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综述

点赞:24739 浏览:11656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文化市场经历了从逐渐兴起到繁荣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严重影响了文化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要从管理体制、管理队伍、法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关 键 词 : 文化市场;管理体制;管理队伍;法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市场逐渐兴起,并获得了迅速发展.尤其是1992年开始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以来,文化市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2000年第一次在文件中正式提出“文化产业”概念,从此文化市场逐渐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入世以来,我国文化市场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冲击.国际环境的变化和国内文化的发展,要求必须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朝着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相关部门也颁布了大量的政策文件来规范文化产业的发展.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这也充分显示了文化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纵观学界对文化市场的研究,我们发现其主要集中在对文化市场的认识、文化市场现存问题以及文化市场管理的对策研究等方面.

1.我国文化市场的认识问题研究

对文化市场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就是能够正确认识文化市场的内涵.关于文化市场的内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认识.刘玉珠在《文化市场学》一书中指出,文化市场的内涵包含三个层次,一是文化经济主体和文化产品以及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市场体系,包括生产、流通等多个环节和领域;二是文化产品的流通领域;三是文化产品的集中交易场所.[1]胡秀梅认为,所谓文化市场,是指按价值规律进行文化艺术产品交换和提供有偿文化怎么写作活动的场所,是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产品生产和消费的相似度检测.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能供人们消费并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和活动;二是要有组织这种活动的经营者和需求者;三是要有适宜的交换条件.[2]廖奔则对文化市场进行了理论定性,他认为:第一,文化首先是市场之外的存在,它并不以或不完全以市场为转移(甚至市场本身亦是一种文化表现形式).第二,精神产品从其目的和功能两方面来说都不完全是市场性的,只有当它被作为物态的文化产品而投入市场流通,它才转化为商品.第三,现代文化更为紧密地依赖于市场.因此他认为所谓文化市场就是为文化产品的流通而开辟的商业性渠道.[3]综上所述,尽管学者对文化市场的认识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但在其内涵上具有一定的共性:(1)文化产品和怎么写作活动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具有精神属性,不能完全市场化;(2)文化商品与一般商品一样,具有商品属性,都以一种物态形式,进入市场流通领域进行交换.

2.我国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研究

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前进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标志.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文化市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就目前的研究文献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管理体制问题

中国市场管理方式的部门分割趋向,通常是由单纯行政分权和纵向多头管理来体现的,即所谓的“条条管理”.[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传统的文化体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文化市场管理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鲁君指出,我国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的层次,从纵向上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只是管辖范围不同和职能不同,从横向上设立平行的若干部门,各司其职,这样纵横交错结合的管理体制,由于各部门从各自的工作角度出发,存在交叉管理、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等问题.表现出一方面工作重复,另一方面又存在漏洞的不协调状况.[5]此外,王宏伟也在文章中谈及我国文化市场管理体制的现状.他指出,目前文化管理体制的现状是:一是市场管理不统一,各管各的;二是管理权限不明,几个职能部门彼此交叉;三是管理能力和管理权限不一致.有执法队伍的无法管理,没有队伍的却管理一块市场;四是上下错位;五是本位主义,即仍以部门、地区来划分管理权和管理范围.一个地区一个样.一个部门一个样.[6]这种多头管理体制使权责交叉,权限不清,容易造成政出多门,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从而导致文化市场管理的混乱.

2.2立法滞后问题

立法是政府管理文化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文化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文化市场的迅猛发展,文化市场的外延不断延伸.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些领域的发展.文化市场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鲁君[7]、路宁[8]等人指出,目前我国文化市场管理的立法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国家至今尚无一部完整的文化市场管理法,国务院在这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尚不系统,这给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政策界限难以把握,有的法规文件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政策规定,由于其内容不够具体,致使执法把握尺度不准,操作性不强.此外,董国志也指出,目前我国文化市场法制体系还不完善,立法层次与文化市场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各项法规中管制、限制、抑制的规定多,搞活、扶持、怎么写作的内容少.[9]赵玉忠在其《文化市场学》一书中也指出,我国目前区域封闭式和分散多头式市场管理模式的缺陷,客观上排斥和淡化了市场管理的法律地位,从而使得市场经营行为无法从根本上予以立法保护和规范.由于强烈的行政化意识作祟,更由于缺乏依法治理市场的经验,中国市场管理上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此外,政出多门之下的各种管理条例、暂行规定往往互不协调、彼此矛盾、不尽科学和规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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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管理队伍问题

