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解决

点赞:7388 浏览:2370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9-000-01

摘 要 “一事一议”,是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此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状况、地理条件、村民受益不均、村干部组织不力、政策可操作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制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难免遇到一些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 键 词 “一事一议” 问题 解决对策

一、“一事一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村民意见统一难

由于农村人口整体素质不高,公益意识淡薄,不少村民对村内公益事业缺乏必要的关心和参与热情,认为“法是国家的、理是村里的、利是农民的、责任是干部的”,村内事情是村干部的事.有些村民在对“一事一议”的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实用主义、本位主义态度,对直接受益、眼前受益、靠近自家或在本组、本村的则同意,否则就反对.因此,一事往往反复“多议”,意见也很难统一.尤其是村与村或乡与乡之间共用的道路、水利等公益设施,更容易出现“几不管,无人问”的局面.

2.议事开会集中难

受市场经济冲击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影响,外出打工或经商的农村青壮年逐年增多,有的甚至举家在外,有的家中虽有人也多是老弱病残,就算参加“一事一议”也做不了主,出不了钱.还有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村民对议事有抵触情绪,认为凡“事”都不能“议”,一“议”就要增加负担,不如不去.有的村面积较大村民人数较多,有些村民住得偏,到会场路途较远.受上述因素的影响,要集中议定某一事项,召开村民大会难度非常大.

3.议定筹资到位难

对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在村民代表会议上2/3的人同意通过了,但1/3不同意的人,既不肯拿钱,又不肯出力,就会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谁出劳力”的情况.有的村民签字同意了也不交款,互相攀比,产生“羊群效应”,引发其它农户拒交.此外,部分村民代表也确实不能代表全体农民意愿,有的村民以对所议事项不清楚、不同意为由拒绝缴纳“一事一议”款,造成资金很难到位,给农村公益事业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

4.议事范围执行难

有的村把弥补村级财力不足列入“一事一议”,将村干部报酬、村级招待费等开支也通过“一事一议”来筹资,把“一事一议”当作大箩筐,没有钱或钱不够用的事项都往里面装,使“一事一议”成为了新的乱收费、乱集资的避风港,使得一些不合法的负担通过村民认可而成为合法化,导致农民增加新的负担,影响农村税费改革成效.

5.议事规范操作难

按政策规定,“一事一议”项目必须有预算、有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记录,方案实施前必须报人民政府审核、备案.但一些地方借口会议开不起来,无法表决通过为由,立项材料不全,没有报批和备案;有的地方农民自愿超标准筹资筹劳,但上报审核时,政府不敢超标准审批,最终导致项目不能备案,工程不能实施的现象.因此,基层干部包括农民普遍认为“一事一议”规定的程序太烦琐、标准太低,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6.村干部自身素质提高难

有些村委会把“一事一议”当作一种形式,走过场、做样子.一些村干部对“村民自治”认识不足,习惯上仍然把村委会当作基层政权组织,不懂得或不重视村民应该享有的权利,把自身和村民的关系看作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习惯了“一言堂”,听不得“杂音”,有事不与群众商量,认为办什么事,怎么办,办不办,都是村干部的事.所以有些村从来没有真正“议”过什么事,一切由“村里”说了算,把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费用视为一般村有资金,不清楚或不明白这部分资金只能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而且必须经村民决策、管理、监督,以致专款不能专用、收费不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使“一事一议”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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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一事一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对策

1.推行“一事一议”

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切实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只要群众有意愿和参与的热情,政府及村组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扶持,就能事半功倍.

2.加强农村两委班子的建设,提高基层决策能力

“一事一议”制度能不能实施好,取决于村民对基层组织的信任度.村干部应从思想上彻底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做法,摒弃 “替群众作主,代群众当家”的陈旧意识,牢固树立“请群众作主,为群众当家”思想,把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

3.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在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尽快规范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的相关政策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使之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同时,不断提高村民的议事能力和议事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参与意识、意识、维权意识,真正做到大家的事,议、定、管.

4.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公开、透明政策

在“一事一议”事项实施中,要推荐本村组办事公正、有责任心、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直接参与,全程监督工程进展和财务开支情况,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布,且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并有具体的说明.项目一经结束,应立即由农经和财政部门对财务进行审计并向村民如实公布结果,认真杜绝贪污挪用等违纪违规的现象发生.

5.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

对村内群众急需办的大事,80%以上群众也愿意,超过上级规定标准的项目,应采取特殊政策,特事特办,特事特批,以保证“一事一议”监督管理的完整性和灵活性.

6.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公益事业投入

国家应加大向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一个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真正有效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减少农民自己筹资筹劳兴办农村公益事业比例,直到最后全部取消,使城乡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同步发展.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办公益事业,逐步减少“一事一议”筹资,让农民真正实现税费“零负担”,从而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