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避税其法律管制的

点赞:15801 浏览:7016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商品、资本和劳动力在国际间流动的加快,跨国纳税人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利用各国税法差异和漏洞进行国际避税的手法不断翻新,且愈来愈复杂隐蔽.大量避税事实的存在和发展,已经给我国经济政治生活造成严重后果.本文主要考察国际避税问题,进而提出其对中国法律管制的借鉴意义.

关 键 词 :国际避税 税务合作

国际避税是国内避税在地域范围的延伸.跨越国界的避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不仅影响有关国家的税收效益,而且还影响跨国纳税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税收公平.在我国当前的国情下,反避税工作在我国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对国际避税的研究具有重要法律意义.

(一)国际避税的概念

在2010的G20锋会上,中国国家主席和法国总统萨克齐围绕要不要将香港、澳门列入避税天堂名单而展开的争论引起了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关注,避税问题成为首脑们议题的一个热点.避税,历来是税收征管工作中一个主要问题,何为国际避税呢?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家认为避税是“错用”或“滥用”税法的行为.避税虽然在各国税法上往往没有明确的概念意义,但一般说来,它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的缺漏和不足,通过某种公开的或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来减轻或规避其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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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避税行为性质的界定

当前,学者之间对国际避税的性质存在很大的争议,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第一种观点,认为国际避税是合法行为,其理由是它采用合法的手段,虽然钻了法律的空子,但毕竟没有违反法律,不会导致法律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国际避税是一种间接违法行为,其理由是国际避税虽然表面没有违反税法和有关国际税收协定,但实际上却是逃避税法上规定的应该课税的行为,造成税负不公平和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应该予以追究;①

如上所述,当前在国际避税研究的领域当中,出现了很多争议,而争议的焦点则主要在于对国际避税合法性的不同态度.笔者既不认为国际避税是合法的,也不同意它是非法的,国际避税的法律性质应该界定为非违法.从法理上来说,对于任何一个法律行为,并不是要么就是违法, 要么就是合法,完全可以存在第三种状态,即非违法性.在一个法制建设得十分完美的社会里,人们的法律行为完全可以分成合法和违法两种,而这至少要有两个前提.第一,立法者有足够的智慧;第二,社会不会发展.因为只要社会在发展、在变化,法律就永远不可能预见到人们所有的行为,即不可能把所有的行为都放到法律调整的范围当中来.

(三)国际避税的危害

当前,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国际税收领域内的避税和逃税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带来的危害也越来越引起广泛的注意,但其产生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第一,严重损害了政府的税收收入,国际避税的最直接的后果.避税的结果是会使纳税人的税负减轻,而税收是国家财政的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这样也会使国家的税收收入相应减少.第二,破坏税收公平原则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环境.第三,造成了国际资本的不正常转移.在跨国投资经营活动中,跨国纳税人往往利用关联企业间的转让定价,控制企业利润的流向以逃避有关国家的纳税义务,会造成国际资本流通秩序的混乱.第四,对投资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由于某些外商为了逃避税收将企业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了外商投资长期陷于亏损状况的检测象.

(四)我国在国际避税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税收法律不完善.任何税法都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税法上的缺陷和漏洞使纳税人的主观避税愿望有可能通过对税法不足之处的利用得以实现,而且外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得到了各地政府部门格外的支持和重视.


我国缺乏对反国际避税的意识,税收信息化建设滞后.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本地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没有对引进外资的效应进行综合权衡的情况下,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互相攀比,不惜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大量的甚至是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优惠.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尚处于较低水平,影响了反避税的进展.一是无法掌握国际市场信息资料;二是国内各项信息不能实现共享.

不能充分开展跨国税务合作.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反国际避税已不能由单个国家完成,必须走合作之路,加强国际税务行政合作.但我国人员不够,经验不足,我国的转让定价工作基础薄弱、大案、要案少,需要进行相互磋商、情报交换的案子不多,税收调整没有到位.

(五)我国国际避税的启示

完善我国的税收立法.我国现行的这套涉外的税法规定外资企业享受着和内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这种税收设置,为合法避税行为提供了一个很大空间.只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才能够进一步完善税法和严格征管,在反避税上从根本上打下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提高税务征管人员的素质,加强纳税申报制度和税收情报收集工作.无论多么完善的税法,无论多么具体的反避税措施,离开了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税务人员的贯彻执行,都不过是一纸空文.严格要求一切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纳税人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自己的所有经营收入、利润、成本或费用列支等情况,这是国际反避税的主要环节.②除了通过加强国内立法,强化跨国纳税人的申报收集有关情报外,实行纳税人异地举证制.

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和税收情报交流,共同打击和防止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一般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此,要有效的防止国际避税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是反国际避税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情报交换防止国际逃避的作用,国家还必须通过相应的国内立法,以制定相应的行政程序法规,以明确交换情报的种类方式,保密执行人等,以保证情报交换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