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视角下的信访权利变迁与信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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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信访自古有之,源远流长.信访制度在了解民情、化解矛盾、解除民忧、公民监督和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访制度和信访权利的内涵与外延、结构与功能也在不断演变和扩展.本文试从历史考察的角度分析信访权利在不同历史背景下的性质内涵,进而从现代人权理念的角度提出完善信访制度的建议.

关 键 词信访制度信访权利人权理念改革

作者简介:胡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7-170-02

一、古代信访制度的起步与发展

信访制度在中国的历史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信访制度起源于尧舜禹时期,产生于专制王权形成的前夜.它由王权兴起而产生,怎么写作于王权.历经两千多年封建王朝的洗礼,中国古代信访也经历了由发展到顶峰又随着专制王权的没落而衰落的过程.信访从尧舜设立的“进善旌”、“诽谤木”、“敢谏鼓”到后来的诣阙上书、赴京控告、进言等等在古代有过多种存在形式.其中,典型如进京拦轿“告御状”,是指冤民越级直接上书机关或直接诉冤于皇帝的申冤方式;再如“登闻鼓”,即冤者不服判决,可以不受诉讼审级的限制,击鼓鸣冤直接诉冤于皇帝,有专人受理并由皇帝指定官吏重新审理的直诉制度;又如庶民“上书”,历史上也有诸多事例.比较著名的如“缇萦上书”,小女孩缇萦上书汉文帝为其父求情,汉文帝颁昭废除肉刑.P当然,那时的信访制度还不是现在意义上的信访制度,充其量是一种直诉制度,即中国古代法律规定的控告人可超出一般受诉官司和申诉程序的一项诉讼制度.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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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信访制度的重新起步与发展

新中国继承了中国古代的信访传统,站在新的历史高度,重新起步.国家明确设立了信访机构,建立了信访制度,公开地、正式地宣布信访是人民群众的一种权利,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建国初期,信访制度和公民相关的信访权利一直收到国家的重视.从1951年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出台,到1957年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通过《中国各级党委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暂行办法(草案)》等.机关和地方政府总结归纳了各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从中央到地方,信访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

但1957年反“右”后,信访及信访工作严重受挫.20世纪60年代前期,信访制度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保护信访权利一度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文化大革命”时期,信访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信访制度一度遭到相当大的破坏,信访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拨乱反正时期,信访工作得到了加强,信访制度又得到了很大的恢复和发展,信访权利得到了较好的保护.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信访工作和信访制度继续发展,特别是“十六大”以后,信访工作有了重大发展,信访工作新局面开始打开.R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表明了国家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心;《信访条例》的修订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出台,《信访工作违纪处分规定》的颁布都体现了国家对信访工作重视度的提升,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民的信访权利.与此同时,社会民众的量和热情也急剧提升.

三、古今信访权利性质对比与分析

按照《信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信访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此外,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一规定可以说是信访权的合法渊源.据此,笔者参考相关资料认为,信访权利是社会成员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以正义、权能、资源为基础,通过写信或走访等形式向有关社会组织管理者主张并谋求实现某种利益要求的自由选择行为资格.S在明确了信访权利这一定义后,结合上述关于信访制度历史和现状的概述,我们可以总结出不同历史时期下的信访权利的性质;在此基础上,发现当前信访制度的弊端,进而尝试提出完善信访制度的建议.


(一)文化传统影响下的共性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在历史上就存在“找青天”、“告御状”的传统民族文化.这一传统政治诉求产生的原因是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文化特点.中国社会具有乡土性,直接导致了农民生存要求的淳朴性.希望在天地、自然、人际和谐的环境中生存,是农民的淳朴要求.这一要求不是依靠自己,而是依赖对于明君、清官、天地等权威崇拜和寄托来实现.对皇权、清官的崇拜和拥戴,使农民把实现和谐生活的幻想寄托在有道明君和青天大老爷身上,当它们有冤无处申的时候,或认为是“天高皇帝远”,或互换“青天大老爷”.T因此,在我国,人民群众更喜欢用信访的方式向统治者、执政者表达自己的意愿、反映自己的冤情.就是到了新时期新阶段人民群众的这种观念依然存在.鸣冤平反的传统法律文化在我国老百姓的心目中从来都是天经地义的正义准则,都是老百姓朴素的正义观的体现.U

