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贸易互动其对台商投资影响的计量

点赞:5093 浏览:14894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2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闽台贸易互动由来已久,福建省是大陆最早与台湾发展贸易往来的地区之一.闽台贸易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到80年代末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尽管90年代中期受到台湾当局“戒急用忍”政策的阻挠,但贸易规模仍在不断扩大.近年来,福建省有关部门加强了闽台贸易的组织、协调与怎么写作,开展各种形式的贸易交流与合作,使福建省对台的区位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福建省通过一年一度的“9.8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产品交易会”、“台湾商品交易会”、“海峡两岸商品博览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等重大经贸交流盛会,逐步从多方面建立起与台湾的贸易渠道,促进了闽台贸易的发展,闽台贸易的规模呈持续性增长.

一、闽台贸易互动的成效及其特点

1.闽台贸易规模扩大.

1979年到1985年间,闽台贸易额仅有150N美元.从1992年起闽台贸易开始步入持续稳定的发展阶段.1992-1997年间的闽台贸易累计额是1979-1991年累计额的4.4倍之多.进入21世纪,闽台贸易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到2006年,福建对台贸易首次突破50亿美元,达到56.1亿美元,同比增长15%.其中从台湾进口46.6亿美元,增长13.8%;出口台湾9.5亿美元,增K20.8%.截止2006年底,闽台贸易总额已达458.09亿美元,其中对台出口60.92亿美元,自台进口397.17亿美元.台湾成为福建第四大贸易伙伴,即福建第一大进口市场,第七大出口市场.

闽台贸易互动其对台商投资影响的计量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贸易的论文范例 大学生适用: 专升本论文、研究生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52 写作解决问题: 本科论文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模板、论文目录 职称论文适用: 刊物发表、高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本科论文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最新题目

除了上述闽台商品转口贸易之外,对台小额直接贸易是福建省对台贸易的重要组成内容,体现了福建省特有的地域优势.闽台小额直接贸易不仅推动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密切两岸关系,加强民间交往.目前福建沿海25个县、市、区相继批准设立了34个台轮停泊点和26个对台贸易口岸,并相应设立了对台贸易公司,漳州、泉州、福州、厦门是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的主要地区.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出口产品以水产品为主,进口产品则多为台资企业和台商急用的生产设备、零配件等,品种繁多,以及少量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和农产品等.据统计,2006年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达415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8.7%;2007年上半年对台小额贸易额为2744万美元,同比增长35.9%,尤其是自台湾进口1972万美元,同比增长77.5%.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自2006年5月1日起大陆将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品种扩大到22种,推动台湾水果进口大幅增长.2006年全省进口原产于台湾的水果776吨,价值108.5万美元,分别较上年增长93%和89.7%.据最新的数据显示,2007上半年闽台贸易中台湾水果进口实现大幅增长,进口90.5万美元,同比增长1.7倍.

2、闽台贸易商品层次提高.20多年来,闽台贸易不仅总量增长很快,而且商品结构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福建自台湾进口的商品主要是轻工类消费品,约占台湾出口福建所有商品比重的70%以上.到了90年代以后,由于台湾厂商在福建投资设厂增加,这些台资工厂所需要的上游产品,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以及所需要的机械设备等从台湾进口逐渐增多,这类商品开始居主导地位.2000年以来,资本与技术密集型商品开始增加,电子电器商品贸易呈现出高度的集中性与重合性,以电子电器为代表的高技术商品已成为海峡两岸贸易商品结构中的主体.据海关统计,以2006年为例,福建自台进口机电产品27.3亿美元:增长26.9%,占进口总值的58.8%.其中仅仪器仪表一项进口就达14.9亿美元,增长62.4%,占机电产品进口总值的一半以上.

