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存在问题建议

点赞:13740 浏览:5857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当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已扩至全国范围,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转变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方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人民币能够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广泛使用,关系到我国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的重大利益.本文通过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推广中存在问题的探索,提出相关改进措施及建议.

【关 键 词 】跨境贸易 人民币结算 问题建议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历程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进出口贸易呈现迅猛发展势头.随着国际货币关系风险的日益增加,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成为我国进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既可以此规避风险,节约相关财务费,同时锁定了企业进出口成本,减少资金流通环节.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呼声越来越高.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决定在上海和广东省的四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扩大至包括辽宁省在内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8月,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六部委再次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省(自治区)等11个省(自治区)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同时扩大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4个省(自治区)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允许从毗邻国家扩展为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以此为始,试点由点及面,在全国范围推行开来.

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所遇到的的问题

1. 出口试点企业名单管理制约了跨境贸易的发展

出口试点企业资格审核环节过多.由于试点企业地方多部门推荐,然后由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部门审核,涉及部门多,审核过程漫长.从第二批试点情况看,从申报到试点名单下来整个筛选与推荐到最后审核下发经历了4个月左右时间.这不利于市场效率原则.


尚未取得试点资格的企业希望早日跻身试点企业.漫长的等待以及过于繁琐的手续,使得许多企业失去了当初的热情和信心,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带来负面影响.

2. 外贸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普遍缺乏话语权

由于目前我国企业进口产品多为技术密集型产品而出口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中方企业在对外谈判中处于被动地位,在定价和结算货币选择中处于劣势,缺乏话语权.此外由于跨境贸易人民结算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外贸企业业务人员尚缺乏一定经验,与外商谈判中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的发展进程.

3. 人民币不能独立发挥国际货币功能

一方面,由于境外人民币融通渠道不畅,制约了境外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意愿.另一方面,人民币尚不能自由兑换,人民币在境外“无用武之地”.加之境外人民币存量仍然较少,国外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并未普及,输出人民币渠道有一定局限性.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缺乏相应的人民币金融工具,人民币不能在多个经济体自由流通,人民币资金没有途径可供投资和保值,人民币持有者不但面临境外流通保值问题,而且还意味着额外增加持有及兑换费用.

三、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几点建议

1.减少出口试点企业名单审核环节

一是将出口试点企业名单审批权限下放到省、地市一级,提高出口试点企业审批速度.二是改进出口试点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建议实行出口试点企业备案制度.由地市中支对出口试点企业把关准入,加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进程.

2. 制定出台全面系统的操作规程

及时配套或完善相关的操作办法,明确各类跨境业务操作规范,比照外汇管理相关操作规程制定出台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表格式操作手册,明确商业银行及相关监管部门职责,并以此作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

3.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建立健全人民银行、外经局、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的之间的协调机制

建议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政策指导和培训.为试点工作的开展及时提供指导,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出现的难点问题.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与此同时,保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监管工作与外汇管理制度衔接一致.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要不断改进完善,使之既能够适应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工作需要,又能为各相关部门提供的监管和采集信息支持.

4. 外贸企业应提高使用人民币结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积极广泛开辟境外贸易合作伙伴市场,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积极主动与外商谈判研商,充分结合我国各项政策,努力争取跨境人民币结算.打造民族品牌,抢占国际市场.改变传统贸易方式,尽量降低加工贸易占贸易出口的比重,引导境内外资就地采购以供货其境内生产链,鼓励境内企业走出去,增强境外投资企业人民币定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