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地方金融管理的

点赞:4668 浏览:1722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2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文章摘 要 】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地方金融以其定位于区域、怎么写作于微小、成长于地方的特点而受到当地政府的特别青睐,各地相继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相应法规推动其发展.在促进地方金融发展壮大的同时,探索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模式,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 】

金融;管理;经济

1.地方金融管理基本情况

1.1 地方金融管理范畴

(1)地方正规金融机构.此机构是指依法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管理金融企业,主要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该类机构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相对健全的监管制度.

(2)地方准金融机构.此机构是指经营业务具有金融性质,但不受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直接监管.近年来,为弥补“三农”、中小企业等领域金融怎么写作不足问题,国家降低了地方准金融机构的设立门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具有准金融性质的机构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目前,该类机构一般由地方政府负责监管.

(3)其他地方性机构.此机构是指以合作制形式存在,主要为合作会员提供资金融通怎么写作,如在民政或扶贫办登记注册的农民资金合作社或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社.该类机构通常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业务发展上也欠规范.

1.2 地方金融管理特点

(1)管理主体上.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信用联社、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由“一行三会”按照分业监管的原则实施管理.

(2)管理手段上.一是根据法律规章对地方金融直接进行监督管理,如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管理.二是通过财政部门,以出资人身份委派高管人员积极参与到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事务中.三是充分利用其行政管理职能,如出台指导意见、发展规划等,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

(3)管理方法上.地方政府以整治信用环境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辖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如湖南省政府一直以来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促进金融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近十年努力,取得明显成效,社会公众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政府主导、人行协调推动、部门参与的创建模式.

1.3 地方金融管理存在的问题

(1)职责重叠,易形成工作推诿.如部分地区明确规定金融办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及监管工作,但目前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批和日常监管仍由经信委负责.由于职责存在重叠,在以后工作中易形成工作推诿.

(2)制度缺陷,准金融机构管理不到位.目前,对准金融机构如担保公司、典当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法规,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机制,造成准金融机构运作比较混乱,一些准金融机构偏离主业,进行高息借贷、变相融资.

(3)条块分割,部门沟通协作不充分.如各地虽已建立金融稳定联席会议,但联席会基本没有召开过,难以发挥其实际作用.“一行三局”虽也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但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很难保证.

2.目前地方金融管理模式及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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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地方金融管理模式


(1)“分类管理、专办协调”模式.分类管理指的是不同类型地方金融机构由不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各自行使监督权.

(2)地方政府主导模式.地方政府充分利用其行政管理职权,通过成立金融办,授予金融办相应职责来主导地方金融管理.

(3)金融控股集团模式.这一模式以天津泰达和重庆渝富两大控股集团为代表.天津泰达控股集团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

2.2 利弊分析

(1)分类管理模式的利弊.分类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适应错综复杂的金融资源配置国情以及金融管理专业人才缺乏的局面.但随着监管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这种模式日益暴露出问题.

(2)上海模式和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的利弊.两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实行大金融监管战略,具有规模效益,能有效节约成本.上海模式下,上海市金融办通过国资委授权管理资产,集资产、人事、业务管理于一身,既是国资出资人,还具有金融市场监管职能,由此变成一个复杂的利益体.

3.规范地方金融管理的政策建议

3.1 健全地方金融管理制度

针对地方金融快速发展的局面,首先,国家应出台地方金融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或各区域发展重点,加强对地方金融发展的引导,防止出现一哄而的上局面,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其次,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管理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标准,加强对地方准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的管理,规范地方金融机构发展.

3.2 明确地方政府行为边界

地方政府要真正树立起科学合理的金融发展观,明确地方金融管理的行为边界,有所为有所不为.将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争取资金投入转为协调和怎么写作,以市场化的金融资源配置为主导,不干预金融机构的具体业务操作,依据地区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规律制定本地区的金融业发展规划,着力加强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建设,为地方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3 完善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机制

因掌握的资源较多,由地方政府主导地方金融发展具有天然的优势.但由于地方金融管理涉及部门较多、内容较丰富,地方政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一行三会”、工商、税务等部门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合作,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3.4 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职能

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分支行与地方金融机构联系紧密的优势,继续加大差别化货币政策的执行力度,增强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二是密切关注地方金融发展态势,发挥“最后贷款人”职能,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示风险,切实维护辖内金融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