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腐败”

点赞:2923 浏览:1047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最近,一份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主持的研究报告,首次披露了中国金融腐败指数.调查显示,2002年至2003年度,中国金融腐败指数为5.42,其中银行业腐败指数为4.17,证券业腐败指数为7.26.指数越接近10,表明腐败越严重.金融腐败尤其是证券业腐败,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给中国金融业留下了一道道长长的阴影.

日前,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坚决向金融腐败宣战.他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加强金融案件防范的主动性,边查边改,“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切实抓出成效,实现既定目标:大案要案数量要逐步下降、案件堵截成功率要明显上升.”据悉,银监会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纪检监察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以期从源头上入手,遏制金融案件的发生,建立防范风险和案件的长效机制.本期策划的这组反映金融犯罪情况的文章,旨在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预防和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政坛明星”证监不监

□文/肖黎

2005年4月13日至15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期担任证监系统领导职务的原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开庭审理.当听到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死刑的那一刻,一直努力维持着精神的高勇一下子垮了,他开始请求免予一死.

死不死,最后当然要由法庭依法作出判决.但是,高勇这个“政坛明星”索贿受贿的行径确实令人触目惊心.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2004年间,高勇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1113万余元,另有930多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共计2043万元(当初检察机关在依法对高勇的住所、办公室等地方进行搜查时,扣押、冻结高勇的财产和总计折合人民币高达2167万余元).

看一看高勇的“简历”,就会发现,称他为“政坛明星”确实是“当之无愧”.

1996年,高勇拿到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年,他出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时尚不满35岁,是整个西南地区最年轻的正厅级高官.在担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前,高勇曾任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中国证监会成都办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后来,又出任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那么,今年才40岁、可谓少年得志、前程似锦的这个年轻高官,何以会走到这步田地?究竟是怎样落马的呢?

拔出萝卜带出泥案发“世纪中天”

“我的事情是刘志远世纪中天案发后带出来的.”这是4月13日高勇出现在法庭时的第一句话.

高勇涉嫌巨额受贿发生在其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负责人一职期间,并与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方仁一案有关系.2004年,因向刘方仁儿媳易阳行贿的“世纪中天”老板刘志远被羁押后,为争取立功,向办案机关提出要面见中纪委领导.获准后,刘志远即高勇曾向他索贿120万元.后经调查,属实.高勇随即被“带”了出来.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调集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专攻高勇案.专案组在前期的调查中发现,高勇在四川的指定账户上有多笔款项来自深圳,数额达数百万元之巨.因此,完善巩固该部分证据,查清这些资金流向,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对于此后对高勇的指控相当重要.

2005年10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协查函,要求深圳检方配合协查这些与深圳相关款项的来龙去脉,四川检方还派出专案组到深圳取证,一蹲就是两个多月.

年轻高官弄权忙捞钱“肥职”任上

高勇曾经是很多人的榜样.身为全国青联委员的他,在凉山主管经济工作,一干就是三年.在他的主持下,进行了一系列被称作“凉山现象”的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并引资4800万元,政绩出色.

按照外界所能看到的运行轨迹,高勇前途无限.也许,正因为高勇有着如此辉煌的成就,高勇案遂成为罕见的涉案金额高、学历高、年纪轻、职务高、手段狡猾的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据公诉机关指控,高勇初到凉山,通过自己的同学为凉山招商引资.如由其中一位同学引荐的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当时已经收购了“涪陵建陶”,但对当时尚未上市的“西昌电力”很感兴趣,得到高勇帮助后,该公司成功地将“西昌电力”收至旗下.就在这期间,他收受了立信公司“付出”的122万元好处费.


然而,高勇放开手脚索贿受贿,还是在他到证监系统工作之后.出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后,他开始大量结交上市公司的一些老总,收钱的次数也不断增加.高勇的犯案,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的证监机构拥有的权力是多么的大,权力寻租是多么的容易.

有人评价说,高勇在省政府工作期间尚属谨慎,到凉山后就“练出了胆子”,而正因为这笔钱与资本市场有关,后来到证监会工作后,高勇胃口更大.现经查实,高勇曾利用职务之便为托普集团谋利,收受其贿送的人民币约83.64万元.这笔钱先以广告、怎么写作咨询费形式打到一家广告公司,然后再转给高勇控制的一个公司.由于高勇查出了托普的一些问题,并认为它增发新股的条件不成熟,于是他受到了托普凌厉的“公关”.最后,高勇终于同意“放行”,托普遂成功增发新股,又从股市“圈”到了十几亿人民币.当然,同意“放行”是需要“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83.64万元的“感谢费”,其中包括一种“别致”的感谢,就是高勇把自己写作的《资本经营与操作》等专著卖给托普集团.后来接受其他公司的贿赂时,他也使用过这一招.

