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犯罪其

点赞:3676 浏览:1335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金融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金融领域内的金融诈骗犯罪也愈演愈烈,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破坏了金融秩序,严重的威胁了国家经济安全.对此,本文试对金融诈骗罪作简要的分析.

关 键 词 金融诈骗 信用证 信用卡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116-02

一、金融诈骗罪的概念和现状

金融诈骗罪是一类犯罪的总称,包括《刑法》第192条至198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验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共八种犯罪.目前,法学界对金融诈骗罪的概念的界定仍存在分歧,但在一定程度上都对金融诈骗罪的本质进行了揭示.只有从八种具体金融诈骗罪中概括出其共有的特征,使得金融诈骗罪的内涵与外延保持与这八种犯罪的一致性,才称得上对金融诈骗罪概念的科学、合理的界定.①基于此,笔者认为,金融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法定的诈骗方式进行诈骗,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致使国家、社会或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我国的金融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金融管理体制尚不健全,金融领域中各种不规范现象尤其是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金融诈骗案件频繁发生,而且不少是大案要案.

二、金融诈骗罪的特点

(一)案件数量连年上升,诈骗金额巨大

我国的金融诈骗案件数量近年来持续上升,处于高发状态,而其涉案金额也远远高于其他犯罪.据统计:2008年浙江的金融诈骗犯罪案件比2007年上升60.33%,北京市二中院从1999年至2003年共审理金融诈骗一审案件20件,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达7亿元,诈骗总额高达26个亿.

(二)诈骗手段新颖

近年来,金融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犯罪手法日趋智能化、多样化.随着国内银行业金融电子化、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传统金融业务的处理手段和程序已相继退出,取而代之的是电子化的资金转账系统、数据清算系统、自动柜员系统及银行数据交换中心和数据备份中心等现代化的调拨、转账、清算、支付手段,这就为金融诈骗留下了较大的空间.②犯罪分子运用技术,侵入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运用各种手段进行金融诈骗.此外,犯罪分子还运用伪造信用卡、资产证明、营业执照等方法进行诈骗.而由于其手段的智能化和隐秘性,诈骗的成功率往往较高.

(三)犯罪分子共同作案,内外勾结

金融诈骗犯罪已从原来的单个作案发展到内外勾结的团伙作案,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参与金融诈骗的犯罪也有所增加,一些重大、特大金融诈骗案件大多与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有关.③金融业务的专业性、复杂性决定了金融诈骗犯罪的高智能性,需要多人配合共同作案.为了能够让金融诈骗犯罪实施的更为顺利,犯罪分子作案时常采用内外勾结的方式,金融系统内部人员为犯罪大开方便之门.

(四)金融诈骗犯罪呈国际化趋势发展

随着金融业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各种风险也在国家之间扩散.近年来.金融犯罪呈国际化趋势,其主要表现为:国外金融诈骗团伙打着“外资”等旗号,进行疯狂作案,然后携款逃回国外,国内外金融诈骗团伙进行勾结运用国外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共同实施金融诈骗犯罪.

三、金融诈骗罪的原因

产生金融诈骗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道德层面的原因

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国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但与此同时,我国传统的价值观受到极大的冲击,人们长期被压抑的物欲和私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激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人们对金钱的迷恋逐步发展到对金钱的疯狂追逐.金融诈骗所得的丰厚利益吸引了大量的不法分子,他们不惜铤而走险,千方百计地实施金融诈骗犯罪.而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有的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也不惜触犯法律,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里应外合进行金融诈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已然成为了产生金融诈骗犯罪的思想源头.

(二)社会层面的原因

1.社会经济体制转换,社会监控力度不够

社会主义经济进一步向市场化转变,新旧社会控制机制正处于改革转换的过程之中,此间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和漏洞,使社会打击遏制犯罪的力度降低.而我国的金融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金融改革滞后,金融体制不健全,金融市场缺乏公开性、规范性,④这为金融诈骗活动提供了体制上的漏洞.

2.社会贫富差距不断增大,极大地影响了国民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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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基本实现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目标.但先富带后富的情况并未得到很好的体现,相反出现的情况是富人更富,穷人更穷,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这种现状必然会导致社会上某些人心态失衡,对社会产生抵触情绪,采取各种非法的手段向社会进行报复,在社会监控不力的情况下,金融犯罪的巨额利益使金融部门成为了他们犯罪的首选目标,于是金融诈骗犯罪愈演愈烈.

(三)管理层面的原因

1.金融系统内部监管不严

我国的金融系统虽然还处于发展之中,但其规章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但问题就在于管理松懈,规章制度得不到真正的贯彻落实,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导致金融诈骗犯罪案件层出不穷.⑤如果我们金融系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强防范意识,犯罪分子的阴谋就很难得逞.

而且我国金融系统内部的一把手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尽管规章制度明确规定,重大经营决策要集体讨论或由党委集体作出决策,但事实上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利很少受到制约,而“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缺乏必要的监督,一把手的决策也会很容易出现失误,从而使金融诈骗犯罪有机可乘.

2.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大量职工涌入金融机构,他们中不少人的业务素质不高,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薄弱,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很好的对金融诈骗犯罪起到防范作用.而企业对职工的业务培训与思想教育较为松懈,使从业人员的素质很难得以提高.

