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入世对中俄木材贸易的影响与

点赞:6359 浏览:2162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是一个森林资源稀缺型国家.据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显示,中国森林覆盖率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2/3,排在世界第139 位;人均森林面积0.145公顷,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人均森林蓄积10.15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7.在森林资源约束条件下,积极开展木材国际贸易,主动参与国际森林资源配置,对于缓解国内日益增长的木材供需矛盾,推动中国木材产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俄罗斯是一个森林资源丰裕型国家.俄罗斯森林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3,拥有世界上面积最大的亚寒带针叶林带.而且,从地理位置上看,其森林资源主要集中在毗邻我国的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该地区是世界上唯一尚未充分开发的资源宝库,森林年采伐量不及生长量的1/3.由于森林资源的差距,再加上地理上的邻近,21世纪以来,中俄木材贸易取得了快速发展,俄罗斯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原木和锯材来源国.然而,出于保护本国森林资源、提高木材产品出口附加值的考虑,俄罗斯从2007年开始不断征收原木出口关税.原木出口税的征收抑制了中俄木材贸易快速增长的势头,而且影响并改变着中俄木材贸易商品结构.

面对俄罗斯的贸易政策调整,国内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实体对未来中俄木材贸易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悲观情绪.然而,2012年8月23日,俄罗斯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WTO的第156个成员国.这无疑成为推动中俄木材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利好消息.那么,俄罗斯入世将给中俄木材贸易带来怎么样的影响?中国应该如何应对?本文将在这方面进行初步分析与讨论.

二、中俄木材贸易发展概况

中俄罗斯木材贸易始于20世纪90年代早期,主要通过黑龙江绥芬河、内蒙古满洲里、二连浩特等边境口岸,通过铁路运输的方式进口.贸易树种主要为针叶材,如云杉、落叶松、樟子松、白松等,其次是阔叶材,如柞木、水曲柳、锻木、桦木、榆木、杨木等.

原木是中俄木材贸易第一大类产品.2000年以来,在国家取消原木进口关税、实施边境小额贸易等政策激励下,中国进口俄罗斯原木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2007年达到顶峰,为2539.57万m3.2007年以后,在俄罗斯实施原木出口关税的政策影响下,中国进口原木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至2008年降至1866.51万m3,降幅为26.5%;2009年进一步降至1481.13万m3,降幅为20.6%.此后,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俄罗斯并未按照原计划继续提高原木出口关税,中国原木进口量保持了相对平稳的态势.尽管进口俄罗斯原木量出现了大幅度下降,但俄罗斯仍然是我国原木第一大供应国,2001年进口量仍占我国原木总进口量的33.2%.

锯材是中俄木材贸易的第二大类产品.同样在国家取消锯材进口关税、实施边境小额贸易等政策激励下,中国进口俄罗斯锯材也取得了较快的增长.特别是在2007年以后,由于俄罗斯限制原木出口而鼓励锯材出口,中国进口锯材量出现了快速的增长态势,由2007年的158.55万m3快速上涨到2011年的607.33万m3,增长283%.2011年,俄罗斯已成为我国锯材进口的第一大来源国,占我国锯材总进口量的28.2%.

除了木材贸易合作外,中国政府也积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俄罗斯开展木材深加工合作,引导企业在境外从单一的木材贸易合作,逐步向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工业园区、木材综合加工以及林业科技交流等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迈进.2000年11月,原外经贸部石广生部长和俄罗斯联邦副总理可列巴诺夫共同签署了《中俄政府关于共同开发森林资源合作的协定》.双方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经贸合作分委会下设立中俄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常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协定的实施工作.2001年4月以来,工作小组先后召开了10次会议,在增进双方了解、推动大企业合作、制定合作规划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工作,促进了中俄林业合作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公司在俄罗斯境内参与41个木材行业项目,累计投资共计一万亿卢布.

三、俄罗斯入世对中俄木材贸易的影响

(一)关税下调将促进中俄木材贸易进一步增长

加入WTO后,俄罗斯将会按照入世承诺,进一步下调原木出口关税.目前已明确下调的原木出口关税的品种有:一是云杉和冷杉,现行税率25%,但每立方米不低于15欧元;入世后出口配额以内税率13%,下调幅度接近50%.二是松木,现行税率25%,但每立方米不低于15欧元;入世后出口配额以内税率15%,下调幅度40%.三是栎木,现行税率每立方米100欧元;入世后出口配额以内税率20%,但每立方米不低于30欧元.另外,入世以后超过出口配额的出口税率还有待于今后决定.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俄罗斯入世以后,对于原木出口关税的调整幅度还是很大的.出口关税的大幅度下调必将促进中国进口俄罗斯原木的进一步增长.

(二)俄罗斯木材贸易政策法规逐渐规范化

透明性和可预测性是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也是WTO 贸易规则的基本要求.然而,受国内物价、政治腐败、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俄罗斯贸易政策朝令夕改,规范度和透明度非常差.例如,原本定于2009年1月1日起,俄罗斯继续提高原木出口关税至80%.但是由于受到国内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芬兰政府的强烈抵制,俄罗斯政府于2008年12月和2009年12月,连续两年颁布政府令,推迟提高原木出口关税.这种政策的突然变更无疑给从事中俄木材贸易的企业增添了诸多的不确定性.俄罗斯入世后,将会按照WTO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贸易政策透明度,影响到木材贸易的各种法规必须及时公布,并且要符合WTO要求.俄罗斯联邦会定期更新其包括网站在内的出版物,使这些法律及政策容易被WTO成员国、个人和企业使用.为了提高访问出版物,俄罗斯将会建立一个查询点方便向成员国和所有其他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帮助.


