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推行县级报账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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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06年12月,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办法明确指出了实行县级报账制的范围、报账程序、职责分工等,东营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使用范围,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支付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文将重点对实施《山东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以来,东营区目前实施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进行详细论述.

关 键 词 :财政支农资金 县级报账制 思考

一、东营区实行县级报账制的现状

东营区自2003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于2007年根据《山东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和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后又根据工作需要将“三网”绿化的市区配套及现代农业发展(现代鱼项目)资金纳入了县级报账制资金管理范围,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报账.

东营区按规定设立了报账专户,在农业财务股设立专门审核岗,在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岗、在国库管理办公室设立支付岗,各岗位相互制约,有力的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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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到位实施县级报账制管理资金共计6698.75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370.4万元、现代农业发展(现代鱼项目)资金850万元、“三网”绿化资金2942.5万元、其他省级专款1535.85万元;当年实现报账支出4987.28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39.46万元、现代农业发展(现代鱼项目)资金117万元、“三网”绿化资金2942.5万元、其他省级专款888.32万元.项目单位在发生支出后,一周内提出报账申请的项目单位所占比例为100%,主管部门一般在收到项目单位报账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提交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拨付或者不予拨付意见,实行县级报账制的资金100%拨付到项目单位.

财政支农资金实施县级报账制以来,提高了资金透明度,更加有利于主管部门掌握资金走向,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有力的保障了工程质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行县级报账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内容复杂,对审核人员要求较高

实行县级报账制的资金涉及农口各部门,涉及水利建设、农田建设、农民培训等各方面内容,要求审核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财务会计知识,还要对项目建设方方面面的基本情况要有所了解;对从开具的到数量、从内容到规格等都要略懂一二;对资产评估报告、工程预(决)算报告的格式内容都要比较清楚,审核时才能把住关口,杜绝一些不合理支出,真正体现县级报账制的意义.否则,不能充分发挥县级报账制的意义和作用.


(二)县级报账制在具体执行中操作难度较大

首先,一部分人从思想上不接受县级报账制,认为是对自己权力的一种约束,从某些方面损坏了自己的利益,包括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协调难度较大,从抵制到不配合等各种态度都有,给执行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三)项目实施周期长,资金年底不能实现支出,各级审计时会作为问题

因为部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还需上级部门审批计划,这样项目实施相对滞后,尤其是年底,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资金年底只要有结余,审计部门就会给出专项资金应拨未拨的审计意见.

(四)个别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存在缺陷

例如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按照县级报账制要求,培训机构需要提供与该项目相关费用的合法凭证才能申请拨款,收到的财政拨款和经费支出进行对抵后,培训机构的合理利润就不能得到保障,这样将打击培训机构承接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积极性,或者直接导致培训机构弄虚作检测.

三、推行县级报账制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的执行,从财政部门到项目主管部门再到项目实施单位,牵扯的人员多、范围广,应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如案例分析等,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识别票据、预决算报告等原始资料真伪的能力,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更加便于县级报账制的执行.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部门单位对县级报账制的认识

应对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执行县级报账制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从思想上使相关部门单位认识到县级报账制的好处,财政部门推行县级报账制,并不是削弱了部门的权利,而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的必要的程序,让各主管部门和各项目单位对县级报账制的态度从开始的抵制、到不自觉地配合、再到主动的报账,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监管力度,理顺资金管理程序.

(三)进一步规范县级报账制,逐渐实现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轨

在整个会计期间(除12月份外),项目单位报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据实报账,到年底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区别结转或者挂账支出.

(四)缩短中间审批环节时间,加快财政支农资金进度

加强项目计划审批时间和资金到位时间的衔接,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支农预算执行进度.

(五)细分资金范围,明确报账程序

结合《山东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使用范围进行细分,例如工程建设类、培训类等,结合不同的分类出台不同的报账程序,以便区别对待,便于控制.

(六)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健全资金退回机制

当年各类支农项目申报结束后,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定期要求基层财政部门提供资金拨付情况,对尚未拨付的财政资金进行详细分析,针对基层财政部门无法兑付扶持资金的情况,应及时收回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