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银行业防腐机制建设探究

点赞:11204 浏览:4585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指出,加强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农村金融银行业如何完善防腐机制,切实增强怎么写作能力,提升怎么写作水平,为更好地怎么写作“三农”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是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笔者认为,源头预防才是惩治腐败的治本之策.本文着重从机制建设的角度,提出了农村金融银行业应完善“利益驱动、权力运行、程序监督和管理约束机制”从源头预防腐败的肤浅见解.

关 键 词 :;机制建设;策略建议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强调:“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强调:“我们既要看到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建设科学化水平.”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高风险特殊行业,建设与业务经营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是推动银行业务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制度创新、教育、监督同时并重,不断完善防腐机制,从源头预防腐败问题,助推各项业务稳健、快速、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经营者的廉政利益驱动机制

利益需求是人类的共性特征,它既是推动社会不断进步的内在动因,也是导致腐败行为的根源.腐败行为的本质核心就是以权谋私.为此,应建立健全经营者的廉政利益驱动机制.建立健全廉政利益驱动机制,应当具备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两项基本功能.对清正廉洁的银行经营者要给予个人利益上的充分肯定和认同,避免因其正当利益无法满足造成心理失衡而暗中寻求利益补偿,同时通过其内在的获益主动性,把“要我廉”的被动心态调整为“我要廉”的自觉意识;对银行内部的“蛀虫”施以严惩峻罚,大幅提高违纪、违法成本,让违法违纪分子得不偿失,乃至倾家荡产,悔度余生.高昂的腐败成本和惨痛的代价不仅可以制约腐败行为本身,而且可以满足廉洁奉公者的公平心理,从反面激励其洁身自好.

银行经营者的廉政利益驱动机制的建立健全,可以着重从“三加”着手:一是加大腐败机会成本.银行业是特殊的高风险行业,要综合考虑银行的利润增长情况、经营者的贡献大小、需求层次以及物质条件和期望值的变化等因素提高薪酬标准,对经营者给予有足够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并与业绩挂钩保持一定的增长幅度.对银行经营者来说,丰厚的薪酬不仅仅是满足了利益需求,更重要的是它加大了腐败的机会成本.换句话说,腐败就意味着经营者可能失去这个高薪职业,付出巨大的机会成本.反之,如果银行经营者的贡献与其报酬不匹配,明显低于同地区其他行业的工资或同业人员的工资,或因物价上涨而薪金依旧,就会造成心理失衡而滥用权利、暗中从事第二职业等去寻求利益补偿,乃至成为腐败行为的直接诱因,诱发违法犯罪行为,无数的经济金融案件充分证明这一事实.二是加强廉政期权激励.廉政期权具有目标性和预期性,对经营管理者具有长效激励作用.管理人员在任职之初向单位购写一笔廉政期权,到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时,只要管理者在任期内未发生否决性的不廉洁事件,就可以参照任期内单位利润增长率等经济指标,合理确定其廉政期权的收益率,严格兑现其增值部分;如果管理者在任期内发生否决性的不廉洁事件,就使其丧失期权并严格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扩大实行廉政期权的管理人员范围,实行廉政期权激励不仅要对高级管理层,而且要逐步针对基层管理人员,打造廉洁高效的管理队伍.三是加强腐败风险约束.腐败的发现机率越高,腐败的风险也就越大.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干群联系制度、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贷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管理运行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贪腐的发生.同时,银行既要加大内外部保密和奖励制度力度,保护好者合法利益,对有功者实行重奖激励,又要对银行内部出现的腐败分子严惩不怠,不仅要彻底清缴其非法所得,而且要处以巨额的罚金,在生活上取消其一切优厚待遇直至社会最低水平.

二、优化组织体系的权力运行机制

从经济学角度看,腐败活动是一种“寻租”行为,即腐败分子通过出租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获取正常报酬之外的“租金”.其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运行机制不健全,使公权力变成腐败者攫取私利的个人工具.任何组织离开了科学、规范、协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都必然导致权力失控和权力滥用,滋生腐败.尽管农村金融银行业组织体系和运作模式比较完善,内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银行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资金运作等权力的行使都有一写作度作为支撑,权力运行轨迹日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但离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可能会因为组织体系存在的缺陷和权力运行机制出现失灵,为有腐败动机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最后酿成腐败大案.近年来的金融案件表明,适时适度地优化银行权力配置,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是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一环.