3.金融系统内部竞争激烈,为争取业务而降低了防范意识

我国金融改革之后,银行等众多国有金融企业纷纷改制成股份制企业,企业间的竞争更为激烈.在市场份额增长有限、企业怎么写作水平接近的情况下,激烈竞争很容易导致混乱状态.为了争取客户、提高业绩,许多金融从业人员在明知风险很大情况下,依然极力促成业务的通过,这为金融诈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条件.


(四)法律层面的原因

1.立法上的缺陷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正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新的管理体制依然存在漏洞,现行法律未做到完全的配套,在金融领域无法可依的现象依然存在.而在刑法方面,两高已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来规定刑法中“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的表述,对审理金融诈骗案件起到了规范作用.但在侦查和审理金融诈骗案件的过程中,实际操作依然存在一定的困难.现在许多金融诈骗犯罪属于跨地区作案,虽然《刑事诉讼法》对案件地区管辖做了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同地区的机关经常会因为案件的管辖问题发生矛盾,例如: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和利益大小出现“抢案件”或者“推案件”的情况,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下,片面强调本地的案件管辖权,阻挠外地机关的正常办案,门地区间协作困难.金融诈骗案件的复杂性,极易造成公、检、法机关时常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

2.司法打击力度不够

对金融诈骗犯罪的司法打击难度较大,主要由多方面因素导致.首先,办案人员缺乏必要的素质.金融诈骗犯罪往往涉及经济学、管理学方面的知识,办案人员不仅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而且还要具备相关的经济知识.目前,我国经侦队伍和司法队伍中熟练掌握财经知识的办案人员极为缺乏.其次,金融诈骗案件的复杂性,要求需要投入更多的司法力量和财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满足办案需求.最后,金融诈骗案件的取证过程时间较长、过程曲折,无形中加大了侦破金融诈骗案件的难度.

(五)受害方因素

金融诈骗案件的发生不但会使金融企业蒙受损失,而且会极大的影响企业的声誉.在众多的金融诈骗案件之中,有些企业出于保护企业的形象,在能够追回被骗资金或把损失转嫁的情况下,往往选择隐瞒不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低调处理.而部分企业负责人为保其职务也主张低调处理,采取内部消化的方法解决问题.金融企业这种“家丑不外扬”的心态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防范金融诈骗犯罪的对策

金融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打击和遏制金融诈骗犯罪,以确保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加强道德与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

一是要加强宣传公民道德教育,抵制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培养民众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自觉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金融意识.积极正确地引导公民正确参与金融活动,提高公民的风险防范意识.

(二)加快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换,加强社会监控力度

现行经济体制的紊乱,给金融诈骗犯罪提供了良好的犯罪环境.加快经济体制的转换,使新的经济体制得以在最短时间里得到建立和完善,从而消除经济体制改革中所出现的漏洞.

经济体制转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监控力度.很多金融企业虽都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但国有经济仍占主体地位,因此审计、财政等部门应该在不影响金融市场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对其加以监控,为金融活动健康有序的进行保驾护航.

(三)加快金融市场内部管理建设,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1.加强内部监管和权力制约

金融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管,加快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而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制度的执行力,从而弥补制度上的漏洞.而对于一把手“独大”的情形,金融系统内部应贯彻原则,对于重大经营决策和可疑业务,应充分听取员工意见,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性.

2.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金融系统内部应定期进行职工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使其能够更好的处理各项金融业务,提高其识骗、防骗的能力.强化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净化金融队伍.

3.树立正确的竞争意识,采用创新的营销手段

竞争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企业为争取业务而违规操作.因此,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竞争意识,拒绝恶性竞争,做到积极创新,以优质的怎么写作和新型的业务来吸引客户.

(四)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1.建立完善的法律规范,做到各部门法之间融合与互补

目前,我国的《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证券法》等金融法律已陆续出台,并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但现行的体系还须制定其他的金融法规来加以完善.而在行政和刑事立法方面,必须对金融法规做到很好的补充,为金融法规的实施起到保障作用,做到有法可依.

2.加大司法打击力度,严惩金融诈骗犯罪

对于各类金融诈骗案件,司法机关要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对于一些有案不报的行为,司法机关应该加大其主动性,对此类案件积极、严肃查处.提高司法部门办案人员的素质,使其拥有金融、法学等多方面知识,从而提高办案的效率.政府应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来支持金融诈骗案件的处理.

(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促进国际交流

金融诈骗犯罪往往涉及金融、司法、工商等多部门.因此,在遏制、打击金融诈骗犯罪的过程中,各部门应该密切配合,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健康的发展.金融诈骗犯罪也是一个国际性难题,我国在治理金融诈骗案件的同时应加强国际交流,提升处理金融诈骗案件的能力,加强各国的交流与联系,能够合多国之力,更好的打击金融诈骗案件,维护国际金融业的良性发展.

注释:

①赵秉志.论金融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国家检察院官学院学报.2001.

②③王坤.我国金融诈骗犯罪的现状与对策.辽宁警专学报.2007.

④高琦.金融诈骗罪浅析.法治与社会.2007.

⑤邓涛,邓巧蓉.金融诈骗犯罪及防范初探.咸宁学院学报.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