2000年11月,高勇来到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在他的主持下,贵阳特派办完成了对上市公司“世纪中天”拟购入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然而,公司老总刘志远对报告的数据不满意,他请高勇按他的要求修改数据,高勇见他的要求与实际相差太远,一开始没有答应.而刘志远也是一个非常有“能量”的人,他找到时任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的儿媳易阳,请她出面“摆平”.易阳即以刘方仁的名义让高勇帮忙.这真是“天赐良机”,高勇当然也不愿放过与刘方仁拉近关系的机会.如此,“世纪中天”的虚检测年报便顺利出笼,骗走了不少股民的钱.而高勇呢,则“获利丰厚”――事后,刘志远答应送给他120万元.令人发指的是,在刘答应给而拖着未给的时间里,高勇曾几次打催要.

高勇从“英豪科教”拿来的90万元,也是明目张胆的索贿――“英豪科教”一位高管介绍高勇购写“英豪科教”和另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最后高勇以自己及朋友亏损为由,分两次索要了40万元和50万元作为“补偿”.

就这样,高勇先后索要和收受了“托普软件”、“聚友网络”、“泰港集团”、“英豪科教”、贵州“世纪中天”等公司的巨额款项,除了“托普软件”的83万余元、“世纪中天”的120万元、英豪科教”的90万元,高勇还收受了泰港集团的160万元、禾嘉集团的18万元等等,终至“身价”高达2043万元.

高勇在法庭上曾提到,自己年迈的父母和妻子都曾告诫他,“不要跟老板们走得太近”,但自己还是没能管住自己,“因为我是学经济学的,觉得这些老板有能力,比较了解社会真实情况,喜欢和企业家在一起”,结果“没能经受住诱惑”.

“没能经受住诱惑”固然是重要的原因,但是证券业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恐怕是更重要的原因.四川证券界的一位人士指出,高勇在证监系统工作期间,之所以能够大量接受贿赂,与当时证监机构的权力太大有关.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审核意见,有很重的分量,所以上市公司就会拼命往特派办官员身上“投资”.“一句话,证券业当时的环境给高勇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这位人士说,“过去,上市实行指标制,限定一个省一年的上市公司数量.因为想上市的公司多,但指标供不应求,地方政府和证监机构的权力就很大,公司都想巴结地方政府和证监机构的官员.”

动辄上亿,金融大案频曝

□文/李君莎

2005年4月2日,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透露,北京“森豪公寓”的开发商──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员工名义,虚构房屋写卖合同,提供虚检测收入证明套取按揭贷款及重复按揭贷款,并将按揭得到的资金移至外地,致使该项目的工程停工,形成烂尾工程.经查明,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该公司向中行北京分行申请按揭贷款199笔,由此使多达6.4亿多元的贷款可能成为不良贷款.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发展研究室主任易宪容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产生骗贷案的原因,首先是商业银行的内部金融腐败,其次是银行监管的缺失.”他认为,如此巨额骗贷,没有银行内部人员的里应外合是不可能实现的.

的确,从近年来披露的金融案件看,都可以发现首先是因为腐败的存在,才使得“内贼”肆虐,“外贼”猖獗,而且,涉案金额动辄上亿,给国家资产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内贼”肆虐 狼烟四起

近几年,国内几大商业银行的金融案件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内贼”作案肆无忌惮.有的是前后几任“接力”作案,有的是捞足之后即潜逃遁形.“内贼”鲸吞银行资金,达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最“著名”的,当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余振东、许国俊和许超凡三人结伙,通过伪造贷款文件和其他方法,非法侵占高达4.85亿美元银行资产的特大金融案件.

据查实,余振东等三人出逃前就对“资产”进行了处理.2001年10月2日至7日这几天时间,余振东的同伙即从香港的银行向美国内华达州的拉斯维加斯恺撒王公赌场转移了大约200万美元;2001年10月15日,该同伙又从香港向拉斯维加斯沙漠王宫赌场的账户转移了约859万美元,同日,余振东又从香港的银行账户向美国旧金山转移了35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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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余振东已于2004年4月16日由美国有关方面移交给我国司法机关,他必将受到我国法律的惩处,但是,巨额国家资金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

可以这么说,中国银行这几年一直颇不“平静”.

