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网络社会责任的心理因素

点赞:15952 浏览:7046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针对当今网络社会缺失网络社会责任的现象,文章想通过网络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尤其是想从网络心理层面上进行分析,指出网络社会责任的突出的几种心理影响因素,从而强调网络心理因素研究对于网络社会责任树立的重要意义,即对于网络社会自律体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关 键 词 】网络社会责任;网络心理;网络行为动机

对于网络社会责任而言,它表现为一个内涵很广的概念,要想做到对网络社会责任的切实理解、认识和完善网络社会责任的自律、追究机制建设,就必须先要知晓对于网络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本文认为关系网络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涉及网络行为、网络心理和网络道德三个层面,因为网络行为是网络社会责任的行为载体,没有网络行为就无所谓网络社会责任;而网络心理又是网络行为的动机,如果说网络社会责任是网络行为的结果,那么网络心理就是出现网络行为的源头,所以分析网络心理对网络社会责任的研究是很有价值的;网络道德是主体从事网络行为的一个尺度,是一个从外化到内化的行为尺度,是行为的自律.而对于网络心理因素的探讨势必会对网络社会责任的认知和自律体制建设起很大作用.


一、网络心理作为影响网络社会责任因素的作用原理简述

人们从事自己选择的网络行为必然存在选择这种网络行为的心理动机,由此,笔者对网络心理的界定主要是从人们选择网络行为的心理动机角度进行界定,也就是网络行为的动机.心理学认为:人的行动是受动机调节和支配的,动机建立在需要的基础上,当人们某种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寻找满足需要的对象.网络环境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与现实世界存在着较大差别,弗洛伊德的本我理论给网络行为的心理动机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我们可以看到,网络上人的行为与现实中人的行为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在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研究中,他提出了人格的三个层次:本我、自我和超我.超我是三个层次中最高的一个,它相当于道德司令部,而自我处于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相当于本我与超我的缓冲交接地带,但最终决定一个人的是本我.“本我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快乐原则,它会采用各种方式,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去满足自己的生理和心理欲求.但由于人是社会中的人,具有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社会属性,迫于社会强大的舆论压力,人的本我会通过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可的伪装的形式得以表现,并且会通过自我约束机制对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冲动进行压制.然而,当人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外界监督弱化的情况下,本我就会暴露出来,网络恰恰给本我提供了一个自我暴露的舞台.”在现实世界中,人们无法满足的需要,无法实现的理想,在网络虚拟的世界里可以得到满足与实现;现实世界中无法表达的情感和无法宣泄的情绪,在网络世界里同样可以找到有效的途径释放.逃避和对现实生活失去信心的人们,在网络中找到了依靠,通过网络他们获得了现实中人们无法得到的满足或难以实现的需要.而在网络中从事这种网络行为的心理动机便是为了满足现实生活中无法满足或难以实现的需要,也就是满我的需要.由此,网络行为的心理动机便是本我的自然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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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网络社会责任的主要心理因素

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匿名性、自由性、开放性等特点给网络环境下的人们提供了满足其需要的场域,网络世界可以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有很多,其中有积极的因素,也有消极的因素.鉴于本文的写作要求,就以下心理需要进行阐述.

(一)追求无限制的心理需要

在现实社会里,人们总是受到社会性的制约,是不自由的或者说是很少有自由,人们自我意识要求去体验更多的自由.在网上“我的地盘我做主”,网络的匿名性使人们在网上享有无限的自由.在网络上,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自由性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个人和社会的隔离,使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远离了社会的约束.人们可以在没有现场监督的情况下从事各种网络行为,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释放人性中不道德的部分.

(二)求知与好奇心理的需要

求知心理与猎奇心理并存,好奇心内在驱动,人们对不知道的事物都有一种好奇心理,再加上网络的广泛性和海量性,网络信息内容无所不包,输入搜索内容,所需要的信息立刻显现,正迎合了人们的心理需求.当充满诱惑力的网络信息内容出现时,人们便会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和极大的兴趣,网络中近乎无限的信息量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好奇的心理.在现实社会中许多人们难以听到、看到的内容,在网上都能很方便地听到和看到,不少人就是带着这样的好奇心走进网络世界的,既是好奇心的驱动,也是求知欲的需要.

