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媒:公共领域的初级阶段

点赞:30683 浏览:14283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哈贝马斯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提出了“公共领域”的概念.在我国,最具有公共领域性质的媒体要数网络传媒.根据目前我国网络传媒的发展状况,我国的网络传媒正处在公共领域的初级阶段,并且将长期处在这个阶段.

关 键 词: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网络传媒,BBS,初级阶段

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首次提出了“公共领域”这个概念.他是这样定义公共领域的:“所谓公共领域,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会、形成公共团体的谈话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领域生成.等在一个大型公共团体中,这种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来传递信息并影响信息接受者.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务活动相关的对象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以相对于文学的公共领域.”[1]而随着社会的工业化、信息化,哈贝马斯对大众报刊、电视、广播等对公共领域的影响进行分析,认为在大众媒介的影响下,公共领域已经让人越来越失望.但信息革命以来,网络技术不断发展和成熟,网络传媒在人们生活中的比重逐步增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网上发表意见并参与讨论.按照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定义及其构成所需要的元素,我们可以说网络传媒已经成为一个网络公共领域.


在中国,特殊的国情让许多人认为中国没有公共领域生长和发展的现实土壤.根据中国的新闻体制和新闻事业的特点以及传媒管理机制,有的学者判断:传媒公共领域很长时间内无法存在.[2]“传媒给受提供表达的空间被监控在有限的范围之内,传媒公共领域的产生缺乏基本的制度土壤.”[3]此外,其他学者还尖锐地指出,网络“选择性愈大,同构型也就愈大,不同意见与立场上的冲突也就愈来愈少”[4],“网络空间日渐扩张之际,言论与自由却愈益封囿在特定的虚拟社区之中,形成一个没有交集与对话的孤岛”[5].

笔者认为,虽然网络传媒在担任公共领域这个角色时并非十分出色,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的是相对于其他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确在充当公共领域这个角色,并且其发展也是越来越好的.我们说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同样,我们也可以这样定义中国的网络传媒:网络传媒是公共领域,但网络传媒将长期处在公共领域的初级阶段.

网络传媒作为公共领域的主要表现形式是BBS.下面以BBS为代表,具体阐述一下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特点.

平等对话.在传统的论坛中,论坛中的权威和前辈会给非权威和后辈造成一定的压力.同一个观点由权威和前辈进行陈述,会得到比较多的人信服,而如果这个观点是先由非权威和后辈提出的,其影响力相对于前者肯定是要大打折扣的.而在BBS中,此类的影响就不会那么明显.在网络中大家一般使用网名进行交流,人们平时的社会身份并不会在网络交流中显示,这也就避免了人们在讨论过程中轻易地仰视或是俯视他人,从而可以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讨论的问题上,进行自由、平等、理智的讨论,而不必受制于权力、习惯势力或者传统观念.

开放进入.BBS不是只针对某些人或是某个阶层,只要大家对这个论坛感兴趣,就都可以参与到论坛中.只要进行简单的注册,就能在论坛中发起讨论或是对别人的话题进行评价.所以,我们并不用担心网络领域只是小范围的社会精英的领域,它其实是我们社会大众发出声音和表达意见的平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此前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09年底,中国的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较2008年增长28.9%,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从22.6%提升到28.9%,互联网普及率在稳步上升.”[6]数量如此之大的网民,也可以间接证明我们的网络公共讨论有着十分坚实的基础.

灵活参与.与传统的咖啡馆讨论不同,网络传媒时间和空间的灵活性很强.传统上,一个咖啡馆的讨论只能是所在城市的城市精英,而其他人却由于地理限制无法到场讨论.网络把大江南北的人们都联系起来,同时对一个问题进行争辩,解决了不能到场的困扰.此外,传统的讨论需要讨论者在现场,因为讨论就发生在当下,过后,这个讨论就很难复制.网络则保留了整个探讨的过程,而且不会因为过时就关闭讨论的大门.没有赶上之前跟帖讨论的人,之后还能看到帖子内容,而且也可以进行评论.同一个话题,后面跟帖讨论可以持续很久,并没有时间的限制.所以在网络中,传统公共领域的时空问题就不再成为问题.网络促进了公共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它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讨论的质量也会得到提高.

