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社会行为”让社会更和谐

点赞:3935 浏览:1131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1964年,美国纽约曾发生一起谋杀案,年轻妇女吉蒂下夜班回家路上遇到歹徒袭击,她大声呼救.周围居民楼的一些房间当即亮起了灯,有人打开窗户,并有一位男士大声喊道:“放开她!”歹徒放开她,溜进汽车开走.楼里的灯光熄灭了.歹徒返回,再次袭击了吉蒂,她再次呼救.灯光再次亮起,窗户再次打开,歹徒再次逃走,灯光熄灭.当吉蒂走到住处大门口时,歹徒第三次袭来,她被杀死了.整个谋杀过程持续了35分钟,38个目击者竟没有一人打报警.

这一事件中人们表现出的冷漠激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也引起社会心理学家极大的关注,“亲社会行为”成为社会心理学研究热点即始于这一惨剧.

在心理学中,助人属于亲社会行为的一种.亲社会行为也叫积极的社会行为,指一切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如帮助、分享、安慰、捐赠、互助、谦让、合作、自我牺牲等.亲社会行为受到人类社会的肯定和鼓励,这类行为既可以发生在朋友和熟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陌生人之间;既可以发生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发生在日常生活中;既可以是完全无私的,也可以是由利益驱动的.

一些对亲社会行为概念不了解的人认为,亲社会行为就是“按照社会预期的标准做人行事”.这种观点虽有失偏颇但也并不全错,亲社会行为是社会所倡导的行为,也是社会规范的一部分,在本该伸出援手时选择漠视的人必然会遭到良心和舆论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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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社会行为可能由利他主义引起,个体在做出利他行为时是只关心他人利益而不考虑自身利益的.利他行为的特点就是自愿帮助他人,而不期望得到任何外部的回报,甚至没有要“做好事”或给人留下好印象的想法.利他行为经常有个人遭受损失和面临危险的含义,但是亲社会行为不一定都由利他主义引起,为了某种目的、有所企图的助人行为也属于亲社会行为.因此,亲社会行为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舍己为人”实际上是我们所说的利他行为.


2011年7月2日,两岁女孩突然从10楼坠落,眼看悲剧即将发生.危急瞬间,“最美妈妈”吴菊萍箭步冲过去,双手接住了孩子.女孩稚嫩的生命得救了,但瞬间的巨大冲击力造成吴菊萍的手臂粉碎性骨折.吴菊萍的行为就属于典型的利他行为.

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特丽莎嬷嬷是位著名的慈善家.她出生于马其顿一个富裕的家庭,后来放弃了优越的生活去加尔各答,在那里成立了临终关怀医院,为贫民窟里最贫困无助和濒临死亡的人怎么写作.她所创建的“仁爱传教修女会”在100多个国家设立了500多家慈善机构和场所,数以百万计的人从中得到了帮助.

美国“9·11事件”发生后,在短短数小时之内,一场前所未有的助人浪潮开始了,人们无私地奉献出自己的技能、时间、鲜血、财物来帮助那些受伤者、死难者及其家属.

1976年唐山大地震中,唐山看守所的犯人主动申请参加抢救灾民的活动,在没有任何工具的情况下,他们徒手从瓦砾堆中扒出112人.抢救结束后,没有一个犯人的手是完好的.由于这些犯人参与救援,很多灾民得到及时抢救,从而挽回了生命.在抢救过程中,没有犯人趁乱逃走,其中不乏十恶不赦的重刑犯.

以上几个例子中的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这些行为是人们自愿做出的,且都能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益处.每当重大灾难发生时,我们几乎都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形:人们冒着生命危险去拯救别人的生命.在做这一行为时,人们并没有考虑自身的安全和利益,只是想帮助别人.

亲社会行为的一个目的就是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促进人与群体之间的和谐.作为个体社会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亲社会行为是在社会化过程中,通过人际交往逐渐形成的.从儿童期注意培养个体亲社会行为的发展,是成年后建立良好人际关系及心理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将有助于个体更好地适应社会,更为其终身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心理学研究表明:在青少年群体中,那些亲社会的个体往往是更健康、更受同伴欢迎、社会适应能力更高的人,也是与群体更和谐的人.可见,亲社会行为不仅对他人有利,受到群体的欢迎,而且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提倡诚信、合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更应该重视亲社会行为的培养.

(摘自《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