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职务犯罪问题

点赞:10830 浏览:44447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1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随着国家惠农资金投入力度的加大,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现象逐渐增加.主要原因有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惠农资金发放程序不完善和打击力度不够等.笔我们应该从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入手,完善惠农措施和惠农资金公开透明建设,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惠农资金发放过程的职务犯罪.

[关 键 词 ]惠农资金;职务犯罪;监管

前言

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了强农、惠农和支农力度,诸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惠农资金的投入量也逐年递增,惠农政策的受益面不断扩大,更多的农民群众享受到国家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然而,从全国各地查办的相关惠农资金案件来看,贪污、挪用惠农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路线.2012年初,从化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查处了一系列发生在惠农领域的贪污和行受贿窝案,涉案人员近几十人,目前已对问题比较严重的8人采取了相关措施,笔者在协助查办这起系列窝案过程中,发现惠农资金在发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问题非常突出.在严肃查处这些职务犯罪行为的同时,笔者认为我们的关键工作是要分析相关犯罪的特征和原因,找出积极预防和减少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特征

(一)从犯罪性质上来看,以贪污、挪用相关惠农资金为主

由于我国目前惠农资金项目涵盖范围较广,发放周期比较长,加上当前惠农资金发放透明公开工作还未全面落实普及,给一些腐败分子贪污惠农资金提供了条件.另外一些惠农资金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安排合理的工作经费,也导致一些资金管理单位和基层人员出现贪污挪用挤占惠农资金的现象.据统计,80%以上的惠农资金项目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雁过拔毛”式的贪污和挪用挤占现象,在基层单位和部门贪污惠农资金的名目更是五花八门,例如工作人员补贴、奖金、慰问金等.

(二)从犯罪方法上来看,犯罪手段呈多样化

如利用职务便利,在管理和发放补贴时,利用与农民的信息不对称,直接侵吞补贴款.从化市检察院查处的某农场粮差补贴被侵吞的案子就是采用这种犯罪方法;采取虚报、冒领的作案手段,获取补贴款,新华社报道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干部公然代替农牧民签字领取惠农资金的现象即是典型;以签订检测协议方式骗取补贴款;截留资金,挪作它用等.

(三)从犯罪危害来看,社会危害性巨大

各地查处的惠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例表明,相较于其他如土地征用、流转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惠农资金案件涉案金额都较小,一般金额都在几万元左右.但是由于基层组织人员直接与农民群众打交道,他们的职务犯罪行为直接伤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一些地方因为惠农资金被贪污、截留引发的村民事件,不但降低了国家惠农政策的成绩,也影响了政府的形象,造成极大的社会不良影响.

二、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意识淡薄

农村基层干部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对于政府组织的廉政教育、培训又不够重视.因此,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观念非常淡薄,加上农村一些残留封建消极因素的影响,一些基层干部产生了“悄悄弄点国家的钱花花不算什么”的错误想法,还有一些农村干部认为自己发放惠农资金劳心劳力,报酬又低,自己必须得到“合理的补偿”,因此打起了惠农资金的主意.他们大都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相反在错误观念的引导下,尝到了非法获取利益的甜头后,他们越走越偏,无法自拔.

(二)惠农政策公开透明度不高

尽管国家加大了惠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但是相应的惠农资金政策的实施细则办法并未及时建立完善.虽然建立了一些诸如“农民补贴网”之类的在线监管措施,但是网络在广大落后农村地区的覆盖并不好,惠农政策整体的公开透明程度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一些地区虽然也在村务公开栏中对相应资金发放做了公示,但流于形式,长期不更新,经常是发放一次之后就不再发放.而广大的农民对于国家惠农措施的享受条件、发放标准并不了解,一些有一定知识和意识的村民又长期在外打工,对于村里相关资金的发放也不了解,因此,少发、漏发和不发的情况时有发生却缺乏人监管,这就使一些腐败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三)惠农资金发放方式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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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惠农资金发放中间程序过多成为导致职务犯罪高发的一个主要诱因.当前我国惠农资金项目主要有农机具购置补贴、水稻等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四种.除粮食直补是直接发放到农民“一卡通”账户外,其他惠农资金项目一般是通过专项补贴资金下发到各级地方,这中间要经过申报、审批、下拨、发放使用等多个环节.而一些地方和单位将惠农资金视为“唐僧肉”,总是想方设法在各个中间环节截留一部分资金,挪作他用.此外笔者在办案中也发现,虽然当前大多数惠农资金都要求直接发放到个人,但有些农村集体或者个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没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因此,相关部门最终也只能由相关领导怎么发表,而这种怎么发表的监管就更加松散,因此,相关职务犯罪也更容易发生.

(四)打击力度不够

惠农资金的发放虽然比较容易收集证据,但由于涉及惠农资金职务犯罪的案件犯罪金额一般较小,多数是通过长期侵占的犯罪,加上隐蔽的犯罪手法,犯罪不容易被相关监管部门察觉,而即使被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也由于犯罪金额小的原因,最后也是被判处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居多,这就严重削弱了对此类案件的惩处打击力度,难以起到有效的警示、震慑作用.

三、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一)加强法制教育

要从源头上切实预防和减少惠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行为,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水平.通过一些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鉴于广大农村干部对法制教育普遍不够重视,可以考虑将法制教育纳入到考核范围,与工资奖金等挂钩,消除他们的懈怠心理.必须让广大基层干部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