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在改变传统的金融运行模式的同时,也产生了网络金融犯罪.针对网络金融犯罪主体智能化、方法虚拟化、隐蔽性强、社会危害严重化等特征,我们在制定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应着力加强对网络金融犯罪的侦查力量,完善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网络金融监管制度,坚决打击网络金融犯罪,确保我国金融业在网络时代健康发展.
网络金融犯罪防范思考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电子化的快速推进,我国金融领域中各种新型犯罪也层出不穷,严重威胁了金融领域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减少和避免国家、企业免受不法侵害,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网络金融犯罪,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惩治犯罪的有效性,切实提高对网络金融犯罪的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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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金融犯罪的现状和特征
(一)网络金融犯罪的现状
近几年利用计算机犯罪的案件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犯罪数额趋大、危害性增大.据统计金融领域的计算机犯罪占整体计算机犯罪的61%,平均每起金额都在几十万元以上,最大的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我国95%上网的网管中心都遭到过境内外攻击或侵入,其中银行、证券机构是攻击的重点.从近年来各地机关查处的涉网金融犯罪案件看,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据统计,网络攻击对象为金融信息系统的占重点领域信息系统攻击案件总数的30%以上.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软件、病毒、木马程序等技术手段,攻击网上银行、证券信息系统和个人主机,改变数据,银行资金,操纵股票,危害极大.
第二,利用“网络钓鱼”的方式危害用户.目前,大量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钓鱼”犯罪手法发布虚检测信息,建立检测冒的银行、证券网站,骗取用户、实施盗窃,或大量发送携带的电子邮件,截取用户和,进而窃取受害人资金,对网上金融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第三,网络洗钱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从事洗钱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分子获取被害人的银行和后,往往通过网络电子商务购物等方式洗钱,以达到牟取不法利益的目的.而且,借助全球庞大的金融电子网,洗钱行为往往很难被发现.
(二)当前网络金融犯罪的突出特征
新形势下网络金融犯罪特点鲜明,突出表现在:
第一,涉案者多为内鬼.由于金融业务都是通过内部计算机网络完成的,所以了解金融业务流程、熟悉计算机系统运行原理、对金融内部控制链上存在的漏洞和计算机程序设计上的缺陷比较清楚的内部职员,往往比其他人员更容易了解软件的“硬伤”,更容易掌握犯罪的“窍门”以达到犯罪的目的.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金融系统发生的计算机犯罪案件,九成以上是内部人员或内外勾结作案的.
第二,犯罪方式智能化.网络金融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研究人员或对计算机有特殊兴趣并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只有他们能够借助本身技术优势对系统网络发动攻击,对网络信息进行侵犯,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三,犯罪手段很隐蔽.计算机犯罪智能化程度高,大多数犯罪分子熟悉计算机技术,可运用正常的操作规程,利用合法的账户进入金融计算机网络,篡改计算机源程序或数据.网络金融犯罪筹划阶段一般较长.但是,一旦进人系统网络,一项犯罪指令,只须用秒来计算.它具有瞬间性,不露痕迹,容易毁灭证据.由于此类犯罪作案时间短、手段隐蔽、专业性强,给预防和取证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有力地惩处.
第四,犯罪作案工具简单.相对于传统的金融犯罪,网上金融犯罪具有成本低、易实施、风险低等优势,犯罪分子只需支付较少的上网费、租赁或制作网页费用、软件工具购写费和租赁怎么写作器的费用就可以实施犯罪,并且获利数额巨大,犯罪手段隐蔽,不容易被发现,因而成为犯罪分子青睐的一种作案方式.
第五,犯罪情节严重.犯罪分子突破计算机安全防护系统后,盗窃多少资金完全由犯罪分子任意输人,动辄十几万、上百万元,行为肆无忌惮,数目触目惊心,导致了金融资金的巨大损失.
第六,社会危害严重.由于金融的特殊地位和其在保持社会稳定方面所起的审要作用,一旦发生计算机犯罪,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引起储户的不满,再加上舆论导向的渲染,有可能造成堪设想的后果.
二、网络金融犯罪的原因探析
新形势下涉网金融违法犯罪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经营水平不高.一是无纯粹的网上金融机构,现有网上业务规模不大.有无纯粹的网上金融机构是判断一国网络金融发展程度高低的标准之一.我国尚无纯粹的网上金融机构,网上怎么写作大多通过金融机构自己的网站和网页提供,业务规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处于亏损状况;二是网上金融业务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怎么写作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怎么写作的创新潜力;三是网络金融各业发展不平衡.银行业、证券业的网络化程度大大高于保险业及信托业,这种结构的不平衡,不仅影响到网络金融业的整体推进,还有可能会影响网络金融的稳定及健康发展.
第二,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一些金融机构的计算机技术力量相对薄弱,操作人员严重缺乏,造成人员缺岗、分工不明.如操作人员不按规程加设口令、或口令、不注意保密,主机控制台密钥不按规定保管,计算机打印出来的各种原始表证不注意妥善保管,损坏、报废凭证账表不按规定销毁,随意丢放.这种不按操作规程,忽视安全防范工作,警惕性不高的直接后果,就是留下了犯罪隐患.
第三,犯罪成本较低.相对于传统的金融犯罪,网上金融犯罪具有成本低、易实施、风险低等优势,犯罪分子只需支付较少的上网费、租赁或制作网页费用、软件工具购写费和租赁怎么写作器的费用就可以实施犯罪,并且获利数额巨大,犯罪手段隐蔽,不容易被发现,因而成为犯罪分子青睐的一种作案方式. 第四,网络金融立法滞后.20世纪90年代,美国颁布了《数字签名法》、《统一电子交易法》等法律,解决了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的合法性问题.英国通过2000年5月施行的《电子通信法案》,也确定了电子签名和电子证书的法律地位,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扫清了障碍.我国此类法律极为有限,只有《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关于鼓励利用 INTERNET进行交易条例》等几部法规,并且涉及的仅仅是网上证券业务的一小部分.直到2001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才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个部门规章过于简单、量化标准几乎没有,可操作性差.
三、防范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的路径选择
第一,着力加强网络法制建设.目前,我国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控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预防和打击利用计算机犯罪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网络金融犯罪的种类非常多,采用的技术手段也非常高明,因此,我们应扩大现行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针对网络特殊性,尽快制定与网络管理相关的立法,促进网络银行的发展.
第二,着力建立完善网络金融监管制度.金融网络系统应该有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用于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和金融网络系统的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监控,及时记录和发融网络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保证金融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同时网络金融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确保企业内部网络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在日常管理中严格贯彻执行.
第三,着力完善抵御诈骗的网上身份认证机制.网上身份认证机制有多种,现在使用最多、最普遍的或口令措施是一种简单易用的身份识别手段,但是安全性比较低,容易泄露或被攻破.更有效的方法是采用PKI技术设施,其核心就是使用数字证书认证机制.如果网上银行系统采用了数字证书认证技术,不法分子即使窃取了卡号和,也取不到钱,无法在网上银行交易中实现诈骗.
第四,着力提高银行内控力度.纵观数额巨大的银行犯罪案件即发现问题主要在内部,内部制度不健全,不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培训,使得许多员工只懂金融不懂法.因此,重要的是加强银行内部人员的法规培训,银行安全的根本是内控而非外防,其核心点包括对软件、硬件、工作人员的内控.
总之,在网络信息化时代,金融系统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已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随着网络安全技术日趋完善,减少人侵的可能性增加,但人是最主要的因素.如何提高人们的安全保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增强各部门单位间的合作,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降至最低,这将是金融系统员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