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监督问题

点赞:12439 浏览:5594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一、财政监督问题研究的必然性

市场经济的规范运作需要有相应的手段加以控制,公共财政体制作用的体现也需要有相应的制约机制来维护.因此,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性的要求以及更好地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出发,加强财政监督问题的研究,对于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对财政监督研究有利于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近年来,我国在整顿经济秩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财经纪律松弛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主要表现为会计信息失真、税收流失严重、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下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我国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影响了政府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不利于经济增长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财政监督研究有利于财政职能的实现

从促进财政职能实现的角度讲,财政监督的作用非常重要,通过财政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可以促进各业务部门在经济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因而必然会有利于财政职能的实现.而这种监督远远超出了对于具体的财政收支活动监督的意义和作用.这种财政监督机制主要是从评价财政政策的效果出发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综合效益的提高,因此需要将其有效性作为研究财政监督问题过程中的一个发展方向.

二、财政监督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共财政是效率财政,也是财政.我国公共财政的建设,迫切需要一个与之配套的现代化的财政监督体系与法律体系.然而,我国的财政监督体系还不完善,多头行政的问题还很严重,表现在财政监督工作方面,主要是:

监督职能划分不明确造成效率低下

目前,承担财政监督任务的部门较多,如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税务部门的稽查、定期与不定期的财政大检查、财政部派出机构专员办的监察、国务院纠风办的监察工作以及党委部门的监察工作以及相关监督部门委托社会相似度检测组织进行的审计监督等等.多头监督,监察领域缺乏明确分工,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缺乏制度化的界定与配合,往往造成监督工作走形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一哄而起的监督检查工作,往往缺乏深度,一些应当深刻揭露的问题和暴露的矛盾不可能真正触及,因而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二)财政监管手段过于单一,不重科学

由于多头监督格局的存在,各监督部门存在争夺部门利益的倾向,内耗很大,也使丰富多样的监督形式简单趋同,变成对基层企事业单位的“管、卡、压”.监管手段单一,只重惩罚,不重科学的监督与激励,无法从源头上实施监督,最后只能争取“秋后算账”式的事后监督,使监督的全过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出现缺位和无系统性.

(三)财政监督的法制保障建设落后

就目前财政监督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看,虽然财政法律体系框架己经初步形成,但从整体上看,财政立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仍不相适应.尽管《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为财政监督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性的法律依据,但这些法律法规都有其本身独特的调整对象,对财政监督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由于迄今为止尚无一部完整的、具有权威性的对财政监督职能、内容和手段等方面做出专门规定的法律,因而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对财政监督进行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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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的几点建议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财政监督机制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工作的制度创新.针对我国财政监督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的财政监督经验,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要求,建立新型财政监督机制,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财政监督的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财政监督是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我国财政监督立法工作滞后,应尽快建立和健全财政监督法规体系,强化财政监督执法力度.一要规范和完善各项财政、预算、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同时要加快财政法规的立法进程.坚持财政监督,健全财政职能,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就必须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氛围越好,财政监督职能越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国务院出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财政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易于操作并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以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和经济工作行为,保证财政监督的公允性、规范性和客观性,特别是要加快《财政法》等法规的立法步伐.二要建立和健全财政监督的自身法律体系,进一步研究制定《财政监督法》,明确财政监督的地位、执法主体、法律依据、程序、内容和手段,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把财政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财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监督,切实推进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

(二)创建我国财政监督管理的新机制

围绕公共财政管理的目标要求,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监督机制、财政支出监督机制、财政内部监督机制和会计监督机制.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保障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的正常发挥,逐步建立起涵盖财政收支、体现财政管理特色的事前参与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财政监督运行机制,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测、预警、分析、保障、规范.一是事前参与预警.对项目立项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项目工程概预算与实际资金需要差别很大,资金缺口无从解决;有些地方反映拿到资金感到措手不及,来了钱不知道是干什么,来了钱不知道是给谁的.因此,财政监督机构要参与项目立项工作,对项目的论证过程的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对项目借款的偿还能力进行论证.财政监督部门要落实还贷资金是否有可靠来源,督促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对还贷资金做出具体规划,测算各方面的财力和资金来源,制订出具体的还贷计划.二是事中跟踪防范.财政工作要一手抓好分钱,一手抓好管钱,两手都不能软.财政部门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督职责,必须睁大监督的眼睛,监督跟着资金走,财政资金分配到什么地方,财政就必须监督到什么地方,建立跟踪监督机制,随时掌握预算单位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财政监督要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范违规违纪与损失浪费的屏障,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与高效使用.三是事后审核问效.建立资金使用效果或效益评价制度,以利于调整政策,改进工作.

(三)完善我国的会计监督制度

首先,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机制.会计监督不力,问题就在于未意识到内部监督的重要性,对内部监督还存在着很多误解,因此监督能力弱化,会计信息不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这就使一个人或一个部的工作必须与另一个人或另一个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者相联系,进行连续不断的检查和监督,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也就是加强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目前很多注册会计师就没有确实履行其监督职能,对现有准则的执行存在重大疏忽.因此,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是提高会计监督力度的外部基础之一.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监督.我国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单位外部监督层次,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协调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奠定科学的基础.

(四)全面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

能否使财政监督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规划,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财政监督队伍的工作质量.如没有一支过硬的财政监督队伍,就无法保证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质量.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财政监督队伍建设,全面加强财政队伍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国家方针政策、懂得经营管理和法律知识、精通会计和财政业务知识的专业队伍.一是把好人员配备关.将财政系统内部政策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工作作风扎实、德才兼备的同志充实到财政监督的队伍中,优化财政监管人员和专业结构,提高财政监督的效率,提升监督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财政监督工作质量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制定教育计划,建立监督干部业务培训制度.运用以会代训,以老带新,现场练兵等形式提高财政监督队伍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干部考核机制,建立财政监督工作目标岗位责任制,以此规范财政监督干部的言行,树立财政监督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结束语

通过上述对建立健全我国财政监督机制的必要性、目前我国财政监督存在问题、国外值得借鉴的先进的财政监督经验以及建立健全我国财政监督机制有效措施的论述,得出的结论是:只有建立健全我国财政监督机制,才能切实推进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才能使财政监督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保障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的正常发挥;才能拓宽财政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促进增收节支、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财政管理职能的全面落实.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