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金融合作与福建的战略选择

点赞:31010 浏览:14407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近年来,随着两岸关系的变化,闽台经贸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台湾已成为福建的第五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市场和第七大出口市场.2007年底,福建省对台贸易额达69.01亿美元,其中,出口10.79亿美元,进口58.22亿美元,对台贸易逆差达到47.43亿美元之多,福建的台商投资也位居大陆前列.但闽台金融合作步伐明显落后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无法有效地为中小台资企业提供金融怎么写作已成为福建吸引台资以及发展对台贸易的一大瓶颈,这势必影响台商在福建的投资布局与竞争力.

一、闽台金融合作的必要性

(一)加强闽台金融合作,可以为实现在闽台资企业的转型和产业升级提供融资帮助

今年以来,由于欧美市场的萎缩,造成台商订单减少,加上通货膨胀、人民币升值以及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75%的台商面临着较大经营压力.有权威机构调查显示,随着内地经济环境的变化,在珠三角地区高达85%以上台商面临转型压力,福建和长三角地区面临转型压力的台商也超过70%,这些台商正在克服困难进行升级转型,但是升级转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由于两岸金融业长期缺乏交流,金融制度难以有效对接,内地银行虽为台企提供优质怎么写作方面不遗余力,但在为台企提供金融支持方面也遇到调查台资企业资信情况的渠道有限、有效抵押担保品不足等问题.因此,在两岸经贸发展过程中,金融业合作的相对滞后已成为台商投资大陆发展的一大障碍.闽台金融业携手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对闽台两地经济发展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闽台金融合作,可以发挥台湾金融机构在管理、人才、消费金融方面的优势

由于经济开发较早,台湾金融业比大陆较为进步,台湾的银行、证券及保险业的发展经验丰富,人才的培训、业务的拓展、相关产品的创新及相关法规制度的建立等,都具有较高水准.当前福建省着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台湾金融机构在管理、人才、消费金融等怎么写作领域所具有的优势,对提升福建金融发展水平将起到巨大作用.与此同时,在海西经济持续发展的带动下,社会财富得以迅速积累,对专业的财富管理机构和产品需求不断上升,形成了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闽台金融业在财富管理的产品研发、营销管理、风险控制、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将大有可为.

台湾在发展中小企业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由于中小企业的企业主多数是生产、业务出身,特别需要金融的辅导.台湾金融怎么写作业除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障基金之外,还有一个储蓄公司可以发挥阶段性的功能.最主要是中小企业没有很雄厚的资产,没有办法把资产拿来作为抵押,所以必须对企业运营有充分了解才能做贷款.台湾已经培养了相当多优秀的中小企业的金融人才.福建也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同样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通过加强与台湾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就组织、政策法规、辅导体系、运作等等能为福建提供宝贵经验.

(三)加强闽台金融合作,可以推动两岸金融监管机构联手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由于两岸金融监管机构尚未建立正式联络渠道,往来信息无法及时顺畅地传递给对方,根本无法对两岸资本流动进行有效监督与控制,更谈不上联手干预金融市场、发挥防范金融风险的整体优势.大陆金融机构、企业在开展对台业务时不能完全把握台资企业的资信状况.许多大陆金融机构都不愿意开展对台金融业务,目前台商在大陆的融资渠道不多、范围不大的部分原因就在于此.当台资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足时,无法要求当地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由于台商不能将其在台的不动产抵押给大陆当地银行,转化为可用资金,大陆金融机构也无法了解台商的信用情况,给大陆银行向台资企业发放贷款增加了难度,从而迫使不少在大陆的台资企业只能通过地下金融组织获得流动资金,加上金融欺诈、印制贩、资本非法抽逃、两岸银行纠纷等现象得不到及时制止与妥善解决,显现出金融监管的迫切性上升.加强闽台金融合作,将为两岸金融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创造条件,从而为两岸金融监管奠定基础,为打击地下金融和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了便利.

二、闽台金融合作的可行性

(一)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为闽台金融合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写入“十一五”规划建议、纳入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海西区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支持的重点区域,国家有关部委给予了多方面的倾斜支持,如2006年海关总署出台22条措施、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正式颁布对台的15项优惠措施以及福建省先后颁布《“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促进闽台经贸发展和人员往来的20条措施》等,从而为闽台经济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直接推动了闽台经济合作的升温.在投资方面,2007年,福建省合同利用台资和实际利用台资在前两年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新批合同台资(含第三地转投)达25.66亿美元,同比增长31.6%;实际到资18.18亿美元,同比增长28.3%;在贸易方面,据海关统计,今年1季度大陆对台进出口贸易总值为316.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22.4%,其中自台进口258.8亿美元,增长23.9%;对台出口57.3亿美元,增长16%;对台贸易逆差201.5亿美元,增长26.3%.可见,闽台间经济合作的升温客观上为深化闽台金融合作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两岸金融业在福建的试点,为推进闽台金融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07年底,福建累计批准台资项目近万个,实际利用台资累计达127亿美元,闽台贸易额从2002年的33.5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69.01亿美元.同时人员往来、旅游、就学等日益频繁,为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发展与人文交流,福建金融业积极改革创新,争取了多项两岸金融业的试点工作在福建开展.一是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以人民币核销政策已推广至全省各个对台小额贸易点.二是两岸货币兑换业务迅速发展.三是允许台湾地区旅行社和从事对台小额贸易的台湾贸易机构开立人民币临时存款帐户,用于日常团费结算及从事其他合法经营活动.四是闽台农村金融合作取得进展.目前已有7家台资企业入股福建省6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金额33万元人民币.这些试点工作为推进闽台金融合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发展闽台金融合作将为台湾银行业提供很好的发展机会

