是本科教育,而且同时还有很多的法学专科.《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主撰稿人王伯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现在的状况是什么?法学专业毕业生一本在培养,二本在培养,三本也在培养,甚至高职也在培养.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人并不能从事法律工作,一个很显著的证明就是对于很多不合格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讲,通过司法考试比高考还难.”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外地讲学时,发现了一个令他感到不可思议的现象:“一些系统独立设置的特殊类型的院校也开设了法学专业.如某铁道医学院开设了法学专业,对外宣称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铁道医院的医患纠纷’.但是教学质量令人生疑,因为它属于铁道系统的一部分,学生往往还是能够分配到相对不错的工作.”R这种不符合资质的院校大量招生,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的政法名校毕业生的就业,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样就进一步挤压了优秀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空间.


其次,近几年高校扩招也导致了就业难问题的进一步加剧.近年来,各大高校在大肆扩招时都把法学专业作为主要扩招专业之一.传统的法学院校扩招法学学生;而相比起理工科来,法学专业的建立无需实验设备,专业师资要求也偏低,大多学校建立法学专业作为迈向综合性大学的第一步.这就导致法学学生短期内供大于求,毕业生的就业难也就顺理成章了.

(二)从观念上看

首先,社会上普遍有高学历就有高就业能力的误区.高等教育是学术性、专业性教育,我国法学教育长期以来形成了过分偏重学术性专业教育的特点,这种教育下的毕业生就容易出现知识与能力发展的不平衡.而学生和家长却盲目追求高学历,将高学历等同于高就业率、高工作能力.本科毕业找不到工作就考研,研究生毕业不行就考博,甚至有直接考博的倾向.这种错误认识不能够让学生将知识有效地转化为职业能力,职业能力的缺乏是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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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社会中缺乏创业氛围.我们国家受传统观念影响甚重,社会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舆论.一方面,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还不是很强,很多大学生创业之后因为缺乏经验,后续扶持不够等原因维持不了很长时间;另一方面,新毕业的大学生不想创业,也不会创业.据调查,文科专业的学生毕业后选择创业的明显少于工科生.

(三)从大学生自身来看

首先,受“学而优则仕”观念的影响.时下,许多法学毕业生毕业之后的主要选择之一便是考公务员,但国家每年招收公务员的数量是有限的,招考公务员的门槛也比较高,就这会导致不能保证想走仕途的人均得偿所愿.

其次,期望过高.当下很多大学生仍然不能给自己很好的定位,在就业理念上存在一定的误区.很多人把眼光只盯在律师和政法机关上面,而且还是非沿海大城市不去.然而,好工作必然意味着竞争激烈,不愿降低期望值的毕业生只能面临失业的困境.同时,很多大学生对月薪的期望值还比较高,不能降下身板脚踏实地干活,这些都造成了就业难的困境.《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数据显示,2009届大学毕业生半年内离职的前两位位原因是个人发展空间不够(31%)、薪资福利偏低(25%).

再次,大学毕业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差,难以负荷用人单位的要求.一些大学生在学校里只满足于所学课程,缺乏广博的知识积累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北京一家社团负责人在解释招收法学毕业生后解聘的原因是说:“来这里的学生包括一些名牌大学的毕业生,都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很多法律专业上的问题也是似懂非懂;等;而且我们这里的法律问题大都是‘管钱’的时候遇到的,很多法学专业学生的经济知识之匮乏令我感到吃惊.”

(四)社会方面

首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一些用人单位盲目设置了各种条件.最为常见的是经验障碍,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启事中动辄就要求求职者拥有二至三年的工作经验,一些毕业生因为缺少实际工作经验而难以落实工作.另外,一些用人单位盲目追求高学历的人才,例如在西南政法大学的一次律师事务所专场招聘会上,超过95%的事务所要求具有硕士学历.这些都导致了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难.

其次,出现一些社会屏障.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还涉及其户籍、档案等一些因素.近年来,一些大学生在自主择业的过程中,也会遭遇“非本省或本市户口免谈”、“不能及时转档案免谈”等痛苦经历,这使一些大学生因为户口、档案等问题而与许多好工作失之交臂,例如北京在公的时候都要求具有北京户籍.

再次,我国本身就业状况严峻.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内地许多企业减甚至倒闭,造成大量岗位减少,同时增减待业人数.另外,我国正处于转型期,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转轨迫使国有企业减员增效,吸纳能力大幅下降.整个社会就业形势严峻,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未就业人员包括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每年各高校新增的大学毕业生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如此多的未就业人口,与法学专业毕业生一起竞争,就业难度可想而知!

三、问题的解决

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要解决这一社会问题,需要调动多种力量,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从制度层面讲,法学教育要进行改革.第一,各高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根据社会供求关系,增加社会需求的专业设置,减少教学质量不高、设置不合理的专业.第二,加快高校的教育与教学改革.适当压缩当前法学本科整体招生规模,法学教育的重心向研究生阶段转移;对现有的缺乏法学教育优势的大学所开设的法学专业,强制其减少招生量,甚至强行合并法学专业;在法学教育上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实际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

其次,从观念上讲,社会要更新观念,不能坚守老一套.第一,对于家长和学生以及社会大众而言,不能一味的追求高学历,高学历并不一定意味着高的就业率,而要注重培养大学生的综合能力.第二,全社会要建立创业的氛围,鼓励法学专业毕业生创业.毕竟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文化知识,而且学习新知识的能力较强,相较于其他社会成员而言,其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即使是文科性质的法学学生也应该勇敢地走出去,坚信自己也能创造性的走出自己的就业之路.为了支持大学生创业,政府、社会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比如减少创业前期的税费、给予大学生创业者资金支持等鼓励大学生创业.

再次,从自身而言,大学生要努力做好调整.第一,应该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法学专业毕业生要努力开拓的就业空间,不要把眼光只盯在沿海大城市的律师和政法机关上面.目前,中西部急需大量的政法人才,大学生应该树立基层意识和奋斗意识,到基层锻炼自己,而且国家为此也提供了很多的机会,例如现在的村官考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等等.第二,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各个方面锻炼自己.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使得供方市场鱼龙混杂,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所以大学生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在校期间尽量通过司法考试,多读一些经济类的读物,有可能的话参加职业技能的培训,多掌握几种职业技能.

四、结语

总而言之,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是确实存在的真实问题,解决它有赖于体制的改革、观念的更新、政府的支持和大学生自己的努力.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人士及部门的重视,相信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但是,在其他方面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大学生自己的努力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注释:

P王伯庆.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Q李林.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R杜晓.中国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之路为何越走越窄.法制日报周末.2009年6月19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