2000年8月,中行茂名分行原行长陈宜良落网.据报道,香港商人梁景多为了生意上的便利,多次要求陈宜良为他信用证开证手续.这明显是违规的要求.然而,陈宜良硬是在没有收到保证金、抵押物以及严重超越审批权限的情况下,擅自批示“同意开证”,并指示业务部门,开出了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导致银行100多万美元无法收回.当然不仅仅这些,陈宜良最后是以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起诉的.

同年12月,中行湛江分行原行长范绍润又被逮捕.他是因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等七项罪名被捕的.据查实,范绍润违规放贷达亿元.

时隔一年后的2001年9月22日,中行广东分行原行长黄荫初又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无期徒刑.黄荫初在1992年私自将分行内外币资金中的港币1900万元挪用到自己的富和公司,并通过关系再从富和公司投资到湾仔商场,为自己营利.

除此之外,2004年11月25日暴露的中国银行北京的一个储蓄所案,也令人匪夷所思,从所长到储蓄员的6名平均年龄不到33岁的女职工,在10个月内竟然挪用了3000万元公款同客户炒汇.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5年1月21日,中行大连分行向机关报称:该行营业部员工翟昌平有挪用银行资金作案的重大嫌疑,且已出逃.大连警方随即一边清查银行账目,一边实施追捕.经过努力,终于于3月3日,在黑龙江阿城的一家宾馆将化名“张峰”的翟昌平抓获.

其实,翟昌平从1999年就已开始挪用银行资金.经初步查明,翟昌平挪用银行资金共达600万美元,大部分赃款用于和挥霍.

由于此案的侦查和审理还未结束,所以警方和银行方面对翟昌平确切的作案金额、作案手段和资金流向等尚不能最后确定.不过,银行业人士根据现有的证据分析,翟昌平非法窃取银行资金之所以得逞,是利用了银行管理和监控的漏洞,他很有可能通过记外账、记检测账、窃取他人计算机或与客户进行勾结等办法来窃取银行资金.知情人士还说,翟昌平只是银行营业部的一个普通输机员,还不是会计,但是盗窃资金却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得逞,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据中行内部人士透露,在一些基层支行和分理处,都能接触到大量盖有印鉴的空白票据,这样就使“内贼”有很便利的查重空间,个别“内贼”作案甚至如入无人之境.

当然,不仅仅中国银行如此,其他三大国有商业银行也曾接连出现类似问题.

内蒙古银监局最近查处的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分行重大违法经营案件就非常典型.调查发现,从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农行包头的一些分理处、支行及信用社的人员,以虚开大额定期存单、检测质押贷款、违规贴现方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谋取高息,涉案金额达11498.5万元.

原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月坛北京办事处主任李惠鸣和两名下属工作人员,采用非法吸收储户存款不入银行账又转手贷给他人的手段,牟取私利,非法吸收储户3.4亿元,并导致华夏银行遭受2亿多元的损失.

内外勾结 触目惊心

除了银行“内贼”作案外,这些年来,银行员工还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内外勾结联手骗贷,同样十分猖獗,已发生过多起数千万、上亿元的骗贷大案,给国家造成了非常巨大的损失.

今年1月15日,上市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他们存于中行河松街支行两个账户中的29337万元人民币去向不明.现已证实,这起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受害的不仅“东北高速”一家,还涉及数家企业、单位的超过10亿元款项,中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已潜逃加拿大.

有媒体记者最近赶赴哈尔滨,对这一骗贷案进行了追踪,初步“画”出了涉案的10亿元资金的“转移路线图”.

当地知情人士透露,高山在进入中行河松街支行工作后,与其旧交――所谓的“资本运作高手”、世纪绿洲系列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李东哲开始密切交往.

这个李东哲,是个“闯世界”的人,虽然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却“颇有能量”,在高山出逃的第二天也出逃加拿大.

2002年9月,李东哲的世纪绿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东北高速”共同发起设立了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10%和90%.因为这种关系,使得“东北高速”的很多大额存款业务流到了河松街支行――先后把近3亿元分成两个账户存入了河松街支行.这笔资金,原本是要用于从呼兰到通河县及大庆外环等地的公路建设项目的,后来因为这几个项目的主管单位都筹到了钱,所以“东北高速”的这笔钱也就闲着没用.