随着大陆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大陆金融市场对外资更宽广地开放,这是难得的历史机遇.自2005年3月兴业银行成功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以来,福建省金融业先行先试,金融业对外开放朝着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已有12家外资银行在福建设立了24个营业性机构,4家外资银行在福建设立7个代表处,4家外资银行获得人民币零售业务经营权.可是台湾银行受制于台当局政策,虽然有许多台商企业到大陆投资,而台湾银行却无法跟随赴大陆经营,使台湾银行面临没有企业放款的困局,没有放款就没有收益.台湾银行业如果不能走出去,与大陆经济融为一个经济体,坐困岛内,将很难有前途.同时,台湾银行数量多,竞争激烈,仅发卡金融机构就有51家.由于大量台商企业出走,台湾银行资金贷不出去,投资渠道少,并且因为经济不景气,放款企业担心变呆帐,所以台湾银行期待放贷又害怕放贷.在此情形下,台湾银行就想到靠消费金融赚钱,拼命发放卡、信用卡,以致酿成“卡奴”风暴,“卡奴”现象反映出台湾金融机构的困境,台湾银行非常渴望向大陆延伸.因而,发展闽台金融合作将为台湾银行业提供很好的发展机会,既有利于促进福建经济效率的提高,也有利于台湾经济效率的提高.

三、闽台金融合作障碍

(一)闽台金融合作的最大障碍仍然是台湾当局的政策限制

台湾行政当局此前出于政治考虑,对两岸金融合作设置了各种障碍.其一,台湾当局出于其政治目的考虑,坚持要求以谈判签订“两岸货币清算协定”为人民币在台湾岛内获得合法“身份”的先决条件,因此无法建立合理的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其二,按照加入WTO承诺,我国金融市场于2006年底就全面开放.至今,外资银行在中国内地成立的营利性机构已超过350家,有30多家跨国银行入股中资银行.与之相比,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开放却进展缓慢,直至今年3月12日,台湾“行政院”才宣布放行台湾的金融业者间接参股内地银行,但通过海外子银行投资内地银行持股上限不得超过20%,且总资产需达到60亿美元.其三,加入WTO前台湾当局双向禁止两岸银行互设,现在虽然单向开放台湾银行“登陆”,但仍然禁止大陆银行赴台.

(二)福建自身的条件制约闽台金融合作

从福建方面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福建省工业化进程缓慢,优惠政策逐渐普及化,制约福建吸引台资,进而对台资金融机构的进驻缺乏应有的吸引力.随着台湾产业结构的高端化调整,对外投资的产业逐步转向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和现造业,福建工业基础薄弱、产业互补能力不足、人才缺乏的劣势突现,而原有的优惠政策逐渐普及化,导致福建在引进台资方面地位逐渐弱化,对台资金融机构的进驻同样面临着吸引力不足问题.二是福建中心城市经济规模小、与周边城市产业互补效应较弱.福建缺少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城市.中心城市规模小、实力弱是福建发展后劲不足的突出问题.由于福建的山多平地少和城市化水平低,造成了城市人口居住的不集中,与平原地区相比,人口分散的规模不经济成本很高.对比珠三角地区深圳、广州以及长三角地区上海等区域经济发展中中心城市所起的作用,就可以发现,福建现有的三个中心城市(福州、厦门、泉州)不仅城市经济总量偏小,而且中心城市与周围城市之间缺少有效的产业互动效应.具体表现为中心城市支柱产业的发展并没有在周围城市之间形成相应的产业配套能力,中心城市的重点产业链也难以延伸到其周边城市.可以认为,中心城市经济规模小、没有周边城市的产业配套,是制约福建吸引台资的最直接的原因,相应地,对台资金融机构在投资地点选择上也同样具有不利影响.

四、福建的战略选择

加入WTO后,两岸金融市场的开放不断扩大,这为台湾的金融、保险、证券等金融怎么写作性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福建省也将面临着这一历史性发展机遇.加强闽台金融合作,福建应突破合作障碍,正视自身不足,加强金融业对台资的引进与合作,采用立足长远的战略.