(三)提升中俄木材贸易的便利化程度 贸易便利化的基本精神是简化和协调贸易程序,加速要素跨境的流通,也就是对国际贸易制度和手续的简化与协调.长期以来,中俄木材贸易在贸易方式、贸易结算、贸易纠纷的解决、通关方式、木材产品检验检疫等方面普遍存在不规范行为,严重影响着中俄木材贸易的交易效率.例如,入世以前,俄罗斯方面一直存在着以“灰色清关”( 出口商为避开复杂的通关手续,将各项与通关有关的事宜交由专门的清关公司处理的一种通关方式) 为代表的贸易程序和手续等方面的难题.这给中俄木材贸易产生了负面影响,给中国企业和商人造成了很大的不便,甚至是亏损.另外,支付问题过去一直是困扰中俄木材贸易发展的重要问题,由于一些历史和现实原因,中俄双方互不接收由对方银行所开具的信用证.双方支付方式为易货贸易方式、支付、T/T、D/A、D/P,只有少数采用在第三国银行开信用证的方式.俄罗斯入世后,俄罗斯承诺进一步开放贸易体制,加速融入世界经济,建立更具可预测性和透明性的贸易和投资环境.俄罗斯海关将不实行特殊的海关程序.这必将大幅度提升中俄木材贸易的便利化程度.

(四)对俄投资环境逐渐改善

为了提高本国木材深加工能力,促进高附加值木制品出口,俄罗斯联邦政府在吸引外资、促进木材加工、木材产品出口等方面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如2007年1月1日颁布的新林业法,对延长林区租赁、林业管理权向地方转让等方面进行了调整.2007 年5 月,俄罗斯取消了木材加工设备的进口关税.2007 年6 月30 日,政府又颁布了第419 号决议,规定了对林产部门优先投资项目的优惠政策.在联邦政府的影响下,部分州政府也积极出台有利于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例如,犹太自治州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在木材方面,对投资超过3亿卢布的外资企业,可以优先保障原料供应,同时当地政府还在土地、电力、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尽管俄罗斯在吸引外国资本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政策改进,由于仍然存在政治、法律、社会等方面的风险,在吸引外资方面一直进展有限.而俄罗斯的入世,将促使其在更为法制、公平的平台上融入全球经济,全方位改善包括自然、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在内的国际投资环境,这将为中国企业投资俄罗斯森林资源、深化木材加工领域的合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要看到,在俄罗斯加入WTO过渡期内,俄罗斯的投资政策或规定也不可能与WTO规则要求完全一致,这些均表明即使俄罗斯加入了WTO,也不意味着中国投资者对俄投资的风险完全消除.

四、发展中俄木材贸易的对策

(一)重视边境口岸环境建设,提高木材进口能力

由于俄罗斯与中国地理相邻,边境口岸在中俄木材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蒙古的满洲里、黑龙江的绥芬河是中国最为重要的俄罗斯木材边境贸易口岸.未来,为迎接俄罗斯入世所带来的贸易机遇,中国政府应更加重视边境口岸的环境建设.如,进一步规范木材加工园区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做大产业,做强企业,提高对进口木材的深加工能力;大力发展高铁、高速公路和口岸建设工程,进一步夯实口岸通道基础,完善物流运输网络,发挥专业物流优势,增强木材运输能力和吞吐能力,为中俄木材贸易提供充足的运力保障.同时,大力发展通讯、保险、信息、金融、科技等领域,为中俄木材贸易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

(二)加强对俄罗斯贸易政策调整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如前所述,按照WTO的要求,俄罗斯入世后贸易政策将会变得更加透明化,贸易措施将会更加便利化.因此,可以预期,俄罗斯必进入一个相关法律修订和政策调整的活跃期.因此,应该重视对俄罗斯相关政策调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时为中国木材贸易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怎么写作,指导企业尽快适应俄罗斯入世后的政策调整.贸易政策属于行业的公共信息产品,应该由行业组织予以提供.建议我国尽快成立对俄木材贸易信息协会,用于收集贸易速报、经济信息速报、贸易实务、汇率动向、产业信息、营销支援信息等方面的公共信息,提出行业分析报告,指导与协调相关企业的木材进口活动.日本在这方面已经有很好的实践.日本木材行业设有专门的信息协会, 每年一到木材进口季节, 他们收集与处理国外市场信息,统一进口, 规范企业行业,形成贸易合力.

(三)积极推进对俄林业投资

随着俄罗斯入世后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国际资本将会不断进入俄罗斯林业领域.与其它国家相比,中国与俄罗斯的合作更有地域优势,开展合作的互补性也更强,中国企业具有技术、设备和劳动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俄罗斯则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潜在的市场需求.因此,中国政府应该积极鼓励、推动并规范对俄林业投资,主要涉及森林资源开发、木材深加工利用等领域.建议中俄林业主管部门建立高层次对话机制,共同研究策划总体思路和战略布局,统一组织国内相关企业出境考察恰谈项目,着重解决林地租用、劳务指标合理配置、优化投资环境以及合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同时,中国政府在推动对俄林业投资方面,除了现有的减免增值税和运费补贴政策外,为提高项目抗风险能力,建议尽快设立境外森林资源投资保险制度.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世界各资本输出国的通行制度.自美国1948年在实施马歇尔计划过程中创设这一制度以来,日本、法国、德国、挪威、丹麦、澳大利亚、荷兰、加拿大、瑞士、比利时、英国等国家也先后实行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因此,为了进一步鼓励境外森林资源投资,就需要依据中国国情尽快建立可行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