福建出口到台湾的商品,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主要是土特产,占福建出口台湾所有商品的比重大约在90%以上,90年代之后主要是农工原料及半成品,2000年以来,电机设备及其零件、机械用具及其零件以及钢铁等取代了服装、鞋类、塑料制品、家具等传统商品成为出口的主体.以2006年为例,机电产品是福建对台出口的最大类商品,出口值达4.1亿美元,占出口总值的43.1%;钢坯及粗锻件出口4274万美元,增长113倍;钢材出口2739万美元,增长21.8%.

3、闽台贸易发展形式多样.20多年来,闽台两地已逐步形成了一种互补互利的经贸关系,两岸的贸易互动已突破了台湾当局“单向、间接”的限制,进行了大胆的尝试.迄今为止,两岸贸易已出现五种形式:一是“经第三地中转”的间接贸易;二是“准直接贸易”,即“转单不转运”的贸易方式,货主与船东采取文书而船舶采取直接往来两岸的方式进行货物交易;第三是海上小额直接贸易,是闽台贸易互动的特色;第四是转口贸易.根据两岸1997年1月22日两岸航运界在香港达成的协议,当年4月19日始航的福州、厦门与高雄之间的试点直航仅限于为国际贸易提供中转怎么写作,目前,福建省以及内地一些贸易公司与北美的贸易原经香港的货物运输改由高雄港中转.五是“小三通”.2001年1月1日起,金门、马祖与厦门、福州之间开始“小三通”.

二、闽台贸易互动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闽台贸易互动呈现出单向输送经济利益的互动模式,这是闽台贸易互动中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据福州海关资料显示,近年来福建自台进口值是出口值的5至6倍,如2006年福建自台湾进口46.6亿美元,对台出口9.5亿美元,二者比值接近5:1,对台逆差高达37.1亿美元.

对闽台贸易逆差的变化分析发现,福建对台贸易逆差与台商在福建投资呈同步增长.随着台商投资的快速增长,福建对台贸易逆差也在迅速增加.将台商在福建投资的发展与对台贸易逆差的变动进行比较,发现两者的变动走势有着较强的趋同性.例如,2003年台商在福建投资金额增长1.76%,同期福建对台贸易逆差的增幅也达到1.68%,显示出投资增长对贸易逆差的直接影响.从福建与台湾的进出口商品结构来看,福建对台贸易呈现逆差的产品也较为集中,主要集中于福建自台进口的前几大类产品,即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以及金属及其制品等,这几类商品的逆差基本上占到历年福建对台贸易逆差总额的80%以上.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海峡两岸经贸政策的不对等.从政策层面上看,20几年来大陆一直对台湾开放市场,大陆对台湾产品进口实施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推动了两岸贸易的发展,增加了台湾产品的进口.而台湾当局对大陆产品则设置重重障碍,实行“宽出严进”的大陆贸易政策,严格限制大陆产品的进口.台湾于1988年才首次开放大陆产品进口,此后,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与台湾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逐渐扩大开放项目,但速度缓慢.加入WTO后,台湾对大陆产 品的进口项目才渐渐有所增加,到2004年4月,开放项目与开放比率分别为8521项与77.5%,但与台湾对其他地区的开放进口比率达98%以上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目前,由于台湾当局人为设限,大陆仍有2200多种商品不能入岛.

2、闽台产业分工的不同.闽台产业分工带动了闽台贸易强劲增长,同时也加剧了福建对台贸易逆差的持续增加.受闽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闽台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及生产技术水平存在着一定差别.在台湾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台湾的传统产业及部分高科技产业移至福建,使闽台逐渐形成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并存的产业分工格局,台湾基本处于大部分产业链的中上游环节,其比较优势侧重于产品与技术研发、中高端产品制造及上游原料与零部件生产,而福建则承接了台湾转移的传统产业,高科技产业中的低端生产环节,成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因此,随着台商在福建投资的扩大,由投资所带动的原材料与中间零部件的贸易大幅增加,这些由台湾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在台资企业组装生产成品后又大部分外销,返销台湾的较少.因此,闽台两地的这种产业分工又进一步加剧了贸易逆差的扩大,而且短期内闽台贸易逆差继续扩大的趋势难以改变.

