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支付的金融、数据双重属性

点赞:3523 浏览:887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线上支付是信息技术与支付业务的融合,在我国诞生十余年来,创新风起云涌,交易规模快速膨胀,成为业界、学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信息技术的革命性发展,线上支付出现了信息业和金融业两个产业融合的端倪,有专家学者开始就线上支付属性是金融业还是信息业开展研究并发表了见解.笔者根据线上支付实际从业经验以及对支付产业、信息产业理论的研究,认为线上支付具有金融、数据双重属性,其中金融属性是第一属性,数据属性是第二属性.

线上支付界定

目前,业界、学界尚没有关于线上支付的统一标准定义.“百度百科”对线上支付做如下界定,指卖方与写方通过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交易时,银行为其提供网上资金结算怎么写作的一种业务.该定义突出交易主体是写卖双方,交易场所是电子商务网站,完成清算和结算的主体是银行.

笔者认为,线上支付指付款人通过互联网渠道向资金存放机构发起支付指令,经由资金存放机构认证付款人身份后将资金划转收款人.如果把支付称为“亲自支付”,那么通过电子渠道完成的线上支付可以称为“指示支付”,即写方指示资金存放机构向卖方划拨资金,资金支付过程实质上变成了资金存放机构进行电子符号记录(即借记、贷记)的过程.基于“指示支付”符号记录的本质特征,整个支付过程被划分为指令的“发起、传输、验证、执行”四个环节(下文简称“四个环节”),其中指令“执行”环节是由银行实施,而前三个环节,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可以实施,正是由于这三个环节操作方式和操作路径的创新,衍生出了越来越多的新兴支付方式.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关于线上支付的定义突出交易主体是收付双方,交易渠道是互联网,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网站,完成清算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线上支付属性

探讨线上支付的属性,有利于发现并解决线上支付领域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而有利于线上支付业务乃至产业的长远发展.有学者提出,网上支付业主要不是金融业而是数据业或信息业,对其监管,应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笔者认为,线上支付的本质属性是金融业务,由于其实现过程和实现结果体现了更多的数据信息业务特点,因此又具有数据和信息业的属性,即线上支付具有金融、数据双重属性.

线上支付本质属性是金融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解释,金融是指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以及汇兑的往来等经济活动,换言之,金融就是价值的流通,其本质就是价值的交换.支付是收付款人之间货币资金的转移,根据上文关于线上支付的剖析,支付的本质是支付信息的传输和账户余额的变化,信息传输属于清算范畴,账户余额变化属于结算范畴.

金融工具一般可作为支付工具,支付工具常具有金融功能;由于货币的形态在不断演化,支付的工具或手段也在多样化,使得支付工具与金融工具相互交织,有时很难分清楚.几乎所有的金融活动,从技术操作层面看,大都是某种支付活动,大约85%的金融业务属于支付结算怎么写作,即使是存贷业务,也只是规则上的不同,在技术操作上几乎都表现为支付结算的过程.可以说没有支付就没有金融,没有现代支付就没有现代金融.

通过银行完成的支付业务属于金融业务,这是不言而喻的.应该看到,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掌握最终的结算资金,客户要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支付有两种实现方式,一种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充值,另一种是以第三方平台为链接渠道间接通过商业银行账户完成资金支付.第一种方法需要写卖双方都在第三方平台开立虚拟账户,看似支付指令的发起直到最后的执行环节都在第三方平台完成,但是,写方支付前需要通过银行账户向虚拟账户充值,卖方提取时需要将虚拟账户资金转入银行账户,依然没有缺省银行的角色.笔者认为,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的支付业务作为一个整体,本质上也属于金融业务范畴,但在第三方平台处理的环节不是金融业务,而仅仅是清算业务,这与中国银联完成的跨行清算业务并无实质差别.支付指令发起、传输、验证均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但最终执行环节必须由银行完成,即结算的角色只能最终由银行完成.原来“写方——银行——卖方”的支付链条,演化为“写方——第三方——银行——第三方——卖方”,第三方只是割裂了原来银行与写卖双方的直接联系,但线上支付整个链条的运作机理并未发生根本改变,也就是说支付指令的起点与终点还是持卡人与银行,指示支付的属性没有变化.前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曾指出,我们需要强调支付的中性,坚持支付的主要职责是为绝大多数社会公众的正常经济活动怎么写作,笔者认为,为了便利公众,支付指令发起、传输和验证环节可以延伸到第三方渠道完成,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三个环节对于金融业务而言不属于核心环节,通过什么渠道完成并不影响支付整体的金融属性.

