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的农村金融改革

点赞:13896 浏览:5796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以河南省为例,从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失衡等问题出发,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 键 词 :新农村建设;河南省;农村金融;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4-0140-02

河南省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第一农村人口大省、第一粮食产量大省,其要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重点难点都在农村.河南省的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发展农村经济作为中心,而发展农村经济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所以,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是河南省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一、河南省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

河南省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农村的金融供给总量提高缓慢,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中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我省农村市场资金需求增长迅速,尤其是与农民增收相关的农业产业化需求增长力度更大,农村信贷支持力度远远不能满足.从资金满足程度来看,除政策性收购资金能得到较大满足外,其他各类资金需求满足率普遍较低,一般在30%以下.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信贷满足率较高,但也大都在 50%~70%之间.除此以外,河南省金融资金外流现象严重,这更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信贷怎么写作的供需矛盾,金融怎么写作农村的后劲明显不足.

(二)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

现阶段,河南省农村虽然存在多种金融组织,但是这些金融组织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局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渐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从农业转向到工业.同时,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部门,由于政府的严厉打击,游离于正常的金融市场之外.于是,农村信用社就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的正规金融组织.这不但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使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流动性大大降低,而且也不利于农村信用社自身的体制改革和业务创新.省内非正规金融组织相当普遍,农村民间借贷非常活跃,其借贷规模也很庞大,虽然民间金融作为非正规金融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体系的不足,对河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零散的或者小额的民间融资根本无法对正规金融机构形成强有力的竞争.

基于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的农村金融改革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农村金融的论文范例 大学生适用: 硕士学位论文、专升本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44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前言 职称论文适用: 论文发表、高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经典题目

(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失衡

影响河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首要因素就是法律环境因素,目前,河南省农村金融法制环境不完善,金融债权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缺乏保护,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挫伤,从而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第二,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差,金融信用体系不健全.绝大多数企业和群众诚信意识淡薄,甚至采取各种手段逃避金融债务.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又缺乏有效的信用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农村企业和群众缺乏守信的动力.这些都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二、河南省农村金融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加大政府对农村金融的资金投入

现阶段,河南省政府对农村金融的重视力度不够,政府把从银行里贷出的资金大多都投入到利润较高的二三产业,其金融职能和财政职能的混淆,导致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不断完善涉农扶持政策,在加大农村金融资金投入的同时规范政府行为,明确区分银行的金融职能.另外,政府还应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入.这些举措可以逐步减轻农民增收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环境,无形中加大对其他金融组织进入农村金融体系的吸引力度,进而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缓解河南省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


(二)逐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改善河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首先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尽快建立农村企业和群众的个人信用系统,建立、储存、管理其信用档案,为他们获得信用贷款创造有利的条件.同时,要完善立法制度、严格执法力度,保障金融机构和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为农村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最后,相关政府或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积极稳步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对民间金融的规范,实行分类引导

尽管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存在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我省农村金融供需的矛盾,甚至在有些地区,民间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鉴于此,政府有必要对民间金融组织加强引导,而不是一味的打击.要既能保证民间金融市场的自由发展,又能将其纳入到正规监管体系之中,防止农村地区出现大规模的金融危机.也就是说,要允许农村民间金融的正常发展,并逐步将其纳入到金融监管体系中来.同时,坚决取缔以非法集资为目的的民间金融组织,而对于小额、分散的、用于满足农户基本生活需要的民间自由借贷,则任其自由发展.最后,政府要尽快出台相关法规,规范民间金融活动,加大对、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民间金融市场,降低民间金融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