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中的风险与防范

点赞:10258 浏览:4337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使得我国产业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外向型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在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中,国际贸易结算方式被广泛运用,但在当今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国际结算也面临着诸多的潜在风险.在国际贸易流程中,国际结算处于核心地位,国际结算风险的防范与规避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意义重大.该文分析了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贸易结算面临的风险,并指出了防范风险的有效对策,以此提升我国进出口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从而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国际竞争的激烈性,使得我国进出口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国际结算是在世界贸易经济的发展中应用而生的,操作较复杂,所以,各种国际结算方式存在许多的风险.国际结算是指用货币清偿因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产生国与国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经济行为.国际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汇款、托收和信用证.每种结算方式都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如何面对当今形势严峻的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规避结算风险,是我国进出口贸易面临的具有深刻意义的重要问题.

国际结算中的风险

根据国际结算方式的划分,国际结算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可分为汇款方式风险、托收方式风险和信用证方式风险.

汇款方式风险.汇款结算方式是一种简单、快捷的结算方式,是指进口商通过银行将货款汇到出口商账户的方式.从写方汇款时间来看,可分为现货后款和先款后货.在汇款的结算方式下,银行只向进口商提供怎么写作不提供付款担保,采用先货后款或先款后货的方式向出口方支付货款.先货后款,即出口商先发货,待进口商收到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利于出口商,因为出口商要承担进口商不付款的风险.先款后货,即进口商先将货款汇给银行,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发货给进口商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利于进口商,因为进口商要承担出口商不按合同规定运送货物的风险.

托收方式风险.托收结算方式以进口商的商业信用为基础,没有银行信用的参与,即出口商在规定日期内向进口商发送货物后,才能收到货款,进口商一般只会在货款到期日才付款,所以出口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主要有:进口商自身的各方面原因造成的拒付.进口商国家政策的调整造成的拒付.贸易术语选用不当带来的风险.信用证方式风险.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以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出口商承担的风险也相应降低,但出口商仍要承担由于单证不符而造成的开证行拒付或无力支付的风险.具体表现为:进口商伪造信用证避过通知行直接寄给出口商,骗取出口商发货,此时出口商就要承担银行因单证不符而拒付的风险.除此之外,如果开证行因经营不善而倒闭造成无力支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承担商业信用的风险.

国际结算风险的防范

汇款方式的风险防范.针对出口商在货到付款中要承担进口商的信用带来的风险,出口商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降低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开展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出口商在与进口商签订货到付款的合同时,必须先对进口商的资信情况作详细的调查,在确定进口商具备良好资信的前提下,然后再与之进行货到付款的交易,这样就可以降低出口商因进口商信用低而带来的风险.采用银行保函或福费廷等方式转嫁出口商承担的风险.出口商与进口商进行货到付款交易时,可以要求进口商开具银行保函.如果进口商到付款日期时拒付的话,提供给进口商银行保函的开证银行就要承担付款责任,这样就将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另外,福费廷方式,就是将出口商承担的国家风险、商业风险、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转嫁给包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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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方式的风险防范

在托收结算方式中,进口商占据优势地位,所以,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比较倾向于愿意接受托收方式的出口商交易.为了降低在托收结算方式中的风险,保证收款安全,出口商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进口商的自信调查.在交易前,出口商必须先选择自信较好的进口商,即使是多次合作的老客户,也要经常调查其资信情况.了解进口商国家的银行对托收的习惯做法和规定.在了解进口商国家的商业习惯和正常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避免因违反进口商国家的政策规定,遭到罚款、货物没收带来的收汇风险.针对与托收惯例相悖的进口商,应该选择即期付款交单的方式进行交易,拒绝远期付款交单,从而避免进口商所处国家的银行将远期付款交单转为承兑交单的风险.尽量选用CIF或CIP贸易术语完成交易.选用CIF或CIP贸易术语后,一方面,出口商可以指定运输公司安排货物的运输,从而更好地控制货物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出口商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掌握保险单据,所以,一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出口商就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规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信用证方式的风险防范.银行信用不等同于商业信用,无法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中,出口商要注意采取相关措施防范风险.一方面,要仔细核实进口商提供的信用证.出口商应认真检查信用证内容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如果有问题的话,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后,利益就会受损;不履行信用证条款,那么其汇票的兑付就得不到保障,所以,出口商必须认真核实信用证与合同的内容.另一方面,出口商要加强对开证银行的资信调查.要求进口商向资信较好的开证银行开具信用证,对于资信较差的开证行或对其不了解的开证行,可以要求该开证行委托资信较好的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上“保兑”,这样,就可以避免因开证行支付能力不足,无法支付信用款项给出口商带来的风险.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国际贸易错综复杂,受交易双方地域不同的限制,对贸易结算带来一定困难,造成风险.在国际贸易中,无论采用哪种结算方式,都要在清楚了解对方资信情况的前提下,促成国际贸易的完成.尽量选用规避风险较大的结算方式,并采取相关措施尽早防范结算方式存在的风险隐患,保护自身利益,降低在国际结算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