值得注意的是,虚拟账户的资金是写方存入的,是第三方对写方的负债,而第三方平台对这些资金的处理方式是存入银行,体现银行对第三方的负债,写方的资金脱离了银行的视线,存在一定的风险.我国《非金融机构支付怎么写作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的,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备付金”,同时规定,“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支付机构不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这说明我国央行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没有资金存放和最终结算的资格,如果第三方平台能够完成支付业务全部“四个环节”,那它的身份已经不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而是已经变成了金融机构.美国将第三方支付业务视为货币转移业务,属于货币怎么写作业务的一种,并将第三方支付机构视为支付相似度检测或者客户的写作技巧人,只是根据客户需求对客户资金进行汇划或转移,本质上仍然是传统货币怎么写作的延伸,在监管上,将原有的法律适用范围适当地扩展到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部门包括财政部、司法部、联邦调查局、税务总署等.

因此,无论通过商业银行渠道还是通过第三方渠道完成支付,线上支付的本质属性均是金融业务,金融是线上支付的第一属性.另外我们看到,第三方平台可以给充值用户提供货币奖券,也有能力虚增写卖双方存款,如果第三方没有真实地在银行存入一笔资金,将会对商品市场秩序和货币供应量、货币价值产生影响.同时,在支付链条中传递的信息不仅包括技术层面的信息,重要的是还包括客户金融信息,金融信息属于高度敏感信息,不仅关系到客户利益,还可能关系到国家利益.因此,第三方线上支付由金融监管机构监管是必要的. 线上支付同时具有数据业务属性

数据信息最初只是支付的副产品,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一直以来只是把数据当作分析业务的材料,随着精细化管理理念深入人心,数据分析逐渐成为管理和市场挖掘的有力支撑.近年来,信息存储技术突飞猛进,信息收集和存储成本快速降低,结构化信息和非结构化信息数量呈现几何式增长,加之信息处理能力获得了突破进展,大数据概念在支付领域越发炙手可热.淘宝将其平台上的数据深度挖掘并提供给淘宝网店用以支持营销,结果销量翻倍增长,数据具有巨大价值乃至数据可以成为商品和盈利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所认同,阿里巴巴提出“平台、金融、数据”三大板块发展战略,引发了持久的热议,而这三大板块需要线上支付做为粘合剂.现在业界学界都已清晰地认识到,线上商务交易中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的嫁接点就是支付,换言之,支付是产生高价值数据的核心领地,可以肯定,支付将成为银行乃至互联网界创新的重点之一.

互联网突破时空限制,信息流动不再受阻于物理边界,包括支付在内的各种现代金融业务较少涉及物理制造和流通,更多是信息和资金流动、信息分析和决策,因此互联网和现代金融具有相同的数字基因.具体到线上支付,它之所以具有数据信息业属性,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二:第一,支付指令的“发起、传输、验证、执行”四个环节,都表现为数据处理和信息处理,这是数据业务第一个特征;第二,支付指令发起、传输、验证三个环节产生并沉淀了丰富的数据,而这些数据具有深度开发利用并获利的价值,这是数据业务第二个特征.产业,是发展大数据产业的绝好领地,在技术上,银行收集、存储、计算、应用数据具有先天的优势.


在我国,线上支付怎么写作较低,白热化乃至恶性竞争和政府干预支付怎么写作的趋势都表明,这个行业单纯依靠支付怎么写作手续费来赢利乃至获取可观收益是不具有可持续性的.现在,支付的数据业务属性给银行、第三方支付怎么写作机构带来了新的希望,国务院已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信息消费,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根据政策目标,“十二五”后三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据权威部门测算,到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超过3.2万亿元,这是支付产业发展大数据产品的重大利好.通过云计算提供数据产品,其业务架构就是“云”和“端”(即用户端)分开,云怎么写作提供方的生产资料(即数据)可以零成本无穷复制,可以预言,即便支付怎么写作趋近于零,它对支付怎么写作提供商而言依然具有无穷的价值.目前,银联已经成立了“银联智策”公司,专门从事数据挖掘业务,各主要商业银行也开始谋划支付业务大数据战略,银行、卡组织、第三方支付机构大数据业务竞争将是下一阶段支付怎么写作领域的竞争焦点.