(三)情感宣泄的需要

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中,对社会上发生的事情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在情感上希望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想法去改变各种令人不满意的社会现象,但却发现自己经常处于一种无力状态,无法改变这些社会现象,由此陷入了一种迷惘中,而网络功能的虚拟性等特点,给人们创造了一种情感宣泄的虚拟环境,缓解了人们内心的压力和紧张,维护了人们心理上的平衡.另一方面,社会就业压力异常,竞争激烈,人们的心理压力非常大,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快捷性、自由性、开放性使人们可以无所顾忌的以不同身份去扮演各种社会角色以满足自己各种角色的变换需求和宣泄情感.通过网络可以找到各种方法进行宣泄以缓解内心的压力和紧张心理,比如玩网络游戏人们可以自娱自乐,还有网络聊天中的、身份平等,这摒弃了在传统人际交往中的长相、地位、语言地域差异等特点,能让人产生一种自信、自尊的价值感,达到情感宣泄的目的.

(四)满足虚荣的心理需要

在现实世界里,人们通过自我表现,可以获得超越他人的优越感,通过吃、穿、住、用、行的对比,可以表现自己条件优于旁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满足自己虚荣心、攀比心理的人们在网络虚拟世界里便找到了一个属于自己释放虚荣心的空间.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没有人会知道你言语的真实性,它可以让你感到无比的优越感,充 分满足内心世界的虚荣,于是,在网络的世界里就充斥着虚检测、欺骗的行为.当然,还有一些人为了满足现实世界中无法满足的超出社会规范的虚荣心,便在网络里自己爆料自己,以及利用媒体进行恶意炒作,以满足自己变态的虚荣心理. (五)自我实现的需要

人们往往都有实现自我价值的要求与期待,希望用自己的能力怎么写作社会帮助他人,体现自身能力实现自我价值,满足自我实现的心理需要.但现实社会中的需求是复杂而具体的,当理想化的社会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和实现,理想和现实发生激烈冲突时,人们往往会产生心理上的失衡,而把目光投向电脑网络中,网络的虚拟性等特征恰恰使他们的这种矛盾心理得到解决.在网络上他们可以尽情地表现自我,表现出自己的个性,并尽自己的能力引起网络世界中的强大反响和认同,在虚拟的电子空间里寻找自我实现的途径,在数字世界里,满足归属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网络虚拟世界除可以满足以上心理需要外,还可以满足人际交往的心理需要、娱乐消遣的心理需要等.

三、培养网络社会责任意识的自觉

承担网络社会责任,是网络行为造成某一影响后所产生的,而在没有选择某一网络行为时或者网络行为没有发生的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网络社会责任,但并不意味着没有网络社会责任的存在,这就牵扯到网络社会责任的另一个层面——网络社会责任意识的存在.

其实它与网络行为的心理动机是相对应的,虽然行为并未发生,但是已经处于谋划阶段,也就是说网络行为的后果虽然还未产生,但已经有需要承担责任的迹象,即有某一行为的心理动机就应该要有网络社会责任意识的存在或自觉.而网络社会责任意识要求网络行为者在做出一定行为前,应先有可能要承担后果的心理或觉悟,因而,网络环境下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具备的网络行为的心理动机需要网络社会责任意识的自觉,从而影响到网络社会责任的承担.人们从事自己自由选择的网络行为,必然有一定的网络心理动机,而心理动机是否符合现实社会中的心理规范和人格,关系着网络行为主体承担什么样的网络社会责任,如果网络行为主体意识到了网络社会责任的存在,那么他就能够自觉得按照正确的网络行为心理规范去选择某一网络行为,从而使网络行为的后果产生有利于网络环境的影响,树立起网络社会责任的自觉意识.

总之,网络行为心理与网络社会责任意识是统一的,网络行为心理是从事某一网络行为前的心理动机,而网络社会责任意识是所从事的某一网络行为产生的后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预先考虑,是所要承担责任的自觉,是在同一时间对同一行为结果不同层次的预料,即行为需求和责任承担的事先预料.鉴于网络心理因素在网络社会责任中的作用,我们应该加强对网络社会责任自觉意识的培养,利用可利用的教育手段对人们进行网络行为心理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