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问题和

点赞:20912 浏览:9496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在不断完善,但农民工工伤得不到及时赔偿,工资得不到及时支付等问题仍不鲜见.原因在于对农民工维权的教育和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律师怎么写作群体素质不高,立法不完善,社会关注不够.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法律援助事业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农民工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关 键 词】法律援助;农民工;现状;完善

由于城乡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城市中开始大量涌入了打工的农民,他们总体上文化素质不高,经济水平低,游离在城市的边缘,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他们本身的经济能力、文化和法律素养的制约,同时又受到现有农民工保护体制中的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客观存在的缺陷制约,农民工权益受到限制和损害的情况已经越来越普遍和突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和法律援助部门的重要使命;是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根据实践调查,我们发现了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之道.

一、现状和问题分析

(一)现状调查

从资料中我们了解到,近年来,农民工在法律援助对象中占了很大的比重,而且仍有上升趋势.通过调查问卷显示:

1.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知悉度较低.有10%的人不知道法律援助;75%以上的人对法律援助的了解只停留在概念上,对法律援助的援助对象、申请程序、是否收费等都不了解.

2.法律援助公信力较低.在权益被侵犯时,只有20%的人选择了会寻求法律援助;而在接受过法律援助的农民工中,愿意再次选择法律援助来帮助自己的,没有一个人.

3.宣传效果较差.仅有12%的人是曾通过政府宣传了解到法律援助,大部分人是通过传媒和听人提及.

4.对于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首先选择的寻求解决的部门这个问题,我们发现了这样的结果:选择去法援中心的人数是想到少的,农民工对法援中心和司法局的不信任程度可见一斑,而法援中心以其专业性和无偿性本应该成为他们的首选.

5.在调查表上,农民工给我们的留言,多数提到了宣传的问题.留言有:

“手续要简便”;“能不能在工人有空的时候来宣传”;“宣传要通俗化”;

“宣传力度要加大,让老百姓知道”等这样类似的话语.

从以上数据中我们发现,问题应该是出在宣传和援助质量上.通过走访部分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法律援助中心,我们进一步了解了这两个问题.

(二)主要问题产生分析

1.在宣传的问题上,我们发现:

第一,法援的宣传疲于应付上级指示.各法援中心均表示,近年,法律援助的宣传方面力度要求很大,上级的指示总是“加大”宣传力度,具体怎么加大,加大到什么程度并没有做规定,也没有具体指标需要完成,这项工作也不会作为监督考核项目,所以只要做过宣传,拍下宣传照片存档,在上级检查的时候足以应付就可以了.

第二,法援宣传方式僵化,成效不显著.法援机构表示,宣传方式大多是发宣传册,做现场法律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也有过网络宣传,在购物中心发放宣传环保袋,纸杯等.法援的宣传总是会选在工作日的白天,而那个时候农民工群体大多在上工,而地点总是选在人流密集的购物区和市中心,这对市民的普法宣传时有利的,对农民工群体的宣传却是不合适的.

第三,民众法律意识淡薄,社会配合度不高.某法援中心表示曾经印了20000多份资料发放到家庭,6000多份到企业,但成效甚微.而据企业职工所说,有的企业图省事,甚至都没有将资料进行发放,也没有进行很好的宣传和讲解.而很多家庭虽然收到过资料,真正会去翻阅的很少,而能有意识的去识记的就更少,更别说以此来维权的了.市法援中心也告诉我们,在做宣传时连租借场地都很成问题,免费场地有时要通过个人的关系才能借到,大多只能用租的,而租金一天就需要六千以上.

第四,宣传经费不足.经费来源只有政府下拨这一个渠道,不允许法援中心私自募集.政府下拨给这里的经费分为办案经费和宣传经费,办案经费也经常捉襟见肘,宣传经费就更是少了,更别说有时租个场地都需要六千以上.

第五,宣传人手不够.一般法援中心编制内有八人,实际有七人,有两人负责接听法援,不得离开,其他人平时要办案,还要分批去监狱讲课等,做社会宣传的人手明显不足.另外,律师的时间很难安排,而且这类活动办得太多会对法律怎么写作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律师也会有意见.

2.法律援助怎么写作的质量问题分析.我们发现接受过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比起没接受过法律援助的甚至留下了更多的消极影响.

会出现表格所示的情况,与我国的立法制度缺陷和律师的办案态度、办案能力不无关系.上述“劳动纠纷解决实行仲裁前置原则”就是立法中的问题,下文会详细阐述.

我们通过采访律师了解到,他在办法律援助案件时和其他普通诉讼案件没有任何区别,这完全是由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决定的.而有部分律师由于的是不收费案件,这样的案件的质量如何对其个人的业绩和声誉不会有任何影响,律师想要尽快结案,不愿节外生枝的心理也是容易理解的.因此,对于律师的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可是由谁展开监督,如何监督,这项职责仍未明确.