线上支付的金融、数据双重属性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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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银行业作为经济的核心,已经积累了个人、公司、机构的海量数据,几家大银行信用卡消费数据、存贷款数据加在一起就可以反映我国经济的基本面貌.如果想了解中国经济冷暖,分析交易数据就可以知道各行各业的发展态势,更进一步,如果想了解房地产调控政策是否已经给发烧的楼市降温,看看房地产类交易数据就比较直观.从这个角度讲,支付数据信息不仅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也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因为支付交易总量信息和结构信息一旦被别有用心的机构、组织乃至国家利用,将产生巨大的负面效果.

妥善利用线上支付的双重属性

事物的属性是人类利用这一事物的依据,笔者认为,我们应从妥善利用线上支付双重属性出发,在刺激经济、怎么写作民生、辅助社会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线上支付的作用,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利用线上支付刺激经济、怎么写作民生.如前所述,支付是价值的流通,线上支付加速价值流通,提高交易效率;欧阳卫民(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曾指出,“支付是工具,是平台,是渠道”,笔者认为,这里的渠道强调支付是资金转移的渠道、怎么写作的渠道.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使线上支付加速升级,线上支付刺激了消费动机、提高了交易成功率,著名咨询公司麦肯锡认为,电子商务与线上支付将是我国激发消费性需求的主渠道,帮助中国实现经济多样化,摆脱对基础建设项目的过度依赖.电商企业进入金融领域、金融企业进入电商领域、社交网站进入金融领域等新兴金融业态,无一例外地需要线上支付的支持.在当今乃至未来,不仅应将支付作为一种基础性金融怎么写作,还应作为争揽并稳定客户的有力工具,作为公私信贷、公私理财的前导产品,作为金融机构进入新领域、新区域的探路者.

利用线上支付支持金融监管.支付清算信息天生就有及时性和客观性特征,而且,互联网具有信息透明和客观的天然基因,线上支付可以更好地反映资金运行情况和规律,分析监测这些信息是加强金融机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个新的重要手段.近十年来,线上支付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00%,一些著名咨询公司和权威部门预测中国线上支付规模将会在2015年前后超过美国,因此,线上支付信息对监管的价值会越来越大.

利用线上支付的数据信息反哺线上支付纵深发展.线上支付链接写卖双方,链接资金流、信息流、商流,利用支付沉淀的数据,促进线上支付产品向写作化纵深发展,深度开掘长尾市场的商业价值.同时,利用线上支付数据持续丰富和优化风险监控模型,支付链条各个主体要确保最低限度的信息共享,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要加强与商业银行在商户信息和线上支付用户交易行为信息等方面的共享,避免造成信息黑洞,确保线上支付风险始终可控.

利用线上支付促成支付领域新业态——大数据业务.在小数据时代,各支付怎么写作主体坐拥本机构内部数据,而在大数据时代,需要开放共享,或者有报酬地实现开放共享,因为大数据的核心是预测,是发掘关联关系,数据总合比片面数据和局部数据更能反映实际、更具有价值.支付处于信息链的核心位置,综合尽可能多的线上支付信息,就能够还原线上商务市场的全貌,利用这种更接近于现实的数据分析结果获得商业价值.由于数据收集存储成本日趋降低的特点以及消费者享受数据信息怎么写作具有非竞争性(即非排他性)特点,云计算怎么写作将使线上支付大数据业务的商业价值快速提高,当这种商业价值最大化的时候,也就是支付怎么写作最低的时候,支付将发挥更多的公益功能,并实现更高水平的帕累托最优.

高度重视线上支付数据信息安全.首先是保护线上支付用户的信息安全,其次是整个线上支付产业的信息具有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特性,应加以有效保护.如有必要,信息业监管部门可以介入监管,但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应该是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信息业监管部门为辅,因为线上支付的第一属性是金融,监管部门职责定位应该是功能监管,即“各自责任有侧重、履行职责要协同”.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