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模式的

点赞:6052 浏览:1897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原先简单附属于企业财务会计的税务会计越来越需要作为一项实质性的工作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从税务会计产生的原因和与财务会计的区别、联系分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构建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合理关系模式.

关 键 词 :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关系模式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7-0179-02

会计工作的发展经历了古代会计、近代会计和现代会计三个阶段.自从进入20世纪中后期以来,会计实践、会计理论都进入一个新的、更快的发展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与会计目标的根本分歧是人为的作用所不可弥合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成为一种必然.本文在探讨税务会计产生的原因、税务会计原则、并与财务会计原则对比、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分析后,对如何构建符合国际化发展趋势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做出思考.

1.税务会计分支产生的原因

1.1 经济发展是会计分支产生的根本原因

20世纪中叶,成本会计的出现和不断完善,以及在此基础上管理会计的形成和与财务会计相分离而单独成科,是现代会计的开端.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

1.2 我国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随着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已为税务会计独立成科创建了客观条件并提出了内在要求.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政税收体制逐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规范,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工越来越明确,这对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提出了必然的要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必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税务与会计是经济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两个分支,税收是会计的环境因素之一,税收制度的改革完善,对会计核算内容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反言之,会计核算同样也是税收制度的实现基础,各种税收规定的最终落实都离不开会计核算.税务和会计共同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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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两者的联系:

税法条款对会计概念和会计技术的采纳,表明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有着相互依存的基础.计算税金的程序大多模拟会计方法,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就类似于会计利润的核算,计税依据一般地取自会计记录.可以说,税法是借助了会计技术才得以实施的,税收管理因采用了会计方法才日趋成熟.但是,从另一角度而言,税法也对会计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使会计实务处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有时也制约了会计对某些核算方法的选择.

2.2 两者的区别

(1)目标不同,(2)法律依据不同,(3)核算基础不同,(4)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不同.

3.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的比较

3.1 历史成本原则的比较

税法对历史成本原则最为肯定,税法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原因在于税款的征纳是法律行为,其合法性必须有可靠的证据做支持.与公允价值相比,历史成本原则确实在某些情况下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等要素的价值,但是它的可靠性强,在涉税诉讼中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因此,税法一般不会接受公允价值而放弃历史成本,除非历史成本不存在时.而财务会计则不然,会计准则、制度在多处引入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等公允价值概念,以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和真实,这就必然带来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

3.2 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比较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税法却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结合或称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按照权责发生制,企业必须以经济业务中权利、义务的发生为前提进行会计处理,这与税法确定纳税义务的精神是一致的,因此,税法对权责发生制总体上持肯定态度.这在所得税上有明显表现――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在财务会计利润基础上调整的,而在另一方面,权责发生制带来了大量的会计估计,税法对此持保留态度.当权责发生制不利于税收保全时,税法不得不采取防范措施.

3.3 相关性原则的比较

财务会计的相关性原则是指财务会计信息应对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即对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强调的是其“有用性”,而税务会计中的相关性原则完全是出于政府征税的目的,强调的是在所得税计算时,税前扣除的费用应该与同期收入有因果关系,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其取得的收入相关,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

3.4 配比原则的比较

配比原则是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涉及到大量的职业判断和会计选择.所得税法中对配比原则基本上是认可的,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其应配比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但税法也做了许多限制以防止税款流失.

3.5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比较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财务会计的一项重要原则,财务会计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正确运用,关键在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是否可靠,而税法中对任何涉税事项的确认、计量则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必须有据可依,不能估计,税法对该项原则的解释更强调的是“实质至上原则”其目的是防止纳税人滥用税法条款.

3.6 谨慎性原则的比较

财务会计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可以使企业的“虚资产”变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的虚盈实亏、遏制企业的短期行为等,即有利于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但它违背税务会计原则,因为税法对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的基本原则是“据实扣除”,即任何费用(或损失)除非确属真实发生,否则申报扣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偷税行为.

4.构建符合国际化发展趋势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的思考

建立我国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4.1 税法原则

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4.2 灵活操作原则

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3 寻找适度税负原则

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行业、产品、项目时,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4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两类”原则的差异呈增大之势,如何协调“两类”原则的差异,如何构筑“两类”原则的和谐关系,从而降低企业的制度转换成本、税收成本和纳税风险等,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总之,笔者认为,由税收原则主导、体现的我国税收核算原则过分从征管方的角度考虑,体现其征收便利原则而非纳税人便利、确保政府收入而非纳税人税收利益,较少考虑纳税人的利益.目前,我国的税收远未达到法定主义标准,与会计准则、制度的差异过大且不规范,增加了纳税人诸多的不可预期性.因此,也难以形成比较明确的、完整系统的税务会计原则,而财务会计原则已经是比较成熟、比较公认的原则.新一轮税制改革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吸收财务会计原则,以减少不必要的差异.只有在两者差异不大的情况下,目前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模式(相互依存模式)才能体现其优点.如果目前的差异增大之势不能尽快得到遏制,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给会计工作带来不能摆脱的、无穷无尽的烦恼,势必会降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正如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所言:“差异造成的工作量是可想而知的,由此增加财务核算成本和纳税成本也将是巨大的”.因此,可能“导致纳税人不得不为资产等项目设置不同的账簿.”若果真如此,那将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两者的各自独立会计模式,但我们又不完全具备英美法系国家的会计环境.因此,加强协调、缩小差异,保持目前的混合模式,应是明智而现实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