“由于是闲钱,‘东北高速’完全可以与河松街支行做一个大额协议存款,因为这样‘东北高速’就可以要求一个高于市场利息的协议利息.按规定,这笔资金一般都会被要求有一年的‘休眠期’――就是这笔钱存到中行后,一年内不允许‘东北高速’随意提取.”中行一位分行负责人猜测说.

这位业内人士还介绍说,银行内部有一种叫“飞单”或“跳票”的融资手段,即用高息揽存的方法,把企业的大额资金套进指定银行,然后通过各种手段把固定期限的存款划转到另一家企业的账户上使用,一年后结算时再把本金连同利息“回笼”,从而完成一次交易.一般贷方只需将钱以“活期”形式存入指定银行――经查实,这些存款设立的确是活期存款账户,然后自己拿着高息承诺的存款凭据.贷方唯一的“代价”是要签一份书面文件,并加盖法人印鉴和本单位支票专用印鉴,承诺一年之内不得支取这笔款项.

漫长的“休眠期”使内外贼有了充分的时间转移这笔资金.

在这个资金转移链条里,“东北高速”等企业是贷方,李东哲下属的数家企业,尤其是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的汽车销售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则是借方.由于有高山的内部配合,李东哲因此轻松地获得了10亿元的银行存款.

这10亿元中,包括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下属辰能哈工大高科技投资公司的近3.2亿元存款,哈药六厂的数千万元存款,还包括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1.8亿元的社保资金等.那笔1.8亿的社保资金是2003年10月存入河松街支行的,2004年10月到期.这时候,高山显然还未满足,就主动派人上门给社保局送利息,如此,便取得了社保局的信任,使这笔钱又得以续存.

“但这笔钱的存单是检测的,说明做的是账外账,压根就没存入账户.当然名义上是大额协议存款.”一位熟悉银行业务的人士分析,“从目前情况来看,高山、李东哲卷走庞大数额的资金不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那样可能早就败露了.但从种种迹象来看,又绝对有一个计划周密、长期准备的过程.”

正是利用银行内部防范机制的疏漏,高、李等人得以内外勾结,实施其金融诈骗.

同样触目的案例还曾发生在河南.1997年1月29日,河南三仁集团一名员工到农行河南商丘分行营业部抵押贷款,拿出的是一张面额为2500万元的定期存款单,要求贷款2000万元.2000万元,非同小可,营业部派人赶到出具存款单的中行河南荥阳支行核查真伪,结果发现是检测的.由此剥开了一个里应外合的金融诈骗案.自1994年11月始,“家贼”中行荥阳支行副行长陈建民和“外贼”三仁集团老总任成建等人,盗用或者检测冒中行荥阳支行的名义,采用变造银行存款单和签订虚检测存款协议、资金拆借合同,并出具划款委托书等手段,在三年时间里共同诈骗3亿余元.――赃款大多数流入了“外贼”的口袋,任成建在美国拥有的高级别墅就有四套,连名片都是纯金制作的,每张价值1万多元.而“内贼”陈建民得到的“报酬”也非常丰厚:一部凌志车、160万元,以及――几年之间,他在一个吴姓情妇身上就花费了200多万元.当然,乐极必生悲,2000年2月,陈建民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诸多骗贷案中,最引起舆论关注的是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勾结当地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和其他方面干部涉及6亿元的“华光骗贷案”.这一案件涉及人员达233人,有关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共有80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冯明昌等69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工行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原副行长林进庭和工行广东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

北京大学金融犯罪学研究专家白建军博士最近对近年来100个银行如何被骗的案例进行了解读,结果发现,60%属于内外牵连型诈骗案件,所造成的损失占88.8%,而在这内外牵连型犯罪中,内外勾结类诈骗所造成的损失最大,占损失总金额的79.6%.白建军的研究还表明,“内贼”和“外贼”勾结的得逞率高达91.7%,而纯粹的“外贼”作案得逞率仅为32.5%.由此可见,“内贼”是导致金融腐败最主要的原因.