理性讨论.BBS关注热点,社会上一旦出现热点问题,网络上就会立刻呈现这些问题,并且引起大家的广泛讨论,“华南虎”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历时一年多的“华南虎”事件,其中所展现的内容真真检测检测,让人眼花缭乱.成千上万的网友一起对这个事件进行分析推测,最终促使其真相大白.BBS的网友正是依靠自己的理性判断,不轻易听信权威,不受外界权威的压力的干扰,从而一步步把事实的真相给挖掘出来的.

虽然网络在承担公共领域这个角色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复杂的历史、社会原因,我国的网络公共领域,和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公共领域相比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我国的网络传媒还只是处在公共领域的初级阶段.之前所提出的BBS的几个特点,其实在每个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不足.

缺失的“平等”.虽然在网络上大家都隐姓埋名,不会有实际中的地位差别.但事实上,在论坛中资格比较老、经常发言的人,还是会不自觉地成为BBS中的意见领袖.领袖地位一旦为大家所接受,那这个领袖所发表的言论就更容易得到拥护.而论坛新手们,则敬仰这些有威信的网友,选择不发表与之相冲突的言论.即使他们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大多数人还是会维护既有权威,所以“平等”就会产生倾斜.毕竟在论坛中,每个人都是有符号代表的,想要完全隐蔽自己或是达到完全平等是不可能的.另一个方面,想要参与网络讨论,必须要有电脑及网络连接.但是中国目前还没有达到全民网络接触,还有相当多的人无法接触到网络.而这些接触不到网络的人恰恰是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他们很少能够自己在网络上发出声音,只能依靠外界的发现和帮助.可见网络势必会造成群体的不平等.只有等到大多数人都能接触到网络,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才会有实现的基础.

网络舆论的暴力.哈贝马斯强调的公共领域是“观点的竞技场”,形成的是“理性的权威”.但是很多网民都依照个体情绪发表观点,这其中情绪的因素大过理性,以致出现了网上的人身攻击和互相谩骂.网上满篇的谩骂和人身攻击已经完全不能体现公共领域要求的理性,而变成直接的的“语言暴力”.[7]我们定义的公共领域需要的是理性的参与者,所以网民在进行讨论时,应该时刻遵守社会道德和规范.只有网民成为理性的评判者,我们的网络公共领域才能走得更远.

不完全的独立姿态.哈贝马斯定义的“公共领域”是独立于公权力而存在的.在我国,虽然相对于传统的媒体,网络媒体的自由度已经很大,但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它还是会受到政府和网站管理者的控制.当社会发生重大事件时,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会对网络进行一定的言论控制.此外BBS的版主会进行网络议程设置,对其中一些自认为有价值的议题,以主题策划的形式增加议题的影响力,引起大家的注意.版主也会依据自己的判断来让帖子置顶或是加精华或是删除.举个例子,天涯社区在主页上方给出的是“热点推荐”,而每个子版块都有各自的代表议题.这些议题都是经过版主和分版主挑选设置而呈现给大家的.除了言论的管制,网络还受到商业因素的侵扰.网站运行多数是由广告支撑的,为了赢得广告业主的投资,网站主要的精力放在了提高点击率上.在这个注意力稀缺的时代,赢得了注意力,也就赢得了商业利益.大家最爱看什么、最关注什么,我们的网络就跟进什么.这对网络的公共性造成了很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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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媒介是最为理想的公共领域沟通与表达的工具.网络媒体为大众提供了更为平等和更好的论辩环境,参与者能够自主发表意见并且达成共识.公共领域的最终理想是通过私人的理性辩论消灭一切统治,网络媒介作为公共领域的初级阶段,在这个方向上将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注释:

[1]展江:《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与传媒》,《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2]参见张志安《传媒与公共领域――读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随感》,中国法律信息网(),2007年6月21日.

[3]张志安:《传媒与公共领域――读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随感》,中国法律信息网(),2007年6月21日.

[4][5]翟本瑞:《网际网络能否成为公共领域》,中华传媒网(academic.省略/article.phpid等于1563),2004年2月17日.

[6]《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9年1月15日.

[7]参见刘青《从“林松岭案”看网络公共领域的建构》,《青年记者》2009年第11期.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