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责任的现实内涵

点赞:3301 浏览:948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 新《公司法》第五条将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法律责任加以明确规定.在当今中国,只有在理论基础上将公司社会责任扎根人们心中,才会使立法的良好初衷得以实践,本文将对公司社会责任的现实内涵做简要说明.

[关 键 词 ] 新公司法社会责任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公司法修订草案获得通过,成为正式法律,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公司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就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十多年来公司法施行的经验与教训,借鉴世界各国、特别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公司法律的通行规范,适时、适度地调整有关制度,使公司法更加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高我国经济的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公司法是市场经济重要的基础性商事法律.公司法是以私法为基础的法律规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保护和促进各种形式的投资,以推动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安排,它所要解决的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的公司的设立及治理结构问题.同时,公司法所涉及的又不仅仅是市场交易主体自身利益的调整,还关系到一个国家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关系一个国家经济的总体竞争力,关系社会的整体利益.因而关于“公司社会责任”入法成为法定义务,是本次公司法修改的亮点之一.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起源

公司社会责任的争论始于19世纪.1919年,美国福特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应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股东,而应该仅分配一部分,其他利润则应该重新投入公司扩大生产创造价值,目的是为了雇佣更多的工人,使尽可能多的人员享受由公司所从事的汽车工业所带来的利益,使他们能够更好的生活.此后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讨论日趋激烈,人们对传统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问题进行深层次思考并提出各种鲜明的观点.而从2004年5月1日起,美国和欧盟等国家相继推出在全球所有的工商领域均可应用和实施的SA8000认证标准,即企业社会道德责任认证标准,无疑对现在的社会责任的争论间接地提供了一个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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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责任在美国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主体面前,其定义各不相同.美国立法界、企业界、环保主义者和消费者都对其有不同的阐述.笔者认为,在我国,公司社会责任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鼓动营利作为自己唯一的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由于公司责任是对公司绝对营利性的一种修正,其也可以称为公司的社会性或公司营利本质的相对性.

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质是在微观经济的基础上构件经济.经济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其不是孤立的,对于公司本身,有一系列的配套要求,这体现在新《公司法》第五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同时,笔者还要强调指出:强化公司社会责任不是指要加重企业的负担或者让企业办社会.公司社会责任的前提是,借鉴各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实现企业与社会角色的重新定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现实内涵

《公司法》修改之后,公司社会责任的现实内涵有了新的界定,笔者认为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社会责任:效率目标下的公平追求

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离不开需求和供给双方的影响,不过公司提供社会责任给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也是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公司提供社会责任给各利益相关者,也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但同样可以获得收益,虽然获得的不是直接的利润,而是预期的潜在的未来收益.只有承担社会责任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公司才会自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正如科斯所讲,与市场一样,公司也是一种资源调配的形式,无论从公司制的产生及其演变,还是从公司的运行机制来看,公司始终是以营利为目标,在竞争市场中长期为了利润之外的任何其他目标而经营将导致公司萎缩,甚至非常有可能破产.从公司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来看,公司没有动力无私地、纯粹地承担所谓的社会责任,在一定意义上说,“关于现代公司是否真正是利润最大化者的这种争议可能是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的”.所以,如果把效率与公平看作“做蛋糕”与“分蛋糕”, 那么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与社会责任的承担,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殊途同归了,都是为了既将蛋糕尽量做大、又尽可能把蛋糕分得公平.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权利和配置资源的方式,既追求效率,又追求公正,力图在效率与公正之间取得平衡,经济效率所追求的是以最经济的方式来实现公正的目标,而新《公司法》第五条的实质也在于此.


2.企业公民:企业的正确社会定位

企业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主体,它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从经济学角度讲,企业为人类创造财富,为国家提供税收,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为人类进步做出了贡献.企业是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是构成国民经济的细胞.从社会学角度讲,企业承担、涉及到一系列社会责任.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分子,涉及到社会一系列人群的利益,包括社区、城市、职工及附近居民的利益.因此,企业是一个社会的微观主体,是企业公民.传统的观点认为,企业只要创造利润、照章纳税、提供就业,就已经算是尽到了它的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发展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诸如贫富分化、社会贫困、环境污染和劳资冲突等.到了当代,很多现代商人内心中仍有“兼爱”、“大同”的情怀,积极进行灾害救助、教育卫生捐助,为家乡建设出资等.但是,当个好社会公民不是简单地拿支票去搞慈善,而是以基本的法律责任为基础,包括企业的道德责任,以及高层次的社会责任.正如新《公司法》第五条所规定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我们强调企业公民应成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强调将这些理念和价值观贯彻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中,体现在企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强调更多地从企业与社会、环境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视角来界定企业在社会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强调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要与社会、环境和人类事业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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