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税法的建立

点赞:27717 浏览:12946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社会保障税是现在世界各国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所普遍使用的方式.现今我国已具备了征收社会保障税的现实基础,设计合理可行的税制,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有重要意义.建立社会保障税法制度不仅是适应国际税制发展的趋势,也是完善我国税制体系的措施.

关 键 词 :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2)03-0000-01

引言: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但以统筹的方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做法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并且存在统筹范围窄、欠费严重、管理混乱、征管体制不合理、缺乏有力约束等弊端,导致收缴率逐年递减.为解决此类问题,我们应该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实行社会保障“费”改“税”,在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1根据我国税法的原则,在征收社会保障税之前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配套法律规范,因此制定社会保障税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我国实行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

社会保障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下激烈竞争的产物,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增进国民福利等功能.我国社会保障的运转方式存在诸多问题,如:企业欠缴社会保障费用较多、征费方式不够统一规范、对资金的管理缺乏制约机制、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过窄等.在我国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的以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为主,而一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并没有参与进来,这种现象使得社会保障资金难以保障,也迫使社会保障机构将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管理上,忽略了其他的怎么写作工作.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是统筹缴费而非社会保障税,统筹缴费具有缺乏强制性、实际操作中存在任意性等弊端,通过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方式来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使用.开征社会保障税,用法律规定征收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有利于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首先,法律的强制性要求纳税人必须履行纳税义务,这就可以保证基金及时足额收缴.其次,社会保障税通过与个人所得税相结合,使低收入阶层多受益,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再次,使社会保障机构能够从艰难、繁杂的收费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做好社会保障的怎么写作工作.2征收社会保障税还能规范国家、单位、个人的关系,增强基金筹集的透明度和管理的科学化.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现实可行.原因如下:

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具有一定的覆盖面,汇集起来的社会保障资金初具规模.人民希望国家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同时也有数据表明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只有现在缴纳了社会保障费用,将来才可以享受其福利.将“费”改“税”,只是征收形式的变化,不会过多的增加企业、单位、个人的经济负担,且强制性的征收和规范性的管理可以保证纳税人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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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国税、地税两套税收机构构成“分税制”的税收体制,这种体制为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障税提供了基本条件.而且,社会保障税是以职工的工资、薪金为征收对象,与个人所得税有一定联系,税务机关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中累积的经验,为社会保障税的征收提供了技术基础.3

3.开征社会保障税还符合税收效率原则.

二、 社会保障税法的立法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在社会保障税中具体表现为: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和征收管理等制度必须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以及征收机关无权对法定征收项目不征收或随意减免.

2.税款专用原则

制定监督机制保证社会保障税的专款专用,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挪用社会保障资金.

3.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对于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来说,必须体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即只有履行了纳税义务,才能享受保障权利.也就是说,城镇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等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均有义务先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才能在各保险项目上享受社会保障权利,从而使企业获得独立的生产经营权,个人获得基本保障.4

三、 社会保障税的基本内容

1.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主体

社会保障税纳税主体为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越大,它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因此应确保社会保障税被普遍征收.结合我国国情,在确定纳税人的范围时,应当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方针.

2.社会保障税的税率

根据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税率应本着“从低”的原则设计,待社会发展,社保项目增多后再有计划地提高,以减少推行此税种的阻力.实行比例税率,分别按养老、医疗、失业等税目设定税率.在税率的确定上,我们应多研究国外的测算方法,确保结果的科学性,还应与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的缴费率相当,这样有利于“费”改“税”的过度衔接.

3.社会保障税的计税依据

社会保障税的计税依据应确定为职工的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税征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将征收的税款用于社会保障.因此,社会保障税不同于个人所得税,不应只对高收入者征收,而应无论其工资高低,向享受社会保障的全体职工征收,并且应将工资、薪金收入全额作为计税依据,这样才能保证享受社会保障的职工都是纳税人.社会保障税应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这既体现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又兼顾了职工个人的负担能力,同时也与我国目前企业应承担缴纳社会保障费用的做法相衔接.5

4.社会保障税的征收方式

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可采取“申报缴税”和“代扣代缴”方式.企业应纳税额由单位直接缴纳,职工应纳税额由其单位扣缴,自由职业者自行申报纳税,事业单位的缴纳由财政部门负责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