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则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

点赞:5134 浏览:1494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套期保值是企业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结合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简单介绍了套期保值有关的概念, 并讨论了套期保值的确认计量,详细阐述了公允价值套期、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会计处理内容.

关 键 词 :套期保值,公允价值,流量,境外经营净投资

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正逐渐走向规范,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商品期货交易对企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如何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进行规范化会计处理迫在眉睫.同时也存在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知之甚少或者一知半解,多起套期保值巨亏等事件导致对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存在误解,同时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对企业的某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认定时,无法有效衔接我国套期保值会计准则,因此本文基于新规则下进行相关的研究与探讨.

1区分套期保值与投机

期货保值是指在期货市场上写进或卖出与现货商品或资产相同或相关、数量相等或相当、方向相反、月份相同或相近的期货合约,从而在期货市场和现货两个市场之间建立盈亏冲抵机制,以规避波动风险的一种交易方式.

传统的期货套期工具包括期权合约、商品期货合同等组成,是传统意义的一种保值手段.但有些衍生工具不能有效地对冲被套期项目的风险,不能作为套期工具,如卖出期权.套期保值本身并不产生收益,只是通过套期保值工具将被套保项目风险进行了全部或部分抵销.套期项目包括公司的某项或一组资产、负责或确定承诺以及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金融企业的套期项目以资产或负债居多,而对于非金融企业的套期项目多为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他分写入保值和卖出保值两种,大多生产企业和贸易商的套期保值基本上属于狭义概念的套期保值,他相对机械和简单.

不以脱离套期保值目的或者规避风险为目的购写或卖出商品期货和其他衍生品属于投机行为.同时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是动态的,多样的,企业风险的敞口的变化是动态的和随机的.导致套期保值业务在会计核算上必须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进行会计核算,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抵消结果计人当期损益.例如:中信泰富的澳元套保规模远远超出了公司对澳元的用汇需求,超出部分头寸的亏损同样不能按照套期保值会计进行处理.东方航空的套保策略中卖出期权部分不属于套期保值,在会计核算中也不能按照套期保值会计进行核算,这些都是属于投机行为.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

套期保值概念是传统意义的一种保值手段.企业可以运用期货合约为其持有的资产、负债、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保值.该套期保值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期货合约之所以能够作为资产、负债等被套期项目的套期工具,由于期货与现货商品的变动具有相关性,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保值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保值在套保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如果企业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持有相反的头寸,企业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盈亏可以相互抵消.

3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认定面临的问题

3.1会计准则无法有效指导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套期保值工具涵盖了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多种衍生工具.由于其涵盖内容较广泛,因而对于不同衍生工具、不同类型企业在进行套期保值的特点与区别之处,导致具体的操作规程无法建立.同时也造成审计部门、国资委等外部机构对企业套期保值行为进行认定时缺少统一明确标准,随意性强,另一方面导致企业在商品期货保值执行中保值操作缺少参考依据.目前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中尚无对现货商品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导致企业的实际操作缺少参考,自行确立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办法又存在不被认可的风险.

新规则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会计处理的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风险管理的论文范文素材 大学生适用: 专升本毕业论文、电大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16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参考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结论 职称论文适用: 刊物发表、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参考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3.2套期保值的认定和有效性标准未能充分考虑我国商品期货的特点

商品套期保值有效性是通过套期工具产生的流量变动或者公允价值来抵销被套期项目的流量变动或者公允价值的程度来进行衡量.但在实际操作中,期货市场存在时差,且动态变化过程中,企业无法在第一时间了解基差的变动情况,商品现货市场的流动性和竞争性导致与与金融资产的现货市场(如股票市场、外汇市场)相比,商品的期现货的趋同性远远小于金融资产的期货趋势变化.而且《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的80%-125% 的标准对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而言过于保守,很容易影响到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的积极性.

3.3企业自身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理念及评价标准存在偏差

企业对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否被认定,通常取决于期货头寸是赢还是亏,导致企业片面追求期货工具上的盈利而与现货业务之间关联弱的问题.套期保值有效性要达到80%--125%,才被认定为高度有效的套期保值,80%一125% 的套期保值有效性标准用于判断能否运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如果将其作为评价套期保值效果的绝对性标准,则会出现完全否认套期保值人员的业绩.

4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对策分析

如何将企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有效衔接,如实反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效果,较好地怎么写作企业期货套期保值的需要,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4.1套期保值会计适用条件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结合新准则和套期会计方法的定义可以判断,我国的套期会计运用的是综合套期会计方法.

1)在套期保值开始时,企业对套期保值关系(即套期保值工具和被套保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制定了关于套期保值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保值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2)该套期保值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流量变动风险.套期保值有效性可以进行可靠计量.

4)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保值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保值在套保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4.2公允价值套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规定: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如企业在2007年8月15日写入1手铝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2008年1月,每手5吨,每吨结算19,330元,2007年8月31日,每吨结算上涨到19,360元,检测如企业在此时卖出同样的铝期货合约作对冲平仓操作,将给企业带来150元的收益,铝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为盈利150元,这也就是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套期条件下,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皆以公允价值计量.当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时, 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在现时确定了未来交易而对未来的变动又无法控制,很容易就会出现决策与未来实际交易结果的差异而形成损失.对于被套期项目, 其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4.3流量套期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流量套期, 是指对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 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 对流量套期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为: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并单列项目反映;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4.4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为: 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同时必须反映在单列项目中;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而言, 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该计入所有者权益.当企业处置境外投资时, 将累计的变动额从权益中转出, 与境外报表累计折算损益、处置损益一起计入当期的处置损益.

5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正是企业规避风险的一种有效的财务管理措施,财务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内容,掌握在新规则下会计应当采取相应的方法,来反映企业在风险管理上的业绩,为其持有的资产、负债、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