权力运行机制的优化,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自我动态调适过程.事实上,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所处的组织地位与所肩负的责任错位,对同级的领导干部监督就显得力不从心,而对大权在手的顶头上司则更不好监督,“谈监色变”,需要全方位、多角度、多途径、多方式、多措施地改革和完善.优化权力运行机制可着重从“三变”入手:一是权力分配要合理,变集权管理为分权制衡.不可否认,在运作体系尚未完全规范之前,集权式管理对保证银行的统一指挥和高效运转确有必要,但应严格坚持集中制,完善领导干部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诸如: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对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科学性;凡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不廉洁行为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召开专题生活会,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堵塞漏洞;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规范,制定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健全规范行为的规定规章等等.随着银行的不断壮大和成熟,合理分权制衡已成发展趋势.它不仅可以避免因个人专断而引发决策失误,而且可以通过权力的相互制约来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对于银行的重大权力,绝不能授予给任何单一的部门和个人,要把单独的权力主体变为多个主体,形成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权力制衡.同时还应把同一项权力的运行过程分解为多个环节,交由不同部门和不同人员掌握.如信贷、财务等重点业务,应加强流程建设,细化操作流程,彻底杜绝一人走流程现象.二是权责配置要相符,变有权无责为权责统一.在赋予领导职位一定管理权限的同时,也应包括对等的廉政责任,只有权力而没有责任的银行管理者,不可能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真正负责.要根据权限范围和权责相符原则,构建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划分银行各级领导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对管辖范围造成权力腐败的,要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三是权力运作要公开透明,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务公开、信息披露、监督、奖励等制度,积极寻求公开透明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延伸公开透明广度,拓展公开透明深度,推行阳光决策和阳光管理,把银行经营活动中容易诱发腐败的环节和职工敏感的事项置于群众的眼皮底下,避免少数人以权谋私、钱权交易,使权利运作公开透明最大化,大力铲除腐败之源.

三、完善经营活动的程序监督机制

完善合理的办事程序及其正确执行,是市场主体抵制腐败侵蚀的有力屏障.银行同其它市场主体一样,同处于一个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经营活动往往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对银行的各种经营活动的监督,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下,更要求银行监督工作必须转变监督方式,抓住经营活动的关键,突出程序监督这一重点.

银行程序监督机制的构成,主要包括监督程序的完善和监督程序的执行两个基本方面.一是从程序完善上斩断萌生腐败的根子.职能管理部门是完善程序的主体,要借鉴世界优秀银行的先进经验,对银行内部业务流程按照“四眼原则”设计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程序.程序本身是否还存在腐败活动的空隙,需要职能管理部门根据执行过程中反馈回来的信息,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对原有程序加以分析,不断调整、补充和完善.二是从程序执行上堵死腐败的路子.具体业务部门是执行程序的主体,要对既定程序本着简便、易行、管用的原则设计制定出具体的“傻瓜”流程,要求隶属的下级执行部门必须正确地不折不扣地加以执行.稽核监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两只眼睛”的监督作用,一要看业务程序的完备性和合理性,二要看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程序执行是否走样,保障监督程序的全面正确实施.为此,应深化片区稽核员进驻制度和会计委派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雷达”员和监督员作用,督促监督程序日趋完善和监督程序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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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经营管理的约束机制

银行经营管理与廉政建设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松散、放任式的管理,只会给银行带来低效率,只能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纵观近年来银行发生的腐败案件,究其根源,无一不是与银行缺乏严格的管理约束机制有关.从严格管理入手,练好内功,打好基础,既是银行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堵塞内部管理漏洞,发挥以严促廉功效的根本举措,是银行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

银行业要建立起严格的管理约束机制,就应以严密的制度体系为依托,对银行行为实施全过程的闭环控制,严把“三关”.一是要严把选人用人关.人是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第一要素,从入口上把住选人用人的质量关,是抑制以权谋私的首道防线,引入公开竞争机制,持续深化推荐、测评、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把那些刚正不阿、敢抓善管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特别是在人事、财务、信贷等管理的要害部位,除了正确恰当地选配好人员外,还必须切实推行定期的干部的选拔、任用、辞职、回避、交流、岗位轮换和强制休检测制度.二是要严把制度约束关.要大力施行依法治行(社)方略,把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经营管理中的自由裁量幅度及其负面影响.同时,要严格执行内部规章制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避免随意性,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要见微知著,及时修正,以防小错酿成大祸.三是要严把考核惩戒关.严格逗硬的检查考核,是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银行各项决策得以正确执行的保证.要建立起科学的工作考评机制,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在检查中实行检查人员连带和连坐问责制,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查实情,重实效,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检查质量;对信贷、财务、安全等重点业务及重点管理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强化突击检查和“扫雷”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改错,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跟踪检查制,立足查细查深查透,检查人员可在授权范围内对同质化和屡查屡犯问题实行从严从重从快现场处直接处罚,确保操作合规和制度执行有力.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严厉惩戒责任人,把不廉洁苗头消灭在日常管理工作的萌芽状态之中.绝不在惩处违纪与照顾关系之间搞什么平衡,切实体现出考核结果的威慑力量和约束效应,保证经营活动沿着严格有序的轨道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