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个人与社会的矛盾解决途径

点赞:5468 浏览:1615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首要任务.但是,在我国劳动实践生活中,劳动者和劳动之间、劳动者和其类本质之间以及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存在矛盾甚至颠倒,个人发展受到影响.而且,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和专门化,加之人们的劳动时间很长,无暇去发展其他方面素质,从而造成个人发展的片面性.以上各方面形成了我国当代社会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本文就是运用马克思异化理论分析此矛盾,并提出一些解决措施.

关 键 词 :异化理论 个人发展 社会发展 矛盾解决

作者简介:戴金阁(女):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全球化与文化问题研究方向,07级硕士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09)-07-0057-02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够发达,社会整体发展水平比较低,因此在我国当代社会,发展是第一位的.但是,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存在矛盾,因为要想促进社会快速发展就应该大力发展社会分工,不断促进分工的细化和专门化,个人只能从事片面的劳动,又因为在现代社会劳动只是谋生的手段,劳动时间过长,人们无暇发展其他素质,个人能力不能得到全面培养和发展,这与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和社会发展的目的相悖,而且如果继续下去,就会形成异化.虽然,在我国当代社会,异化的存在根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不存在的,但是异化理论对我国当代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这种理论分析是不可回避的.

一、在哲学史上,“异化 ”一词由来已久.早期的欧洲启蒙思想家卢梭就提出了“异化”一词,随后的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都曾有过对异化概念及现象的关注.而只有到了马克思,才真正的提出了“异化”的科学概念,也才从更科学和全面的角度和深度去分析“异化”.

“异化”指的是,主体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客体,作为主体的对立面,成为一种外在的异己力量,而这种异己力量反过来又反对主体本身.[1]异化这一概念揭示了主体和客体的地位的颠倒现象,本来主体是应该控制、制约客体的,而从主体中产生出的客体反过来压抑主体,使主体的作用和本质难以发挥.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和丰满的过程.马克思开始在论述异化理论时,讲的是宗教异化和政治异化.然后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劳动异化的理论,这也是马克思异化理论发展的高峰,劳动异化理论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规定性,首先从劳动结果来讲,劳动产品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异化的;从劳动过程来讲,劳动本身和劳动者是异化的;从人的类本质讲,人的类本质和人本身是一种异化关系;从人与人的关系讲,人和人是一种异化的关系.从劳动异化理论又发展到社会异化理论,指出在人类社会中,很多现象都是可以用异化理论来进行思考和解释的.至此,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发展到了比较完善的阶段.

二、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我国制定了“一个中心”的基本国策,随着这个国策的施行,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孰轻孰重的问题出现.对于此问题,我国以“发展才是第一要务”为指导思想,非常注重采取各种措施大力促进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而社会的快速发展模式的背后,异化趋势逐渐显现.比如本来应该作为人的类本质的劳动,应该是自由自觉的,而在我国现阶段,对于大部分劳动者而言,劳动只是一种谋生手段,这就是劳动本身和劳动者以及人的类本质和人自身的异化趋势.在我国现阶段,受多方面影响,有些人为了利益不择手段.这正是人与人之间关系异化的体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发展.这也是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矛盾.

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分工细化造成的个人发展片面化.这是因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协作能达到作为孤立的个人所不能达到的生产率,但是“如果说单个人的力量的联合能够增加他们的生产力,那绝不是说,他们只要全体加在一起,即使他们不共同劳动,就能在数量上拥有这种劳动能力.”[2]他们必须进行“共同劳动”模式下的劳动分工,而这种劳动模式,只能通过更精细的分工和劳动工人的工作的专门化来提高它.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指出:“等分工还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例证,说明只要人们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形成的社会中,也就是说,只要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于人来说就是一种异己的、与他想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驾驭着这种力量等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等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的不受我们控制、与我们愿望背道而驰的并且把我们的打算化为乌有的物质力量.”[3]这就造成了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矛盾的出现,社会快速高效的发展要求细化分工,加之劳动者劳动时间过长,造成人的片面发展,带来了人发展过程中的异化,这与马克思一贯坚持的社会理想也是背道而驰的.

当然,这些现象在我国社会是少数的,但是既然有此类现象的存在,我们就要去分析其原因,去想解决它的办法,避免其愈演愈烈,以防微杜渐.

用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和社会异化理论便可以分析这些社会现象,并对我们正确处理我国现阶段所存在的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矛盾提供一定理论指导.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根本上是要考虑个人的发展的.马克思的全部思想的出发点是人和人类社会,它一直在寻求一种人人能够自由、平等、全面发展的理想社会.[4]“发展”是当代社会的主题.发展问题的核心应该是人的全面发展.故社会的发展要为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创设条件,要尽量使个人的能力及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使个人能够全面地占有自己的社会关系,社会交往普遍性提高.我们不能本末倒置,以牺牲人的全面发展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人是社会发展中能动的决定性的力量,没有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也不能健康长久地发展.[5]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措施达到二者发展的统一.

三、要达到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二者的统一,建议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首先,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是根本.马克思认为异化问题的解决要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在于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私有制的消灭.这个措施也是由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理论所支撑的.社会发展中,生产力发展是最根本的决定因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发展生产力,就是抓住了矛盾的根本.而由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中,第一个标准就是“是否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个标准也是我们的社会必须坚持的.

其次,完善个人发展制度是保障.在我国当代社会个人的自由选择度不高,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所培养的能力、素质比较片面,没有选择的真正自由.我们应尽量完善法律规章制度,使个人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使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具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减少其后顾之忧.当然,受我国发展阶段所限,个人自由选择度有很大局限性,但是我们只要做出这方面的努力,使我们的社会朝着这个良好的方向去发展,随着各种制度的完善,我们的自由选择度便会不断提高.

再次,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是核心.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细胞,没有个人的参与,就没有社会的存在.因此可以说,个人是社会的根本,忽视了个人的全面发展就忽视了我们应该注意的根本问题.党近几年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我们在处理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矛盾时的重要指导方针.以人为本,防止人的异化,促进人自由全面发展,使人全面的占有自己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是我们应该坚持的方向.

第四,培养人的自由选择能力是关键.在措施的第二个方面我们提到,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要给予其必要的制度保障,以使其具有自由选择的资格,但那是外因,当每个个人都具备了自由选择的资格的时候,我们必须具备进行自由选择能力和素质,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去行使这种权利.

最后,国家政策是支撑.我国的很多相关政策,对促进个人发展都是很有利的.比如,科学发展是我国现在的一项基本国策,而科学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将大力促进个人的快速发展,确定了我国在处理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关系上的一种基调,只有抓住了这个根本的东西我们才能发展得快,发展得好;大力提倡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是党对于社会发展的政策的一种微调,我们的社会要发展,但前提是“和谐”.加之舆论引导,在全社会弘扬和谐发展的风气,除了为个人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外,还能直接促进人的发展,防止人的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