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管制存在的问题与

点赞:5807 浏览:2104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 会计管制是指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介入会计行为,分析了我国的会计管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我国会计管制问题的对策.

【关 键 词 】 会计管制,问题,对策

一、会计管制概述

会计管制是指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介入会计行为,而会计行为包括企业管理当局加工生成会计信息的会计行为,也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质量承担鉴证责任的审计行为.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都是会计管制的主体.会计管制的客体主要包括会计规则、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管制分为会计信息披露管制和会计职业管制.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会计信息具有公共物品性、外部性、分布的不对称性和供给的垄断性及竞争性,导致会计信息市场失灵,这是会计管制必要性的根本出发点.各国进行会计管制的目的虽各不相同,但无非是基于稳定资本市场、纳税和管理企业、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会计管制存在的问题

1.会计管制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会计管制法律规范缺乏可操作性,会计管制法律配套的法规不完善.《会计法》相关规定比较抽象,实际操作比较具体复杂,难于掌握,缺乏定量的标准.会计管制的相关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有时相互之间甚至存在一定的矛盾.目前的会计管制法律主要限于《会计法》中相对完整的规定,其他辅助性质的法律、规则都还不完善.特别是缺乏适当的诉讼机制,实际操作中力度有限.

我国会计管制存在的问题与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会计职业的论文范本 大学生适用: 函授论文、专升本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25 写作解决问题: 毕业论文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论文题目 职称论文适用: 期刊发表、职称评初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毕业论文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2.政府行政部门行为中存在的问题.现行《会计法》虽然规定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均负有对《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责,但三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却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分工不清导致部门之间要么相互推诿、要么重复检查,使会计管制的力度大打折扣.

3.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公平竞争.注册会计师职业怎么写作市场存在的众多不公平竞争也都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不公密切相关.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与其原来所举办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和大量业务往来,往往将他们管辖企事业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指定给这些事务所.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违规降低审计收费标准招揽业务,在注册会计师职业怎么写作市场竞争中,当客户与注册会计师对一些会计原则问题或其它专业问题的观点、立场不一致时,客户由于不认同注册会计师的立场而改换审计人员,在某些时候也会含有一定的贿赂成分.

三、解决我国会计管制问题的对策

1.改进会计管制必须坚持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导向.国内外会计管制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会计管制是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导向进行持续改进.政府实施会计管制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让企业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使利益相关者获得可靠的信息,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是应有之意.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从公司持续、良好的经营业绩中获得.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公司经营业绩,利益相关者的根本性和长远性利益也得不到保障.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才是维护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长效性保障机制,会计管制必须及时地通过自身的调整和改进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会计管制的相关法律必须得到有效实施.我国会计管制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得到良好的遵循,有法不依的情形还比较严重,必须围绕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充分利用会计管制的法律机制,除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外,应把着眼点放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上.应从会计信息加工、披露及鉴证等各环节狠狠打击会计信息查重行为,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在涉及会计管制的有关法律中必须强化执法主体的行政和民事责任,以及执法人员的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以减少以至避免这些执法主体和个人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

3.改进会计信息披露管制要优化和整合会计规则系统.实施会计管制必须有可资依据的恰当的会计规则系统作基础.财政部门作为我国会计的行政管理机关,在宏观会计管制方面负有领导责任,应维护财政部会计规则制定的权威地位,其他部门发布的会计规则应与财政部所发布的会计规则相衔接.

4.改进会计职业管制模式应审时度势.会计职业管制也应顺应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以维护投资者、政府、社会相似度检测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为根本宗旨,以提高审计质量为直接目标,审时度势地进行改进.需要在政府的管制与会计职业团体的管制之间找到合适的结合点.政府必须拥有对会计职业管制的最终管制权力,会计职业团体作为自律组织拥有的只是对会计职业的初始管制权,这两种管制权力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关系,不应是替代关系.在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设置独立会计管制机构的情况下,应更多地发挥会计职业团体初始管制的自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