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视角下的京津廊金融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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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7-024-02

一、长三角金融怎么写作对接趋势

长江三角地跨江、浙、沪两省一市,三地域相连,经济相融,交通便利,风俗相似,经济实力与居民收入水平相近,而且历来就有良好的产业分工、产业结构、产品配套、市场辐射关系.

在已有的跨省区协调机制下,长三角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主要表现为:产品和要素市场一体化,建立以海为中心的要素配置体系,新兴产业一体化,构造区域新兴产业链,形成规模型、集约型的生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一体化,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的区域内的综合交通、通讯网络,产业布局与结构的一体化,区域内各城市形成合理的分工和协作关系,制度与政策的一体化,协调区内的各项制度,如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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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外发达国家区域经济发展经验来看,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设立长三角金融区是该区域金融一体化的未来发展趋势.

长三角金融区的发展将实现如下功能:一是整合区内金融组织体系配置.日前该区域内金融组织体系在空间的分布上十分均齐,每级行政区域内都相应存在同等规模的金融组织群,而金融聚集程度应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资源的空间流转水平相匹配.二是打破行政区划设置人为分割状态,以区域经济的联系程度为首要出发点,改变央行大区行管辖范围以平衡各区域经济总量为原则的缺陷,建立长三角金融区信贷总量、信贷结构控制模式.三是商业银行建立区域审贷机制,统一授信额度.四是信贷资料共享,建立清算系统,统一结算.

目前要建设长三角金融区仍面临体制障碍,主要是行政区划设置和央行的大区分行设置.但区域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的步伐是不可能长期被人为割裂的,因此,长三角地区形成实现上述功能的金融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京津廊区域金融合作现状分析

京津冀都市圈是中国继长三角、珠三角之后第三大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区域,在京津冀都市圈中,京津廊以突出的区位优势、雄厚的经济实力、密切的依存关系、显著的功能互补、快速发展的区域合作,正成为物流、人流、信息流联系最为密切的“黄金三角区”.“京津廊一体化”,本质上就是形成三座城市间经济、环境、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整体规划,完成产业优势聚集、分工合作、环境及居住条件的整体布局.

由于京津廊区域金融合作起步较晚.近年来,京津廊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不断加强,同时也相应面临许多问题.

(一)京津廊金融合作呈现强化趋势

1.区域内异地融资业务兴起.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中心城市的外资金融机构,突破行政区域的限制,通过为其提供优质的金融怎么写作,把业务网络扩展到周边其他地区.据2008年数据显示,廊坊市金融机构53%的异地贷款投向了北京、天津的企业.而北京、天津的64家中外资金融机构的贷款已占到廊坊市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14%.

2.区域支付清算交易量攀升,票据自动清分系统运营效果显著.据2007年显示,廊坊与北京、天津的跨区域票据清算资金达到263.45亿元,占跨区域票据清算资金总量的48.6%,同比增加4.21%.此外,京津廊区域票据自动清分系统自2005年6月开通,已实现了京津廊三地票据相互流通,开创了全国跨区域票据交换的先例.

3.三方政府层面的合作逐渐深化.近年来,京津廊区域地方政府多次召开区域合作高层会议和论坛,例如廊坊市连续组织经济金融合作发展论坛,达成了诸多共识,确定了“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统筹协调、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经济合作发展基本原则.这对于京津廊区域经济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金融合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京津廊金融合作存在的问题

1.缺乏政策指引

从目前来看,京津廊地方政府、金融管理当局对区域金融合作的研究不足,尤其是缺乏科学长远的规划和适当合理的引导,这样的现状容易造成金融合作各自为政的局面,一些合作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对今后区域金融的整体融合与长远发展势必产生不利影响.

2.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合作中的角色错位

目前,地方性金融机构已成为京津廊区域金融合作中较为重要主体之一,而地方政府对地方性金融机构具有事实控制权.由于地方政府对经济高增长的强烈追求,导致其对金融资源的占有和控制,从而使一些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合作中充当了主导角色.很难避免地方政府在金融合作的角色错位,尤其是政府对金融资源流动施以负面影响.

3.区域金融合作存在金融风险扩散效应

随着京津廊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区域金融合作创新的步伐加快,金融机构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趋势,已逐步变成现实.京津廊区域内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关联更加紧密,单个金融机构风险将更容易在区域内传播与扩散,尚缺乏良好的防范措施.

三、推进“京津廊金融区”建立的几点建议

推动“京津廊”金融协调发展,打造“京津廊金融区”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适应“京津廊”经济一体化的内在要求,创造条件消除制约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突破行政区划界限,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高效利用,推进金融创新,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要促进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金融企业的跨区域深化合作与协调

“京津廊”金融协调发展需要各方面的紧密配合,共同努力,要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从战略高度为“京津廊”金融合作提供有力保障.

“京津廊”地区的金融机构要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以满足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京津廊”地区金融业已经具备了同业合作基础.“京津廊”地区有条件的金融机构,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趋势,可以在管理部门协调下,积极进行综合经营的试点,通过整合金融资源,提高金融怎么写作水平和效率,逐步实现跨行政区综合经营.继续推动“京津廊”中小金融机构跨区域战略合作,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业务范围,增强实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京津廊”金融机构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业务流程,积极加强和改进对客户的全方位金融怎么写作.

(二)以金融创新促进京津廊地区资金跨行政区流动

“京津廊”经济活跃、资金充裕,要加深“京津廊”企业和个人对金融市场的利用程度,鼓励区域内资金跨行政区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风险的有效管理.积极鼓励“京津廊”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优化融资结构.支持“京津廊”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推动债券市场发展,拓宽企业利用债券进行并购融资的渠道.支持“京津廊”银行机构发展银团贷款等业务,促进信贷资金在“京津廊”地区的合理流动.不断丰富债务融资工具,开发外汇、利率等金融衍生产品,推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创新和发展,建立“京津廊”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联动机制.支持“京津廊”企业以应收账款开展融资活动,推动动产担保融资业务在“京津廊”的试点.同时,支持更多的“京津廊”企业在股票市场发行上市,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积极发展股权投资.鼓励在区域内推广使用商业汇票转贴现交易统一合同文本,促进“京津廊”票据市场一体化发展,探索商业汇票的电子化托管、交易和托收等,为全国统一的票据电子化建设提供经验.创造条件,促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发展完善“京津廊”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

(三)促进区域内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功能整合

完善支付清算体系方面,一是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扩大银行汇票业务的适用范围,允许中小金融机构签发区域银行汇票,二是研究试行“京津廊”授信支票业务和支票圈存业务,三是积极鼓励和引导“京津廊”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扩大商业承兑汇票使用范围,四是积极优化“京津廊”地区受理环境.

改善区域信用环境方面,金融部门与政府部门要相互配合,努力将非银行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进“京津廊”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京津廊”征信市场的统一管理,优先开展信用担保机构评级、商业汇票评级等业务的试点,扩大评级报告在“京津廊”的应用范围.

(四)构建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机制

立法部门要推动金融法制建设,注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区域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加强对“京津廊”金融稳定状况的监测分析,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进行金融机构产品和业务创新监管,建立“京津廊”区域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共同预警和及时通报金融风险.要建立“京津廊”金融控股公司联合监测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共同研究金融控股公司及其跨区域经营的风险问题,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总之,区域金融合作是目前国内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步潮流.从国内来看,“长三角”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京津廊”地区拥有良好的条件和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借鉴“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的发展经验,超前谋划,全面打造“京津廊金融区”,相信“京津廊”地区一定会在区域金融合作方面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区域金融的全面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