银行系统出现“内贼”虽然是一个全球性的现象,比如巴林银行就曾出现过硕大无朋的“内贼”,并导致银行倒闭,但是,我国银行系统目前出现的“内贼”,还是特定社会环境的产物.金融工委研究室研究员钱小安博士认为,这是由于处于转型时期,金融机构一些领导和员工滋生出强烈的“拜物教”心态,把银行当成提款机,或以权力寻租,或为“外贼”做内线,或监守自盗亲为“内贼”,疯狂敛财.

银行潜规则下的贷款寻租

□文/达 喜

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出事”后,某商业银行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说:“张恩照出事,不只是其个人的悲剧,而且是银行旧体制下一批人、甚至是一代人的悲剧.”这位业内人士所说的“悲剧”,就是指银行业内存在的“潜规则”.有人甚至直说“张恩照落败于中国银行界的潜规则”.

可以这么说,银行业内的潜规则,充分暴露了旧体制的弊端,同时也是金融腐败大案要案频繁发生的深层原因.

最近正式面世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具体实施的一份调查报告,让我们具体地感受到了银行潜规则的肆虐和危害.

贷款寻租费用获得实证数据

这份调查报告的问卷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人中,有81.8%的人认为,金融机构利用资金配置权进行腐败交易,在经济生活中是属于“非常普遍”和“比较普遍”的现象,只有不到20%的人认为这种情况“很罕见”或根本“没有发现”.问卷还表明,45.5%的人认为,获得贷款需要给银行工作人员以好处;这一点在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群体中体现得更为强烈,他们中有73.7%的人认为需要给好处.这一方面证明了农户和小经济实体在金融领域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也证明了潜规则的严重存在.

一名民营企业老板不仅“验证”了银行业内潜规则的存在,还“现身说法”,提供了回扣的比例.他在接受一家媒体的匿名采访时说:“前不久,我们公司需要资金5000万元,找了几家银行后,有银行认为我们符合他们的贷款条件,原则上同意提供贷款,但就在各种手续基本办妥后,对方一支行行长出面,提出了100万元的好处费.”如此算来,这笔贷款的回扣比例是2%.而据一位长期在信用社工作的人员透露,信用社情况可能更为严重,一些金融诈骗分子为了贷“不用还”的钱,用于贿赂银行官员的钱数甚至已经达到了贷款总额的30%左右.

这些可能都是极端的例子,包括回扣的比例,不具有普遍性,但基本的调查均显示,对于一些知名企业,如行业龙头企业、优质上市公司等,因其作为大客户是各商业银行竞争的对象,是银行“有求”的企业,因此贷款是“免费”的,即除了利息(有时还是低息)之外,一般没有回扣,而对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为是企业“有求于”银行,以好处费为名索要回扣的现象,就时常发生.

事实上,撇开明目张胆地索要回扣不说,实证调查显示,目前贷款的“租金”(权力寻租的“租金”)――有两类,一是贷款申请中发生的费用,二是维护信贷关系所需的花费――也是非常“昂贵”的.就全国而言,平均每100万元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申请费用接近4万元,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被寻租的境遇更加糟糕,其平均1万元贷款的申请费用接近600元.这意味着,企业一次性直接支付的费用大约占本金的4%,而农户和个体工商户支付的费用约占6%.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当前银行和信用社对企业、农户的贷款多以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为主,这说明几乎每年,企业和农户都必须多支出4-6%的利息.调查还显示,企业付出的第二类费用租金折合年利率大约是5%,农户略低一些,接近3%.

这几个数字表明,如果我们把两类花费,即两类寻租“租金”结合起来,可以发现,企业贷款和农户贷款所有成本折合为追加利率大约都是9%.根据调查,目前我国一年期企业贷款和农户贷款利率基本在6%和7%的水平,加上两类租金,企业和农户实际承受的利率大约在15%-16%之间,这也就是正规金融市场真实的.而民间借贷大约也维持在这个水平.

瞧,正规金融市场信贷的“真实”居然与民间借贷的“基本均衡”,这到底是贷款需求者的悲哀,还是我国金融界和金融业的悲哀?

