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时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点赞:11123 浏览:4619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作者简介:吴修灵(1989—),男,汉族,山东省枣庄市人,硕士研究生,单位: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发展与战略管理.

摘 要 :随着互联网环境的成熟,电子商务真正取代传统商务活动.电子商务通过对信息技术手段的广泛、深入的运用,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也给传统商业模式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给现有的法律制度、司法体系以及道德规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特别是在现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不健全的背景下,如何保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关 键 词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中国互联网环境及传统电子商务现状

(一)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企业在整个商业贸易活动中,在互联网开放的环境下,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写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从而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以及相关的综合怎么写作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它具有以下特点:

1.普遍性: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将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以及消费者和政府带入了一个网络经济、数字化生存的新天地;

2.方便性: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人们不再受地域的限制,客户能以非常简捷的方式完成过去较为繁杂的商务活动;

3.整体性:电子商务能够规范事务处理的工作流程,将人工操作和电子信息处理集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4.安全性:在电子商务中,安全性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核心问题,它要求网络能提供一种端到端的安全解决方案;

5.协调性:商务活动本身是一种协调过程,它需要客户与公司内部、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间的协调,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它更要求银行、配送中心、通讯部门、技术怎么写作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协作,往往电子商务的全过程是一气呵成的.

正是由于电子商务独有的特征的存在,也就决定了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着新的困难与挑战.

(二)中国互联网环境

互联网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012年,中国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6,500亿元人民币,其中互联网制造业销售规模接近5,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60,占全球互联网制造业销售总额的1/10;软件运营怎么写作市场规模达198.4亿元人民币,比2007年增长了26%.

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大型企业电子商务正在从网上信息发布、采购、销售等基础性应用向上下游企业间网上设计、制造、计划管理等全方位协同方向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普遍提高,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数量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网上零售规模增长迅速,市场逐步规范.据《2010-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1 年中国电子商务整体交易规模达到3.6 万亿,与2010年2.9万亿元同比增长22.9%.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怎么写作业的快速发展.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隐私权时被侵害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在经营者预先设置的表格中填入相关个人信息,同时,经营者也可以利用一些技术手段获得消费者更多的个人信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经营者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应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中,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二)合同履行风险大

合同履行风险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延迟履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的何时履行合同期限并未做硬性规定规定,所以很多经营者趁机钻法律空子,延迟履行合同.(2)瑕疵履行及售后问题.因为电子商务多为跨地域交易、经营者的真实身份难以认定等因素,在合同履行出现瑕疵或者商品出现售后问题时,消费者很难主张权利

(三)消费者知情权难以保障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上经营者不需要具备实体的店面、仓储设施及营业人员,消费者无法真实获悉网上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地址等基本信息;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基本上对所购商品的品牌、性能、质量等一无所知,而只能以浏览网页的方式获得商品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在网络上获得的商品信息可能与实际见到的物体本身存在认知上的差别.

(四)消费者退换货困难,求偿权难以保障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络使消费者购物范围和经营者销售半径无限扩大,一种无赖式的“售后怎么写作”在网站上屡见不鲜,消费者求偿权难以实现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策

1. 加强立法保护,建立和完善网络交易的监管维权法律体系,明确网络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

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立法时,注意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制定隐私保护措施、限制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过度使用;限制不公平的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给消费者创造公平交易环境.

2.加强政府管理,制定与完善网络市场准入制度

在市场经济不发达阶段,政府强有力的监管对减少消费者权益损害事件的发生有重要作用.具体而言,政府应充分发挥国家管理职能,制定一个适应电子商务要求的市场准入规则,确认电子商务参与者的主体身份地位,特别是网上商业主体、金融机构的合法地位,让市场主体更加真实,方便消费者做出判断.

3. 制定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

在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上,应明确哪些是网络个人隐私,并规定经营者在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时,应取得消费者的许可或授权,禁止非法搜集、共享、写卖网络隐私信息,并规定违反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设立特殊的网上隐私保护制度,负责对电子商务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4. 加强怎么写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网络经营者信用体系.

一是引导网络交易群体建立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消费者可参照信誉评级,选择自己信赖的商家.二是建立严格的网络经营者信用信息体系.将消费者投诉、和司法判案信息纳入到信用信息体系中,供消费者免费、方便地查询和核对.

5. 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工商执法监管和消费维权职能到位.

一是拓展12315受理投诉范围,建立全国性的网上12315联动消费维权网络.二是实现全国消协联动维权机制.

6. 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利用各种媒体或维权网络体系,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提高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自我保护能力.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中应注意:一是查信誉度;二是查;三是查看帐户;四是保存相关凭证;五是选择安全付款方式;六是慎防低价诱客的陷阱;七是尽快报案.

现在,我国正处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蓬勃发展阶段,消费者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关系到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未来.为了使电子商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达到传统消费环境中的保护水平,我国应加强相关立法、充分发挥相关行政部门管理职能、拓宽救济渠道并建立权威、公开、透明的信用体系.集中各方力量,充分保障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安徽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