二、改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现状的对策

提高宣传质量的建议

1.针对农民工主体的宣传应该选好地点和场所,法援中心选择的现场咨询点或者宣传资料发放点,总是习惯性地选在人流密集的广场和商场,时间也总是选在工作日的白天.而这个时间为生计而忙碌着的农民工们怎么可能有时间来逛商场,逛广场散步呢?所以,如果可能的话,休息时间进工地宣传是最好的了.或者,在进行宣传之前,能够对农民工的居住区,工作区,经常活动的地方有大致了解从而方便进行集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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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议在每个农民工聚集的地方设立一个联络点,定时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等活动,联络点的负责人可以邀请几个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民工,由他们建立起法律援助中心和农民工之间的联系,这样比起法律援助中心毫无章法的逮着一个是一个的宣传方式要好得多.同时,法律援助中心也可以和农民工群体中的老乡会等组织建立联系,定时进行维权和普法教育.

3.宣传内容要广泛,应当包括法律援助及其相关的维权知识,对于国家出台的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都要宣传到位.必要时应该开通免费的法律咨询通道,来法律援助中心的不仅是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对有关问题进行咨询,这样对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例如工资,损害赔偿等,农民工事先就能有认识,在签订合同时就不会吃亏,在遇到问题之前也知道保留证据,这样就能最大限度避免法律纠纷发生.

4.宣传方式要多样,应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传播媒介,甚至出租车广告、公交站台广告等,将普遍宣传与个案宣传、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法律援助宣传报道,使国家法律援助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二)解决经费不足问题的建议

1.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应当继续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将法律援助资金纳入政府同级预算.经费问题在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过程中总是一个大问题,法律援助要办案,要给律师补贴,要做宣传,要支付工作人员报酬等,这些都需要充足的经费,任何一个环节的问题都可以影响法律援助最终的结果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同时对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资金,确立明确的使用项目,设置资金管理和监督人,做到合理使用,避免滥用.


2.完善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我们从律师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法律援助案件是律师办案中获益最低的,有时候甚至获益为零.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补贴经费是固定的,可是案子的变化却是无法预料的.如果案子要进入二审程序,那势必办案费用又要增加;如果新证据出现在外地,律师办案势必要增加差旅费等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因此,完善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就显得非常必要,我们建议可以在案件开始之前进行固定数额的经费补贴,在案件结束之后,律师上交支出费用表,可以对超出经费补贴的部分,进行再次补贴.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在社会中可以持续开展募捐等活动,鼓励社会各界捐款,也可以针对一些具体案件的当事人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法律援助中心可以设立对外联络部,与新闻媒体建立长期联系,使其随时都可以为法律援助进行宣传.在这次实践中,我们走访的法律援助当事人奚倩婷母女,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由于被告的经济能力也有限,奚倩婷的治疗费用大部分来自社会各界的捐款,这也是无锡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针对个人的捐款.在这次成功的捐款中,媒体的宣传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三)提高法律援助怎么写作质量的建议

1.加强法律援助怎么写作队伍建设.(1)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升法律援助机构人员队伍管理水平.加强对律师、法律援助怎么写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法律援助承办案件跟踪监督,杜绝承办人员办案时敷衍了事、走过场等现象发生.(2)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的补贴标准.我们访谈了一位过多起法律援助案件的李律师,从他那里了解到,律师的办案补贴并不包括出差、出行、住宿、通信这部分费用,律师大多自掏腰包.一次两次案子律师或许还无所谓,长期如此势必影响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更会影响办案质量,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2.壮大法律援助怎么写作队伍.(1)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律所及律师、基层法律怎么写作所及工作者、法律专业性人才加入法律援助的大家庭,成为专职法律援助律师.(2)充分利用法学大学生的力量,培育和鼓励高等法律学校的在校大学生成为法律援助的志愿者.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只有少数农民工表示感觉大学生做法律援助的工作不可信.这表示农民工对大学生还是有充分的信任的,因此,对于有志进行法律援助工作,而未通过司法考试或取得律师资格证的法学毕业生,可以提供实习岗位.这样既可以减轻从业人员不足的压力,又可以提供大学生实践机会,一举两得.

3.做好监督工作.我们了解到对律师的监督是通过律管所来进行的,而律师所接法律援助的案件是法援中心所分配的,这两个环节的脱节造车了很多律师工作的敷衍塞责.而对这个问题解决,在实践中已经有所解决,律管所和法援中心可以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这样既节约了人力,又很好的解决了监督的问题,崇援的实践给这个设想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四)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增强社会配合度

新闻媒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问题应该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以支持法援部门工作为荣的氛围,这样杜绝出现法援宣传活动时场地租借费用高的尴尬局面.对社会公众应该定期进行普法宣传,形成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