三、闽台贸易互动与台商投资的影响分析

1.有关台商投资福建与闽台贸易资料数据的说明

资料数据的科学性与权威性是数据分析与模型构建的基础.由于大陆与台湾之间无法进行有效的相关资料数据的信息交流,两岸在台商投资与两岸贸易方面的统计口径上也存在差异.因此,台商投资福建与闽台贸易方面的资料数据本文主要采用福建省相关部门(主要是商务部、省台办、福建省对外经贸合作厅)公布的统计资料.对于资料数据样本的选取问题,本文只选取了2000年至2006年等7个年度的资料数据作为样本,样本的大小符合本文研究的需要.

2.台商投资与闽台贸易的相关系数分析

分析台商投资与闽台贸易之间的相关关系是研究这两个变量之间互动关系的前提.为此,本文应用表一与表三的统计资料,利用SPPS统计软件包,首先对两变量间的相关系数进行了计算,具体计算结果如表四.计算结果显示:从总体上看,台商投资福建与闽台贸易之间的相关系数多数处于0.5

从本文所涉及的2000年到2006年的数据来看,闽台贸易总额与合同利用台资之间的相关系数小于闽台贸易总额与实际利用台资之间的相关系数.从对台出口与台商投资之间的关系看,其相关关系呈现与闽台贸易总额与台商投资之间相似的关系,说明对台出口与合同利用台资之间的密切程度小于其与实际利用台资之间的密切程度.亦即实际利用台资对于闽台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且更为重要.

3.台商投资对闽台贸易的影响分析

为了深入分析台商投资对闽台贸易的影响,本文分别选取了闽台贸易额(LTR),对台出口额(EX)与自台进口额(IM)三个变量作为被解释变量,构造台商投资福建对闽台贸易影响的回归模型:

LTR等于α0+α1 TDL (1)

EX等于β0+β 1 TDL (2)

IM等于γ0+γ1 TDI (3)

其中系数α1、β1与.γ1的正负号分别表示台商投资与闽台贸易、对台出口与自台进口的互补关系或替代关系,其大小分别表示台商投资对闽台贸易、对台出口与自台进口的效应大小,也可分别称为台商投资的贸易倾向、对台出口倾向与自台进口倾向.

应用表一与表三的统计资料,利用SPSS统计软件包进行计算,可得如下结果(见表五):

第一,从回归结果看,以上结果都经过显著性检验,其中回归系数α1、β1与γ1都为正值,分别为1.63、0.3357与1.30,显示台商投资与闽台贸易、对台出口与自台进口存在互补关系.第二,台商投资的贸易倾向、对台出口倾向与自台进口倾向分别为:台商投资每增加1个单位,可以推动1.63个单位的闽台贸易总额,其中出口0.3357个单位,进口1.30个单位.可见,台商投资对闽台贸易、对台出口与自台进口都有显著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在台商对福建投资的驱动下,闽台贸易总量不断增长,成为联系两岸关系重要的纽带之一.第三,通过计算发现,台商投资每增加1个单位,福建将产生0.96个单位的贸易逆差,可见,台商投资对闽台贸易的影响结果是不平衡的,其对福建对台出口的推动作用明显小于对自台进口的推动,直接导致福建对台贸易逆差的扩大,即随着台商投资福建的增加,贸易逆差也呈同步扩大的趋势.第四,三个模型的RSquare值都在0.5左右,分别为0.543、0.565与0.535.说明台商投资对闽台贸易的解释能力大致在50%左右,另外50%是由其他因素驱动.因此,台商投资只是闽台贸易重要的驱动因素,但不是全部,另一部分来自一般贸易的增长.