文化市场的管理,追根究底还是人的管理行为.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作为行为主体,是管好文化市场的关键和核心所在.郑明指出我国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力量薄弱,手段落后,与迅猛发展的文化市场不相适应.[11]鲁君也指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面临的物质诱惑逐步增多.然而,由于许多制度建设仍不健全、不规范,知法犯法、以权代法、枉法、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严重影响了门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12]路宁也指出在我国文化市场的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力量薄弱,有的执法人员法规、政策观念淡薄,不能严格依法办事,有的人以权谋私,枉法.[13]所有这些都从侧面反映出了目前我国文化市场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管理手段落后,有待进一步提高. 2.4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当前,在文化市场领域,非法乱纪活动时有发生.文化市场经营者有法不依,执法人员执法不严现象严重.当前文化经营者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少部分人的文化素质低下,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比较淡薄,非法经营活动屡禁不止.[14]赵玉忠指出,由于市场经济和市场发育尚不成熟,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意识在民众和管理者中十分淡薄,特别是受“法不责众”传统观念的深远影响,使得已经颁布的各项立法缺乏威慑和规范功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事前规范不严,事后打击不力的现象非常普遍.[15]

3.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对策研究

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内在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3.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首要的就是要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针对这一问题,不同的专家、学者都在不同程度上强调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刘玉珠认为,统一的文化市场,应该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统一管理文化市场,彻底解决文化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16]郑明则提出建立统一的“大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将文化娱乐市场、书刊音像市场、体育娱乐市场等纳入一体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管理体制的弊端.[17]此外,路宁认为要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责权,做到归口管理.坚决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避免文化管理工作的上下错位.[18]付洪伟强调要逐步理顺体制,实现归口管理.要把文化市场管理在文化产业经营当中的主导作用体现出来,杜绝其他协管部门对文化产业行业的“参合管理”行为.[19]王宏伟则提出要创新管理体制.他认为,创新管理体制,要从实现管理机构专门化、管理职能明确化、管理人才专业化、管理方法多样化等方面入手.[20]只有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文化市场管理混乱的现象.

3.2加快文化市场法制建设,把文化市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要使文化市场按照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沿着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繁荣发展,从根本上来说要靠法律.法律是文化市场管理的有效保障.对于文化市场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应当尽可能做到有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并逐步使之配套,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21]钱崇涛、赵敏[22]认为健全法制、依法管理是协调文化市场各种力量之间的关系和促进文化市场繁荣的根本方法.要加快文化市场的立法步伐,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以扭转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管理被动的局面.只有国家制定完善的法律规范,提供优良的法律环境,文化市场才能良好运转.付洪伟指出,仅就目前文化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来看,可依照的专业法规尚有欠缺,现有的各项法规在执行当中还应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还要使其效力层次更高,界定更加准确,更具有可操作性,真正实现有法可依、责权明晰、管理有度、依法保障这样的管理机制.[23]此外,胡秀梅认为要应用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制方法,让文化市场尽快地活跃和壮大起来.法制方法是通过各种法律、法令、法规和司法、仲裁工作来进行管理的方法,具体是依照国家权力机关和文化行政部门发布的、具有管理规范性的法规、条例、规章等进行文化市场管理的行为和手段.其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定法律和建立各种法规制度;二是注重相应的司法工作,二者不可偏废.[24]总之,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有效约束和保障.只有形成和具备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文化市场管理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3.3强化文化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管理者的整体素质

人是管理的主体力量.文化市场的管理离不开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管理队伍.强化文化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者的整体素质是文化市场管理的关键.胡吉宏认为,文化市场执法人员要具备三个方面的素质:第一,要有较高的政治热情和思想道德素质,要忠于法律,廉洁奉公;第二,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要精通法律,并能正确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第三,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但要廉政,而且要勤政.[25]李晓明、周聪颖认为强化文化管理队伍建设,就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树立坚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怎么写作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着力提高他们思想政治素养、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26]王敬东指出强化文化市场的管理,尤其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干部的廉政建设.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第二,用制度约束管理干部的行为,防止管理者贪污腐化;第三,整顿管理体制和程序.第四,关心职工疾苦,树立奉献意识.[27]杨喜久则认为,要实行办事公开化、透明化,严禁徇私舞弊、检测公济私,借职务之便勒、卡、索、要.要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28]

3.4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监督机制

健全的文化市场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文化市场的违法乱纪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李晓明、周聪颖认为要坚持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与密切协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文化市场行业建设,形成法律保障、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保证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29]路宁[30]认为,建立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大力加强文化市场行业监督,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全国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提高文化市场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监管效能.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起纵向垂直和横向平行的监督网络,建立起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多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文化市场报道的广度和深度,从而全方位、多层面地监督文化市场经营者的行为和行业状况,促进文化市场管理的有效推进.

3.5加强文化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由于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的双重属性,因此对文化的管理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还必须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这样才能保证文化市场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尹明指出,政府不能对文化市场的发展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文化行政部门应对文化市场实行宏观调控,在充分注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运用立法约束、行政审批和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适度干预市场进程,通过发挥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的积极作用,保障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协调发展.[31]此外,路宁在论及这一问题时也明确指出,目前在我国文化市场管理中,政府是主角.政府要对整个文化市场实行统一规范和宏观管理,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微观管理和宏观调控相统一、总量合理和结构优化相统一,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32]总之,由于文化产品的特殊性,文化市场既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市场运作,也不能完全由国家控制,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符合我国文化发展现状,才有利于我国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