由此,我们对另一个调查的结果也就毫不奇怪了.在对金融机构人员收入及消费的判断调查中发现,只有不到三分之一(31.1%)的人认为,金融机构负责人和信贷人员的消费基本符合收入水平;40.5%的人回答认为确实有少数人消费高于收入;16.8%的人认为多数人消费高于收入;11.6%的人认为普遍存在消费高于收入的状况.同时,多数人认为,影响收入差距的原因的排序是:信贷权限(也就是资金配置权)、存款资源和效益,这是具有讽刺意味的――被调查者在回答影响收入差距的原因时,竟然都将“对机构效益的贡献”排在最后一位.如果说这一调查数据还不能使我们直接把金融从业人员的消费水平与腐败直接挂钩,另一调查则确实说明“潜规则”的存在.被调查者普遍认为,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监管机构)的隐性收入占总收入的20%-60%,全国平均为28%,特别是金融机构负责人隐性收入接近50%,信贷人员超过30%.其中监管机构负责人的隐性收入最高,其次是部门负责人和一般经办人员.这说明,“权力等于额外收入”,在金融机构非常明显.那么,这些隐性收入究竟有多少是属于寻租得来的?这是值得公众拷问的.

潜规则导致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资产

发放贷款拿回扣的存在,显然加大了贷款者的融资成本.然而细究下去,很快又会发现,包括拿回扣在内的寻租租金,看似是贷款者的成本负担,事实上却很有可能成为某些贷款者不能还贷、甚至不用还贷的“理由”,最终演化成银行的不良资产.

有家媒体曾采访到这样一件事.正在写作技巧某国有商业银行一起企业贷款拖欠官司――涉及的贷款金额高达3亿多元人民币――的一位律师透露说:“说来奇怪,我们写作技巧银行与拖欠贷款的企业打官司,银行方面不仅不积极配合,相反当我们与各方协调需要银行出具某些手续时,他们却一拖再拖.”拖欠方为一老国有企业,照理说银行方面应该是急于收回这笔巨额资产的,然而官司已经打了一年多,“因为该案件涉及债转股等改制问题,需要与国资委、发改委等政府部门协调,当要求银行方面提供贷款及纠纷等情况说明时,银行方面就一直迟迟不动.”让这位律师深感蹊跷的是,“从法律上看,银行方面有绝对的把握打赢这场官司,让企业还款,但银行方面就是不积极配合.”

那位律师还气愤地说:“我现在算明白了,为何当初银行与我们律师事务所签署的是风险写作技巧合同,即官司打赢了以提成的方式拿写作技巧费,银行压根就没打算赢这官司.银行与企业打官司无非是做做样子给外人看,事实上他们就等着将这些贷款核销掉,合理合法地烂掉.”

那位律师的话,当然仅仅是一家之言,其中不乏偏激和以偏概全之嫌,我们更不能无端地猜测这是因为存在着“猫腻”.但是,导致这样的不良资产的出现,显然是有潜规则的影子.

前面提到的那份调查印证了一些银行不良贷款边剥离边增加的怪现状.

从1997年以来,国家先后采取向国有银行注入2700亿元资本金,剥离1.4万亿元不良贷款,向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注资450亿美元和再度剥离中建两行2787亿元可疑类不良资产,以央行票据或八年无息再贷款形式,按50%兑付3万多家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加上历年对地方金融风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处置,估计总成本在3万亿元以上.虽然名义上银行不良资产需要自身利润核销,但实际上,专家普遍认为,面对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1.66万亿元的不良贷款,目前银行自身的利润根本无从核销.

这样庞大的不良资产显然隐藏着不可小觑的金融风险.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金融风险与金融腐败的关系,金融机构内部人士比局外人看得更为清楚,46.3%的人认为,金融机构违规造成的金融风险背后存在着金融腐败,只有不到20%的人认为只是由于业务失误.很显然,金融风险与金融腐败存在着正向比例关系,这也意味着,如果金融腐败能够得到遏制,那么,金融风险程度也将会得到大幅度降低.

显然,金融腐败,包括金融风险问题,是旧体制弊端的集中体现.也正如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所指出的,在深化银行改革的同时,必须努力培育健康的信贷文化.这一讲话的言外之意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必须一方面坚持改革,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努力破除根深蒂固的银行业潜规则,积极培育和建立良好的银行信贷文化.良好的信贷文化包括要为信贷决策进行尽职的调查,建立与贷款相关的各种具体、可操作的制度,明确贷后监督执行的措施和非自愿的冲突解决机制.

