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下公司社会责任

点赞:4361 浏览:1442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主体,在全球推行低碳经济背景下,公司必须主动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全面分析了低碳经济下我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的若干建议.

关 键 词 :低碳经济 公司社会责任 可持续发展

一、低碳经济和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

面对世界日益严重的人口问题、气候环境等社会问题,人类生存和发展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广泛共识.其内涵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称为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持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公司作为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既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环境破坏的主要责任者.在当今全球经济“低碳化”发展的大趋势下,为了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在未来能有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发展低碳经济,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主动选择,也是中国发展的必经之路.公司应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精神.

二、低碳经济下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现状

公司社会责任自20世纪初由西方学者提出以来,一直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长期争论不休.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受到国内外广泛的认同.“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传统的股东利润最大化原则的修正和补充.传统的企业和企业法以个人(股东)本位为出发点,认为最大限度地盈利以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最高甚至唯一目标.企业社会责任则以社会本位为着眼点,认为企业的目标应是二元的,除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外,还应尽可能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不少国家先后出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我国《公司法》第五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该款规定是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公司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国公司立法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新,充分体现了我国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认可,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客观要求,将不断推动我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在当前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我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我国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主要散见于《公司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众多法律之中,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法律规范.相关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抽象,可操作性不强.如修改后的《公司法》虽然一般性规定了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是对于公司社会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以及对谁承担责任等都没有详细规定,导致实践中缺乏一定的操作性,使公司社会责任落不到实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社会责任规制的效率和公平性.

(二)公司对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欠缺

许多公司认为承担社会责任必然增加成本和负担,减少利润,只注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短期利润,不关注企业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有的公司对公司依法应负的社会责任知之甚少,企业公民意识淡漠.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一些公司缺少诚信,通过做检测账偷税逃税;劳动者,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制造销售检测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等.如“金华火腿案”、“”、“三鹿奶粉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司的社会形象,忽视了公司应有的社会责任.

(三)缺乏环保意识,环境污染现象严重

一些公司缺乏环境保护意识,片面追求高额利润,肆意排放“三废”,导致环境污染、全球气候变暖、生物种类锐减、臭氧层破坏等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企业导致的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直接损失至少有5000亿,间接损失无法估计.我国资源利用效率过低、浪费严重、再生率不高、循环经济比较落后.

(四)政府监督管理存在着缺位

我国虽制定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但配套法规、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欠缺.某些地方政府存在关注企业的利润和税收的增加,注重GDP的增长和政绩,而没有看到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长期增长的关系,因而对企业的经营行为和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管和指导不够,鼓励力度不足,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从单纯追求盈利的主体,如何转向富有社会责任的经济主体,投资中讲求社会责任,是当前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中必然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五)社会监督滞后

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法律规范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非政府组织发展还不是非常成熟,民间的力量相对薄弱,导致对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公众监督、行业协会监督以及整个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有限的,无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信息披露手段的缺失,导致了很多不负责的机会主义行为,以最大程度的节省成本,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低碳经济下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的若干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国在公司社会责任立法方面先后颁布了《公司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有关低碳经济的开发利用领域方面已经制定了《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制定并实施了《节能中长期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为》等规划与政策.实现公司社会责任首先要紧扣公司的守法责任,以落实业已入法的最低或基本的公司社会责任要求,是强制性责任.但公司社会责任方面的规定还存在一些法律空白,这要求国家立法机关与时俱进,加快做好经济法律的立、改、废工作,不断完善公司社会责任和发展低碳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司法机关要加大执法和司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二)加强政府在建设公司社会责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

政府作为主要的市场监管者,承担着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职责应积极引导公司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考评体系,引导公司参与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推动公司践行社会责任.如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激励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税收政策、信贷政策、投资政策、土地政策、荣誉政策等优惠措施,在全社会广泛形成鼓励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如现行税法对公益、救济性捐赠实行扣减所得税制度;对注重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条件、保护环境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基本守法责任的企业给予批评和制裁.商务部推出了若干措施,如在六类资源型产品出口配额招标时引入了企业社会责任审查程序.如果一家企业没有为职工按时足额交纳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或没有达到国家的环保标准,或存在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则该企业就不具备投标资格,以促进和引导公司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对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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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加大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推进公司社会责任建设方面的作用,积极宣传公司社会责任理念,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中来,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使中国企业、企业家以及全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能认识到做一个具有美德的企业公民和自愿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性,认识到那种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为富不仁的经济理论和商业实践,不仅国际社会难以接受,中国社会也已经不能容忍,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中国企业只有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高自己的软竞争力,才能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对人类文明进步有所贡献,才能为社会所接受.

(四)坚持节能减排,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以消费大量能源,生态环境恶化,破坏自然资源为代价取得的.公司要认识到全球气候变化以高碳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已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挑战.全球经济正逐渐向低碳化方向转型,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特征的低碳经济将成为人类社会的第四次浪潮,并将对人类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公司作为碳排放的主体,应当在发展低碳经济中承担起社会责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树立低碳经济发展理念,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以清洁开发利用能源为主攻方向,环保绿色转型为主要目标,切实注重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注重节能减排和绿色技术的采用,狠抓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与治理,公司生产节能低碳产品和使用节能产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同时要及时掌握和善于利用法律政策中的激励措施,灵活运用金融、税收、投资倾斜、项目扶持等优惠措施抢占先机.把公司发展与自然和谐、生态文明、社会整体利益有机统一起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把公司社会责任落实到实处.

(五)加强社会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

在公司社会责任建设过程中,除了需要政府监督管理外,还需要包括消费者、新闻媒体、工会、行业组织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健全和完善促进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外部环境.首先,消费者要自觉树立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既是消费者的个体权利,也是消费者作为社会一分子对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所做的贡献.消费者应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实践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快速发展.日渐成熟的消费者不仅关注商品质量,也关注公司是否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承担了社会责任的公司将更受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消费者既可以用钞票,也可以用脚.其次,加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大众传媒应秉承真实性、客观性、中立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在公司社会责任的监督中发挥宣传和彰显与批评的作用.新闻媒体是广大利益相关者的耳目喉舌,是沟通商家与社会公众的快捷高效通道,是公司失信行为的啄木鸟,是蛀虫公司的天敌,也是政府的得力助手.因此,应当满腔热情地鼓励和支持大众传媒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经常而有效的监督.第三,工会是推动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力量,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正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第四,行业组织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意义重大,我国行业组织比较健全,在推动社会责任方面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应该在行为准则、评价体系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建立完整的促进机制.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准则,这是行业组织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非常重要的职责.利用行业协会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机制,发挥自律和监督职能,对成员企业行为采取约束措施.

(六)建立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对于我国大多数企业来说,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是公司的财务状况,但是公司的利益相关者若是想了解公司经营活动的全面信息,仅仅通过财务报表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多决策所需的信息,比如企业用工、劳动保护、公司信誉、产品质量、消费者投诉、企业文化、社区关系、公益事业等方面社会信息.政府相关部门应将社会信息公开机制引入公司社会责任制度中,完善信息披露的格式、内容和方式.公司应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信息披露制度惠及包括广大投资者在内的各类利益相关者.一个规范有效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使公司管理者在做投资和经营决策时,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管理目标去履行,从而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