(一)以发展促合作,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目前,我国沿海经济布局自北向南已形成环渤海湾、长三角、珠三角等“增长极”区域,而海峡西岸经济布局相对还比较薄弱.据福建省建设厅统计,随着城市群发展空间的增大,福建城镇化水平整体得到提高,城镇化率接近50%,高出全国4.1个百分点,城区面积由2000年的1084平方公里增至2007年的1863平方公里.城市群还表现出较为明显的承载效应.厦泉漳城镇密集地区,土地面积占全省的20%,总人口和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占全省的40%和50%以上,这为下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已于今年获得国家批复.该规划提出,以福州、厦门、泉州为中心的海峡西岸沿海城市群空间发展日益由中心城市为主体的城市带动,转向城市和港湾互动的双重带动.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建设四通八达的省内及通往各个临省的交通运输网,从根本上改善福建省的软、硬环境,逐步形成以福州为中心的城市经济圈、厦漳泉城市经济圈,通过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间功能定位优势互补、科学布局,有效地集聚资源要素,扩大城市腹地,不断增强城市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拉长产业链,促进区内产业升级换代,将有利于提升福建实力,也有利于增强福建对台资的吸引力,从而强化福建省在台湾对大陆投资省份中的重要地位,也为闽台金融合作起到促进作用.

(二)充分发挥福建的“五缘”优势,落实好各项方针政策

福建与台湾一水相隔,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五缘”优势独特,其特殊的对台地位和作用是其他省份所不能替代的.福建要充分发挥“五缘”优势,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并贯彻落实好和地方各项方针政策.一是适当降低台湾地区各类金融机构到福建设立分支机构的门槛,鼓励台湾地区各类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投资、购并或参股福建的金融业,争取台湾地区允许福建金融业到台湾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加快两岸金融业的融合进程.二是拓宽台湾金融资本进入福建的渠道,允许台湾各类资金以私募基金、个人投资、委托理财或QFII的形式投资大陆证券市场.三是在现有法规与政策限制条件下,充分发挥香港地区在两岸金融合作中的桥梁作用,促使香港成为两岸金融合作的重要中转站.台湾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香港进入大陆市场,大陆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台湾金融机构在香港的分支机构了解在大陆的台资企业的经营状况,以便更好给予资金支持和融资便利.据上海证券报6月12日报道,台湾富邦金融集团通过其在港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已与厦门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厦商行”)正式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富邦将以每股2.3035元人民币购写厦商行新发9995万股普通股,占厦商行完成认购后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19.99%股权,交易总价约为2.3亿元人民币.该协议尚需银监会审批通过,如果富邦入股厦商行获批,那么台资金融机构借道第三方市场、进而进入大陆市场的模式将不失为目前条件下的理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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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先试先行建立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设立离岸金融中心

基于“五缘”优势,福建具备了建立两岸直接金融合作试验区的条件,根据目前两岸关系的现状以及金融业高敏感性和高技术性的特点,建议采取“先易后难、先试先行”,开辟试验区的策略,可在福建建立两岸直接金融合作试验区,并在条件较优越的厦门和福州设立面向海峡两岸的离岸金融中心,与台湾OBU(国际金融业务机构)开展全面业务合作,为两岸投资往来提供便利.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与台资金融机构联系,扩大合作领域;推进福建银行业与台湾银行业的全面业务合作,建立写作技巧行关系,签订支付清算协议,构建两岸项目融资、资信调查和信用担保的合作平台,建立两岸金融创新、信息交流与合作机制,推进两岸业务合作,建立资金清算体系.二是扩大人民币与新台币“双向流通”、兑换和计价结算;进一步扩大新台币兑换试点,争取将福建新台币兑换业务试点由中行拓展到基层网点众多的工行、农行、建行和兴业银行,在两岸直航客运码头、开办两岸包机直航的机场、对台小额贸易网点和台轮停靠点设立新台币兑换点.三是探索在福建尽快建立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和互换机制.推动福建银行与台湾地区银行建立通汇或写作技巧行关系,加强汇款、托收、信用证等国际结算业务合作;积极在对台小额贸易中推进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核销,为两岸投资贸易往来提供便利.

(四)加强闽台金融人才培养和交流机制,为未来的合作创造条件

人员的交流是一种最直接、最基本的合作交流形式,也是机构合作的前提.只有人员的交流得到了增加,双方的了解才能够深入,在此基础上,两岸通过共同努力,逐步缩小在各个方面的差距,为未来更好的合作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一是闽台两岸的专家、学者、台商、金融界的人士应积极通过民间渠道(如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多交流、研讨,以增进对对方金融业的了解,对两岸金融机构的分类、金融业务的称呼及金融统计、金融法规、金融监管等方面的问题要加强交流和沟通,并就有关两岸金融合作的技术性安排进行进一步会商,形成彼此能够接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通过民间机制、舆论工具等给台湾当局造成一定的压力,促其逐渐放松政策限制.二是考虑由福建省金融学会与台湾相应的金融同业协会或科研院校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以加强对两岸金融界共同关心的金融相关议题,如金融监管体系及其运作,外资银行在两岸的发展,以及人民币和新台币在两岸流通等的学术交流;同时对银行、证券、保险等中高级人才进行综合与专项相结合的业务或风险管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