扼制银行高层的腐败动机

□文/任建明

根据腐败主体以及腐败的基本特征,可以把我国金融腐败(或国有银行机构中的腐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可以称为权力干预型金融腐败,其主体是政府机关的党政领导干部.由于国有银行的所有制性质以及原来的机构设置特点,党政领导干部可以通过手中的权力直接干预、操控金融机构的决策,例如,“写条子”、“打招呼”甚至直接命令银行贷款给某个国有企业,投资某个项目,为别的机构提供商业担保等等.凡此种种,都酿成了大量的腐败行为.自1994年初财税体制改革以来,应该说,这类金融腐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第二类金融腐败可以称为道德损害型,其主体则是银行机构的决策层或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国有银行产权的特殊性,高层管理者具有强烈的动机,在正常的金融决策中牟取私利.由于国有银行的内部管理体制也具有权力高度集中、监督难的特点,从而就为这种腐败动机的实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最近一些年来,揭露出来的很多金融腐败行为都属于这种类型,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类腐败行为之所以严重,基本原因就是银行高层从腐败中获益,而其腐败行为所导致的巨大银行经营风险则都要由政府来“写单”.我国国有银行中大量的不良贷款、呆坏账的主要源头之一就是银行高层管理者所为.尽管政府已经多次为国有银行大量“输血”,但“失血”趋势并未扭转.虽然国有银行的体制改革正在深化,但是可以预见,在未来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这类腐败仍会持续高发.因为国有银行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的改革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三类金融腐败可以称为管理失控型,其主体是银行机构的执行或操作层人员.他们搞腐败的主要方式就是贪污或挪用.随着银行内部管理和监控的加强,单个工作人员进行腐败的难度已经增大,这类腐败行为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从总体上来看,银行高层的高腐败动机会直接制约内部管理的改善.

很显然,防治金融腐败的对策应该针对不同的腐败类型及其原因来提出,只有这样,才可能对路和有效.

防治权力干预型金融腐败需要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政府要彻底建立起现代的银行监管体制,尽快实现银行高层人选由人才市场决定的规则.

防治银行高层管理者的腐败需要深化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上的改革.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的改革都是十分复杂的,也是迄今为止属于改革程度最低的.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早期的一些建议是简单地实现民营化.这些建议显然不适合中国的情况,也有过于简单的局限.然而,如何搞好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确实是一个大课题.组建类似“国资委”这样的以使政府出资人角色实体化的改革方案是一种探索,国有银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也是一种思路,但也都有难以尽如人意的地方.在这些方面还需要进行深入探索.

我个人认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银行业治理结构方面的一些有效做法,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变高层管理者个人集权决策为集体决策.个人集权十分便利于高层腐败动机的实现,而集体决策则可以进行有效制约.为实现真正的集体决策,必须建立、完善集体决策的具体规则,例如,不记名的表决制和多数票通过制,至于是1/2多数票还是3/4多数票决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二是,要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而且是较为长期的机制.激励机制缺乏是国有银行高层腐败动机强烈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激励机制绝非简单地提高银行高层管理者的薪酬,而是要把他们的薪酬水平和管理业绩实实在在地挂起钩来,没有业绩就只能得到很低的基本薪酬.此外,这种激励性的薪酬一定不能是短期的,而是不少于5到7年的长期激励计划,只有这样才能防止高层的短期行为.

三是,要引入担保机制.一个简单的方案就是银行高层从业人员要有某种形式的资质、信用担保.这种担保可以是个人财富的抵押,可以是其他机构提供的担保,也可以是一部分薪酬的滞后支付等等.

四是,要加大对高层道德损害行为的监管.加强监管并不只是依靠银监会的力量,还可以借助败机构和各种相似度检测评估机构来监督银行的运作.政府应该建立机制奖励内部人的监督和,甚至可以实施“廉洁测试”.防治管理失控型金融腐败需要大大改善银行内部的管理和控制水平.管理失控是银行机构内操作人员巨额贪污、挪用银行资金的主要原因.改善内部管理和控制的主要途径:一是严格管理制度和程序;二是对关键操作岗位进行严密设计,防止操作权集中于个人,加快关键岗位的轮换速度;三是提升技术手段,通过实施的信息监控、风险分析系统来及时预警.在信息技术时代,以及金融全球化的环境下,技术手段在监控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

最后必须强调的是,防治金融腐败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在我国,由于银行体制的复杂性,要实现防治金融腐败的目的就更加复杂和困难.金融系统作为现代经济的枢纽,金融腐败所导致的金融风险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为了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政府必须下大决心治理金融腐败.