4.闽台贸易对台商投资影响的分析

台商投资对闽台贸易具有驱动效应,反过来,闽台贸易对台商投资也具有诱发作用,台商投资与闽台贸易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为了揭示两岸贸易对台商投资的这种诱发作用,本文选取实际利用台资额(TDI)作为被解释变量,分别选取闽台贸易额(LTR),对台出口额(EX)与自台进口额(IM)作为解释变量,构造闽台贸易对台商投资诱发作用的回归模型:

TDI等于α0+α1 LTR (4)

TDI等于β0+β1 EX (5)

TDI等于γ0+γ1 IM (6)

其中系数α1、β1与γ1的正负号分别表示闽台贸易、对台出口及自台进口与台商投资的互补关系或替代关系,其大小分别表示闽台贸易额、对台出口额及自台进口额对台商投资的诱发作用大小,也可分别称为闽台贸易、对台出口及自台进口对台商投资的倾向.

应用表一与表三的统计资料,利用SPSS统计软件包进行计算,可得如下结果(见表六):

说明:★表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表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没有标记表示没有通过检验.

第一,回归结果显示,回归系数α1、β1与γ1都为正值,分别为0.299、1.463与0.374,表明闽台贸易、对台出口与自台进口对台商投资都具有正向的诱发作用,第二,闽台贸易、对台出口与自台进口对台商投资的倾向分别为:闽台贸易额每增加1个单位,将诱发0.299个单位的台商投资,对台出口每增加1个单位,将诱发1.463个单位的台商投资,自台进口每增加1个单位,将诱发0.374个单位的台商投资. 第三,从对台出口与自台进口的台商投资倾向看,对台出口较自台进口,具有更显著的台商投资倾向,更有利于推动台商对福建的投资,由此可见对台出口的重要性.第四,闽台贸易中对台出口的阻力显著大于自台进口,其主要原因在于两岸贸易关系始终无法摆脱政治因素的干扰,两岸贸易总体仍处于间接局部的状态,两岸船舶、飞机不能直接往来;两岸人员往来仍需经香港、澳门等地中转;虽然开放两岸贸易商直接交易,不须再经第三地企业,而且试点直航也已启动,但两岸大宗货物的运输仍需经日本、香港等第三地或“境外航运中心”中转.因此,从台商投资倾向也可看出,台商对大陆投资规模的扩大客观上需要两岸贸易的正常化.第五,从三个模型的RSquare看,其值分别为0.726、0.753与0.716,表明闽台贸易、对台出口与自台进口对台商投资的解释能力超过了70%,可见,闽台贸易对台商投资福建的诱发作用十分明显.

三、结论

本文在统计资料与计量经济模型的支持下,对台商投资与闽台贸易的互动效应进行了研究,得到如下结论:

一是台商投资与闽台贸易之间存在密切的相互影响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由其内在的经济规律制约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也是闽台经贸关系不断突破台湾当局的人为政策限制,形成今天闽台经贸关系新局面的内在原因.

二是台商投资对闽台贸易具有显著的驱动效应,闽台贸易对台商投资起着诱发效应,二者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促进闽台经贸合作向前发展.

三是台商投资对闽台贸易的影响是不平衡的,对福建是逆差效应.台商投资驱动台湾对福建的出口远远大于福建对台湾的出口,增加了福建对台湾的贸易逆差,从这一角度上讲,台商对福建投资对台湾经济是有利的,但这种不平衡效应不利于闽台贸易的深入发展与闽台经济的融合.

综上所述,由台商投资驱动的闽台贸易,以及由闽台贸易诱发的台商投资,共同形成了闽台经贸关系的新局面、新格局,它符合闽台两地同胞的根本利益,是促进福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体现了闽台经济融合的强劲趋势,也符合两岸经济发展潮流.虽然目前闽台贸易总体仍处于间接局部的格局,呈现“不平衡”的畸形特征,但在经济全球化区域化的浪潮下,闽台经贸关系迅速发展是大势所趋,特别是在大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两岸产业分工日趋密切的背景下,我们有理由继续对闽台经贸关系发展的前景充满信心.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