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税政探路

点赞:29478 浏览:14073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在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之下,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消亡速度进一步加剧,可以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刻不容缓.

目前,从法制的建设、组织模式构建、保护工程建设、财政补贴政策和统计性工作“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撰等方面来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就.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由于起步晚,自身定位不清,尚欠缺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接相关的税收保护机制.

政策演进

鉴于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对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支持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也是税收政策的重要内容.而文化产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的关键环节密切相关,交互影响.因此,在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税收政策体系的过程中,总结和借鉴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2000年12月,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涉及税收政策主要是通过增值税的先征后退的措施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最全面的一次税收政策调整则是2005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包括: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试点文化集团的核心企业对其成员企业100%投资控股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文化产品出口按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对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

以及,对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承担国家指定任务而造成亏损的文化单位,经批准,免征经营用土地和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从事数字广播影视、数据库、电子出版物等研发、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凡符合国家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统一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厂或经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电影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电影发行企业向电影放映单位收取的电影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

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方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的财税1号文件规定:第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对享受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优惠政策的转制单位和企业,2005年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6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再享受与所得税有关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优惠政策.第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原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第四,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土地和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从财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演进来看,其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税收政策制定的启示是,在制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税收政策的过程中,不能仅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抢救”、“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等环节自身进行考虑,也要借鉴与其密切相关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存在问题

总结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来看,一是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税收征收方式应该更加多样化,二是应以全球化视角从贸易、投资等方面考虑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税收政策,三是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产业链、供应链视角做出全面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税收政策,四是要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经济类型、经济体制、经营规模、项目特性和项目传承人的特性的差异,制定差别化税率,五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外接、延伸和扩展的税收激励政策.


但是由于当前我国的税收政策还主要是针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并且还没有纳入和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体系中来,在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等环节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因此欠缺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接相关的税法保护机制.

例如公益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比例相对于发达国家仍比较偏低(企业捐赠为12%、个人捐赠为30%),从而导致很多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事业缺乏热情,不能够理解这种“捐款还要纳税”的政策导向,影响了人们对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而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角度来说,一是由于生产原材料取得的偶然性、天然性、来源的分散性,导致很难取得生产原料的进项,无法进行抵扣,使得税负较重,从而经常偷逃税款,加大了税收风险,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使用传统手工,生产周期长,人工投入多,导致税基加大,增加了相对税负,三是财政性补助资金因免税认定程序不畅,企业无法享受免税政策,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人才培养的外部性和风险性需要得到关注.研究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人才的流动性非常强,职工教育投入的外部性和成为沉没成本的风险性都非常高,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需要财税政策做出相应的支撑.

完善路径

笔者认为,在加大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投入的同时,要加强税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环节的激励作用,使其成为我国扶持和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的有力杠杆和重要保障.例如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的不同社会经济效益,出台实施不同的税率结构,对于社会各界,包括企业和个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捐赠,给予一定比例内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同时,政府应尽快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纳入工作程序,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同时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前期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对税收优惠政策加以调整和完善,使之更加切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的发展趋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涉及的项目多且门类复杂,可以先对列入国务院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下项目代表传承人的合理利用采取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然后再具体到各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下项目代表传承人的合理利用进行扶持性的税收政策,对新型“生态博物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给予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财政税收政策鼓励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并结合出版、音像、广播电影电视、广告业、演出、旅游等行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变成经济资源.

另外,由于税负负担沉重,利润微薄,许多年轻人觉得从事这个行业赚不到钱而不愿意学习该项技艺,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为此应加大财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环节的支持.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中职工教育经费的财税支持要考虑人才培养工作的外部性和风险性以及创新创意的现实要求,另一方面,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股权激励和无形资产入股的所得税采取减免或延期.技术秘密传承应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以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技术扩散.

非遗税政探路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论文范文集 大学生适用: 专升本论文、研究生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55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技巧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目录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职称评副高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技巧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作者就读于辽宁省对外经贸学院会计学院财务系)

热门大全

猜你想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