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长效机制遏制三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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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10-000-02

摘 要 这些年来,作为公共话题,有关“三公”消费的讨论此起彼伏,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继续压缩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向社会公开”的要求尤其引人注目.遏制“三公”消费,公开财政支出的用途和方向,是有效监督行政权力和预防行政腐败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从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推进及健全“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健全相应监督制度和问责机制,加强财政审计四方面阐述遏制“三公”消费的有效路径.

关 键 词 三公经费 公开 遏制 监督

一、前言

2011年3月23日,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在2009年和2010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压缩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时,将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会议要求,各部门及人员应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推进及健全“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健全相应监督制度和问责机制,加强财政审计,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遏制“三公”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产生的消费.监管、控制“三公”经费的基本前提则是“三公”经费的公开和透明,即通过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进而实现社会的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将“三公”经费压缩在合理范围内,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使纳税人的金钱能够更多地流向更具价值的民生等领域.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刘蓉认为,三公经费公开是老百姓的需求和政府内在推动形成合力的结果,公开财政支出的用途和方向,是政府对纳税人的交代,这本身就是政府执政的重要进步,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的趋势和潮流不可阻挡”.“近年来随着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社会各界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四川日报的记者,三公经费公开成为打造“阳光财政”大势所趋.

二、遏制“三公”支出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我国行政成本在财政支出比例中明显偏高,尤其是三公经费的支出,引发社会的不满,其根本原因与“三公”经费缺乏公开,进而缺少公共约束有关.政府推出从到地方“三公”经费全公开的时间表,称得上是顺应民意和时势的进步.

科技部率先公开了2011年的“三公”经费预算,虽为表率之举,但仅仅提供了一个4018.72万元的数字,令人无从具体考察其用途的合理性.接着中国科学院、审计署、商务部等部门相继都公开了三公经费,但从公开内容来看,也是比较概括的.可以说,公开“三公消费”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然而如此良好的开端,并没有受到过多的好评,究其原因是民众更想看到的应该是公开之后的监督制度.

从目前来看,规范、遏制和监督“三公”经费的支出,才是公众所关心的.任何一个好的制度,一定要维护其公信力,从而使得这个制度能像政策设计者所想的那样,发挥积极的作用,政府部门公开三公经费,就是希望能发挥公众对于预算的监督,以加强各部门的预算约束,而这种约束,必须是硬约束,而不是软约束,因此,遏制“三公”支出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可从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推进及健全“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健全相应监督制度和问责机制,加强财政审计四方面,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监管和控制.

(一)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控制

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监督,应着力在强化预算约束,严控支出,严控追加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严肃性.部门可对“三公经费”实行量化压缩,如因公出国(境)经费在往年经费支出的基础上按5%比例压缩,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压缩15%、公务接待经费削减10%,“三公经费”控制数随部门预算一并下达,作为各单位预算编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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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根据预算指标,合理编制“三公”经费用款计划,对于授权支付要明确范围、程序以及管理人员的权限和承担的责任对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应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业务活动的动态和“三公”经费等相关费用支出的重要信息,增强工程采购支出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另外,应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当“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项目执行完毕后实施绩效评价,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和安排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的重要依据,结果好的部门项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结果差的部门项目相应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二)推进及健全“三公”经费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是做好监督的前提条件.通过建立“三公”经费公开机制,公民依法行使财政知情权和财政支出的监督权,有助于“三公”经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公”经费,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要详细公开,各类审计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在网站上有计划地公布包括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进展、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重大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等各方面的信息,通过信息及时有序的公布,自觉接受民众的监督.

将信息公开,也有助于公民更好地了解情况,提出诉求,督促政府及时回应,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三)健全相应监督制度和问责机制

只有将监督制度和问责机制相结合的,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才不会使“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流于形式.

1.加强全国人大审议监督力度

现行《预算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而实际情况是,由于《预算法》没有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公布三公经费,导致人大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没有充分运转起来,监督作用没有发挥出来.把全国人大的审议监督作用发挥出来,可以说是对三公经费约束最有力的力量.首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就预算和决算问题针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三公经费,提出询问和质询.其次,依据宪法和监督法,各级人大常委会都有权要求政府或所属部门就三公经费问题做专题报告.最后,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有对三公经费进行专门审计的内容.

另外,全国人大对三公经费进行监督,对地方及预算部门内部进行三公经费监督起到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

2.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监督控制 “三公”支出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以财政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为依托,由预算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提出分月用款计划,并在分月用款计划范围内依据实际用款需要提出申请,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劳务供应商或收款人(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财政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写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减少时间和空间上的周旋,缩短流程,从而减轻财政开支负担.惟其如此,才真正抓住了治理“三公消费”的关键.

(国库集中支付以财政下达的预算和单位用款计划为控制中心,单位支付业务必须在用款计划指标内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通过财政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单位可以随时了解本单位最新“三公”经费的预算、使用、结余情况,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可以及时审核支付财政支出,财政部门可以实时地动态监控每笔财政资金的支出,监督相关部门是否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对于公开了的财政信息(特别是“三公”经费有关信息),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人员应将其与相关凭证及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记录,再次进行对比核实.若发现有差异,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3.严格执行问责机制

“谁办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吴世雄说,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绩效问责机制.只公开而不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是难以遏制“三公”支出的.所以,除了公开“三公”经费之外,还必须通过健全问责制度,将违反财政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纳入问责范畴,特别是对(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财务相关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的违反监督工作要求的行为进行问责,对那些违反财政纪律的公职人员,要根据其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尤其注意工程项目的“三公”经费支出,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追踪问责,强化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财政审计,提高公开透明度

执行财政审计,促进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总体上应审查部门经费使用是否贯彻厉行节约原则,摸清“三公”经费支出的总量,分析资金来源和支出结构,有无预算追加,将当年支出与上一年度进行对比,是否坚持了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零增长”原则.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为出发点,对“三公”经费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总体规模、分配标准,分析预算分配的公平合理性;2.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是否严格控制,促进落实经费与出访任务联动审批机制;3.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在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和加油环节是否进行严格管理;4.单位是否有效控制差旅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


财政审计也要特别关注对国库集中支付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的审计,以及相关控制监督人员的独立性和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水平的审计.这样,才能保证所公开的“三公”经费信息更具可信度.

三、总结

三公经费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怎么写作政府的关键环节,是有效监督行政权力和预防行政腐败的内在要求.三公经费公开,有助于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集中财力保障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有助于政府政务公开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不断增强,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政府的财政收入来自于人民缴纳的税收,使财政的每一分钱用在为人民怎么写作之上可以说是政府的义务.各部门在积极有效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评价等财政管理制度的同时,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做好“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使财政资金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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