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核心价值理念再

点赞:10494 浏览:4457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作为人类社会久远的福利制度安排,社会保障发展到现代,已经越来越鲜明地体现出对公平、正义、共享等价值理念的追求和实践.对社会问题和社会公正的研究,是社会学的重要范畴,也是众多社会学家关注的焦点.因此,从社会学视角来分析社会公平问题,能够更深入地认识和思考社会保障的核心价值理念,更好地把握其意义以及如何实践.

关 键 词 社会保障;社会学;社会公平

中图分类号 F840.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2)06-0046-05

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属于公共产品、公共资源在公共领域中的再分配,因此,缓和社会不公平、创造并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基本出发点,也是社会保障政策实践的基本归宿[1].社会保障思想和实践源远流长,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增进人类福祉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最初的“减震器”、“精巧的社会稳定器”[2]发展到现代,社会保障已经不再仅仅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等责任,而越来越鲜明地体现出对公平、正义、共享等价值理念的追求和实践.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社会学家对社会发展、社会变迁和社会问题等方面的研究正是指向了社会保障领域,既为社会保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也指导着社会保障的实践.

一、社会学学科特点及其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社会学作为研究现代社会及其变迁的一门学科,是对现代社会特征的一种反思性分析.

其产生就是为了探索由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所带来的后果,既是民族国家的兴起、现代性的出现、工业革命的爆发、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需要,也是现代性成长和人类科学知识不断分化和综合的直接结果.

英国学者斯马特(B.Smart)认为,“社会学研究领域的界定、学科主题的构建和适当方法论的发展,都是为了系统说明现代社会的现象,说明社会技术——这种技术既是为社会生活现行形式的规则或统治而提供的,又对它们会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控制.正是基于这些术语和检测定,社会学才在现代事物的秩序中占有一席之地[3]”,费孝通先生指出,社会学是具有“科学”和“人文”双重性格的学科[4].社会学的科学性,使得它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工具”,可以“用”来解决具体的问题,比如预测一个社会的发展走向,调查一个群体的态度和行为,分析某个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解决某个紧迫的社会问题等;其人文性,决定了社会学的价值和理念可以帮助社会成员更好地认识、理解自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培养人道、理性、公正的生活态度和行为.

社会保障核心价值理念再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社会保障的文章 大学生适用: 函授毕业论文、自考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16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论文选题 职称论文适用: 核心期刊、职称评中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秀选题

社会保障的出发点是各种社会问题的客观存在,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化解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并推动社会发展.正因为如此,社会学以其学科特点和所研究的领域,运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方法,对社会保障理论和政策实践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可以说,社会学事实上构成了社会保障最重要的理论基础之一.因此,从社会学的视角来分析社会公平问题,可以更好地把握社会保障的核心价值理念要求.

二、基于社会学角度对社会公平的界定

从社会学角度看,社会公平是一个利益关系范畴,其核心是社会各个领域的权利和利益在社会成员之间均衡而平等的配置问题,以及人们对这种权利和利益关系是否合理的主观价值评判.社会公平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包含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方面的内容.

起点公平即社会成员进行自我塑造和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的起始条件是相等的.在现代社会中,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进入社会生活时应当有一个基本的平等起点,亦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当具有平等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的生存权利、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以及平等的就业权利等等.一个社会对于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给予有效的保护,是社会公正的底线要求[5].起点公平是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外在因素,即社会为其成员所创设的法定权利或资格,这涉及社会成员所处的国家、社会制度和生存发展环境等;第二,内在因素,即社会成员进入社会活动的初始状态,这涉及社会成员的天赋、能力、家庭出身、受教育程度等.而这两个方面对于社会成员而言,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选择性,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社会调节.

过程公平主要指在社会成员发展过程中,不应当有人为的或社会性的因素阻碍社会成员机会的获得和机会的实现.社会为其成员参与社会活动提供的机会、规则、路径具有合理性和平等性.社会要坚持机会开放的原则,在机会有限的情况下,机会应该向全体社会成员开放,优先获得机会的成员不得损害其他成员获得机会的可能性.同时,为了避免恶性竞争所造成的无序状态,就必须制定规则、规范路径,使社会成员能够采取理性行为.过程公平使得每一个社会成员具有了平等地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机会.


结果公平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结果的平等,也即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理想目标.分配集中反映着社会成员的利益实现程度,涉及着社会成员的收入和财富状况,决定着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水准.每个劳动者都应当有获得正当利益和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因素质、知识、能力、性别等方面的差异而使其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生活享受等方面产生巨大的或本质上的差异.通过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的过程,分配公平才能实现.分配公平体现着社会财富分配的合理性和平等性,是人们评判社会公平与否及公平程度的直接和主要依据,因此,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实际体现和最终归宿.

三、社会保障公平的内涵

社会保障通过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一套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保障体系,使社会成员在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失业灾害以及伤残贫困等难以克服的困难中得到社会的物质帮助,化解其面临的风险,有效缓解各种社会矛盾,为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提供基本保证[6],体现着以人为本的基本方向.在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以人为本就是要使社会成员普遍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受益,实现人人共享发展成果.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体现的首要原则就是社会公平.从本质上看,社会保障是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调整,是通过再分配等手段实现社会公平,使社会成员之间不至于产生过分悬殊的贫富差别,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与竞争和效率紧密相连.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建立在效率的基础上,这就必然导致社会成员在收入分配方面的差别,特别是一些弱者会因此而陷入困境.为了保持社会公平,就要运用政府和整个社会的力量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控,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从总体上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调节,利用再分配措施,平衡社会成员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和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