(二)社会矛盾不同,权利性质不同

马克思说过,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V这一论断在中国古代和当代不同的信访权利性质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在军事制条件下,古代信访制度创设的目的是为了广开言路,怎么写作于君王的的德政治理需要和战争需要.此后,在漫长的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古代信访制度从属于君主和统治集团的意志与利益需要,成为一种维护专制制度、宗法制度和等级制度的工具.这是中国古代国家社会里信访制度的根本特质.W即使封建社会的指导思想是鼓吹“民为邦本”的儒家思想,在此基础上发展的信访权利依然受到了相当的限制.因为在民本思想中的“民”始终是被动的,权力主体其实是君主.传统民本论也从来不讲民的政治权利,特别是民的个体的政治权利.故上书并不能改变君与民之间的根本关系,而只能以维护王权为前提,对君王权力或权威有所损害的上书主张和要求很难得到实现.X据此,笔者认为,中国古代的信访权利其本质上来说是“最低限度”的、没有保障的权利.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数以亿计的中国人就在某种预期中不断地从事着信访活动.特别是近些年来,巨大的人流在各级公共权力体系间不断奔波和涌动.值得关注的是,人民群众首选的维权方式,不是象征天平的司法救济,也不是地方父母官掌控的行政复议救济,而是相对不完善的信访制度.Y一方面,这体现了信访制度在当代中国的强大生命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现在中国信访权利的普及度和认可度.马克思主义认为,追求利益的满足,是人的基本特性.Z因此,客观而言,诸如“信访洪峰”、“缠访”、“越级”进而“截访”等现象的出现从根本上说并非源于信访制度本身,它是多种社会因素纵横交错的结果,是我国现行体制下缓解民众不满、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各类纠纷机制运作不畅乃至失灵的结果.[

自20世纪50年代,国务院以法规的形式确认了信访权是人民群众的一种权利,但围绕信访权利具体性质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当前社会的信访权利,结合信访制度,以及当下学者对于信访权利的探讨,我们可以挖掘出信访权利的一些基本特性,即权力主体、客体的普遍性以及权利概念的开放性、延展性,而这些都符合人权的基本特征.因此笔者倾向于信访的“人权说”,只有把信访提升到人权的高度,在信访化基础上,进一步树立起信访人权观念,才能早日实现信访法治化.


四、人权理念指导下信访制度的改革

随着“人权入宪”,树立起信访权利的“人权”观念,对于信访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信访制度亟待推进法治化的进程,以适应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的形势;同时,围绕信访制度,不断增加其现代性因素,减少其非现代性因素,使信访权这一程序性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从而使信访权利追求的公民的实体性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1.保障自由.信访作为公民合法表达自由的一种途径,是公民一项重要的权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禁止各地拦截行为,给人以信访自由.公权不得随意干涉合法信访的启动与进行.

2.制定全国统一的《信访法》.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只是一个行政法规,位阶低.它也无权要求其他国家机关管辖的信访工作按照该《信访条例》规定办事.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信访法》,明确确认信访权利,明确赋予信访人诉权以保障信访权利;同时,对于非正常访中的违法信访行为予以规制.

3.完善人大代表制度.在改革的方向上,需要完善人大代表的组成和结构、改革选举制度、逐步推行人大代表的专职化,逐步减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代表,扩大不同阶层的群众代表,尤其是弱势群体代表名额、健全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和评价机制等.另外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很明显,人民代表反映民意和监督政府作用的加强,会使信访案件的大部分问题得以解决.\

4.建立领导接待来访制度,直接体察民情民意.各级领导人亲自接待来访者、阅批信访材料,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既符合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也有助于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依法办事已经成为各级国家机关处理政务的基本准则,同样,也是各级领导人处理信访的基本原则.]

在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形势下,强调以人为本的和谐发展观已成为社会一致的追求.从古至今的信访制度发展与信访权利性质的转变告诉我们,只有建立完善的信访制度,才能很好地维护人的尊严、保护人的权利,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怎么写作的宗旨,才能体现与法制的精神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最终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注释:

①班固.汉书刑法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

②⑥张琳婧.中国古代直诉制度.法制与社会.200(4).

③④⑧⑨李秋学.中国信访史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11页.第22页.第311页.第108页.

⑤郑欣.乡村政治中的博弈生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4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⑩符健敏.从权利救济角度看信访.学习月刊.2005(1).

Z《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5页.

[李颀.从人权的角度审视我国的信访权及信访制度.法制与社会.2007年版.

\马军卫.略论信访法治化的制度背景和实现途径.法制与社会.2009(10).

]陈柳裕.论信访法制的完善.学习月刊.2005(1).

^尹宁波.在以人为本的背景下看我国信访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完善.政法论坛.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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