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乱中待治

点赞:29737 浏览:14068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互联网金融立法应该本着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控制风险的原则,宜疏不宜堵,

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截止到8月16日下午,有利网网上借贷平台的交易额超过了9600万元,到8月25日成立半年之际交易额预期将突破1亿元.1亿元相对于银行的交易量来说,显然不值一提,但是有利网只是众多互联网金融公司中普普通通的一家,反映了互联网金融的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

有利网属于P2P(个人对个人)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也是时下最时髦的网络理财渠道.2005年P2P网络借贷模式在欧美兴起,2006年中国成立了第一家P2P借贷网站拍拍贷,自此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这两年,楼市限购、股市不振,老百姓投资缺乏渠道,因此P2P这种新型的投资方式以其方便、快捷、收益率高的特点迅速风靡.进入2013年,P2P平台更是以几乎每天一家的速度火速扩张.这个行业的规模到底有多大没有人估算,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其规模会越来越大.

大量的P2P借贷网站也只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冰山一角.从广义上看,互联网金融包含一切依托互联网开展的金融活动,比如网络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第三方电子支付、网络保险销售,以及网络小额信贷等.在央行近日发布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以第三方电子支付为例,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表示,中国批准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有200多家,今年底将有260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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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互联网金融行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乱局.这些类别中,又以网络P2P小额信贷暴露的风险最多.今年4月初,上线刚满一个月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众贷网突然宣布倒闭.众贷网总部设在海口市,法人代表卢儒化仅有27岁.2011年以来,出问题的网络借贷公司接连不断,例如淘金贷、天使计划、互利贷、给力贷、蚂蚁贷、哈哈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其中去年12月底出事的优易网,共有60余位投资者的2000余万元资金未收回.这些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破产或暴露风险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和适用的法律存在空白和灰色地带,亟须完善.

潜在风险

2011年9月,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揭示了P2P网络信贷相似度检测怎么写作存在的七大风险.2012年11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长安论坛上警示,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存在着非法集资的影子.

按照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的说法,P2P网络借贷行业长期处于“三无”状态,即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目前,发起P2P贷款平台的门槛很低,只需要花钱写一套软件,找个验资公司,到工商局和网络管理部门注册,前后半个月就可以开张营业了.“三无”状态下,网络借贷行业存在大量的风险.

首当其冲的是投资者的资金安全问题.目前,绝大部分P2P网络借贷公司都主要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明、财产证明、缴费记录、熟人评价等信息评价借款人的信用,而这些证明信息极易查重.除有利网等个别网站引入了第三方合作机构为投资者的投资进行担保外,绝大部分网络借贷公司都是让投资者自己承担投资损失风险.

其次是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一般网站都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身份、财产信息等个人隐私信息,一旦泄露,借贷人的隐私权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其他的风险还包括易踩“非法集资”的红线、资金来源难以审查、沉淀资金安全性低、贷后资金用途难以监管等,并且可能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立法难题

今年全国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提交了《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几点建议的提案》.在他看来,互联网金融出现的种种问题根源在于立法滞后及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获得了高速发展,《电子签名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但是,这些法律对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远远不够.例如,民间借贷网络平台自诞生以来,其性质便一直模糊不清,并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更没有明确的全面适用的法律.

中国采取的是典型的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监管模式,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突破了这一界限,分业监管的模式无法对互联网金融的综合业务实施有效监管.有些政府监管机构有相关互联网交易的管理办法,只是位阶层次不太高,都局限在部门规章的层面上,还没到法律的层面上.

以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例,且莫说监管,连性质都还没有明确界定.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性质,目前也存在着“准金融机构”与单纯“信贷怎么写作相似度检测”的争议.性质不同,适用的法律自然也不同.

一些较为规范、发展态势较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呼吁尽快进行相关立法.有利网CEO刘雁南表示,作为从业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明确法律边界,明确监管主体,将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规范化和制度化,以保障P2P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平安陆金所(中国平安的网络投资理财平台)董事长计葵生也表示,例如多对多、设置资金池、金额和期限错配等存在严重隐患的模式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应尽快进行规范,才能让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持久发展.

箭在弦上

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立法已经大大滞后于行业的发展.专家呼吁,应该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法规,明确市场准入、资金流动与退出方面的规则,建立统一标准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监管体系,同时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规范,完善对消费者隐私保护、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以及交易证据确认等方面的规定,最终营造权责分明、法理明确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近一段时间以来,从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的一些重要文件和实施的举措来看,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已经列入日程.

7月初,央行在北京举行了网络信贷内部座谈会,全面摸底P2P网络信贷行业.8月1日,按照国务院的安排,由央行牵头,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务院法制办七部门组成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开始在上海和浙江的平安陆金所、阿里巴巴等企业调研.此次摸底是针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以来最大规模的政府调研.

央行在《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提到,下一步积极适应趋势性变化,开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研究和立法工作,明确监管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重申要求积极推动出台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虽然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但行业的兴起与发展是大势所趋.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是政府推动的结果,而是企业自身在摸索着前进.互联网金融立法应该本着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控制风险的原则,宜疏不宜堵,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作者为财经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