金融腐败案的五大特点

□文/王传利

2005年4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坚决向金融腐败宣战.为了遏止金融腐败,必须分析金融腐败的表现特点.

一、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金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金融机构存在的基础.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金融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多如牛毛,但是,编制和保送虚检测会计信息,查重账、报检测数、开检测票据、滥用会计科目的现象;乱设立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乱集资、金融诈骗等腐败活动还是大量发生.这已经不单单是制订多少规章制度的问题了,而是金融领导部门的官僚主义在作怪.有一个银行金库被盗的案例,此前,曾经发生了金库的两道门没有锁的事件,案发前十个月,报警器一直没有装上.案发时间里,领导们正在金库对面的房间打.犯罪分子拉了电闸,打的领导不去检查,反而点了干电池灯,继续打到第二天的早晨.结果发生了特大金库被盗事件,震惊全国.就是这样的单位和领导,竟然多次被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

二、案值记录不断被破

十年来,金融领域不断出现大案要案,中国第一金融案的记录不断刷新.如国家科委李效时参与的长城公司沈太福非法集资案的记录,被后来的无锡邓斌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超越.1992年下半年到1995年上半年,邓斌等人非法集资32.17亿元.一些党政干部拿了好处,充当了邓斌的保护人、相似度检测人,还乘机大肆投机倒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涉案人员达769人,其中党员386人,县处级干部52人,地厅级以上干部50人.但是,邓斌创造的记录很快又被刷新.2004年审判的海南华银信托金融诈骗案,可以与邓斌案相比美,涉及金额264亿元,是邓斌案的8倍之多.

作为中国人民银行中最大也是最有实力的广东中行,在几年前,曾处于一个可怕的噩梦中:1999年前,整个辖区违规及账外经营总金额达186亿多元,不良比例为100%;而1999年末不良资产高达千亿元.从1997年以来,该行共处理“三违”人员两千左右,追究刑事责任几十人,开除了数百人.全辖区的二级分行行长,几乎全部被处分,辖区办事处以上机构的管理层面基本上进行了至少一次的轮换.

三、金融高官频频落马

金融系统的基层所社发案率高,基层领导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作案比例大,违法违纪的共同特征是滥用权力.据统计,国有商业基层机构的金融案件占总案件量的80%,具有普遍性.2000年,国有商业银行查处各类案件1262件,其中基层机构的案件有1009件.基层单位负责人涉案率较高,占到违法违纪案件涉案人数的40%左右,涉案金额占案件总额的85%以上.储蓄、会计岗位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45%.真是小人物办大事.

与此同时,这些年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金融高层核心人物不断因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非法侵占等而落马,如朱小华、王雪冰、张恩照、金德琴、高勇、刘金宝等,都因为从事腐败活动而被查办 .每一个高官落马,都使得社会产生极大的反响,甚至惊动高层.

四、出现涉外性和涉黑性案

驻外金融机构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国际融资方面发挥了窗口作用.但由于身处境外,监管不严,导致业务经营管理混乱.不少驻外金融机构违规涉足期货、地产等高风险业务,甚至违法经营,盲目担保、借贷,导致腐败案件频发.赴香港就任嘉华银行董事长的金德琴,就是利用国家监管不力的机会,将国家给银行的备用金存到自己的私人账户上,个人得利3932万港币和159万美元.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前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小华,被不法港商所拉拢,违规批贷大笔资金,国家蒙受了巨大损失.

同时,地下金融组织、外汇黑市逐步升级,也干扰了国家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给金融腐败提供了大量机会.

五、金融犯罪抗打击力增强

以往的金融犯罪往往是简单的贪污、受贿、挪用、盗窃公款等,手段简单,现在的腐败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日趋隐蔽狡诈,运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活动,有的伪造银行凭证骗取公款;有的他人委托保管的电脑指令,偷取储户存款;有的利用微机联网调取异地储户存款透支;有的修改微机记录;有的在微机上空增存款伺机取出.具体的犯罪手法,有的先通过银行电脑转换程序将资金非法转入活期储蓄账户,贪污钱款,然后将电脑中的转换痕迹消除;有的利用电脑修改储蓄主档案转换程序之机,采取手工书写储蓄存折交易的做法,贪污后,将储蓄存折销毁,等等.为了对抗惩处,他们还把案款事先转移到境外,办好护照,一旦案发,立即畏罪潜逃,再利用境内外法律的不协调,对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