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史

点赞:26811 浏览:12837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本文介绍并分析了殷、周时代以前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邑”的发展和展开、邑制社会的变革和家族社会的形成及中国古代社会形制.

关 键 词:邑,社会集落模式,社

1.殷、周时代的集落“邑”的发生和展开

殷、周时代以前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叫“邑”的集落.“邑”的大多数都是沿河的丘坡高地形成的.“邑”里边的居住者(之间)一般都是在同祖、同血的信念的基础上共同生活的氏族或者和他们的分族来构成的.

“邑”里面,有奉祀祖先的“社”(当然这个时代的社,是仅仅指单独的建筑物,还是指一个祭祀的场所,从文献中无法得知.不过我们可以从周制城市中的“左祖”“右社”的构成可以启发,集落“邑”里面的社应该是一个祭祀集会的场所.)“社”作为“邑”这样一个共同体结合的宗教性象征.当春天到来时,“邑”的人要在“社”举行祈祷收获的“春(的)祭礼”.到了秋天,又要进行感谢收获的“秋(的)祭礼”.当“社”里面举行祭祀时,“邑”的成员会聚在“社”中进行祭祀仪式.乐舞宴饮,将牺牲品均分给成员享用.

1.1“邑”的“社”的构成.从文献中可以看到,社中有“封”,即以土夯筑的祭坛,在土坛上有以束木作为的始祖伸像.后世,人们逐渐植树以代替,或者立石柱代替.这种习俗虽然在以后“社”的构成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一个村落公共聚集的场所都载有树木.一般,在古老的村庄入口或中心都有一个数百年的古树.反过来,有古树的村庄一般都有历史.

而社的作用(功能)并不单单是供奉祖先的地方.我们从至今仍存在的侗族村落“鼓楼”的作用.以及母系社会半坡集落的大房子所具有的集会机能和大广场所发现的方形祭坛,可以判断出“社”的祖形及功能应该是原始集落中,广场、大房子、祭坛变形过来的.同时,它也具有诸如姜察集落广场中色石做成的举行祭礼的功能,以及齐家遗海的共同墓地中祭祀祖先的建筑遗址等等的功能,集落起来逐渐发展形成了“邑”的“社”的“形态”和“功能”.

生产力还非常低下的“邑”基本上以初期的原始集落的状态构成,他们相互之间联合起来形成“氏族联合(同盟)”,而这样氏族联合在达到一定规模后便形成了国家,即“邑制国家”.

1.2古代“邑制国家”.殷王朝就是一个“邑制国家”的氏族集团的盟主,在河南安阳市的“小屯”定都.当时的国家构成中,首先有大邑(或叫无邑)的“商”的存在.同时也形成了祭祀军事共同体,逐渐形成了强大的王权.

为什幺这样说呢从出土文物中可以看出.首先是彝器得那么庄严的让人感到威严的祭器,另一个是拥护权利的锐利武器.而使用初期的联合(同盟)的诸邑逐渐置于“商邑”的宗教、军事的权威支配之下.

因此,我们开始便提到的“邑”的构成特点,在支配氏族居住的商邑中则有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半坡姜察遗海中所看到的“社”的原型:广场、祭坛、壮丽的宫殿、宗庙被建设起来,雄大的王墓区也被营造起来.“商邑”的中心是王和王族居住的宫廷区,周围是其分族和所属氏族的集落区.这样就形成了黄河流域城市的早期形态.

周王朝时代的社会同殷王朝相同,以“邑”为基本构成单位.

2.邑制社会的变革

2.1邑制社会的瓦解.众所周知,一个真正的时代大变革跟经济的发展模式有着重大的关系.至于统治阶段的腐败、没落引发的,只能算小变革.因为生产方式的变革所引起的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它同时引发了思想制度等社会意识形态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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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代,在中国历史上,属于一个激烈的转换变革期.我们通常所知的是思想、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变革过程.却很少有人知道这样一个激烈的变更产生的原因:铁器的出现.铁器农耕用具的普及出现,使得生产力得到了一个飞跃式的提高.特别是犁的出现,使得家畜在农业的普及得到发展,从而新经济的团体产生了.


同时,商工业的发展,铁器的生产贩卖,出现了诸如楚、吴、蜀的冶铁业者.而生活的必需品―盐的生产贩卖,产生了齐、燕、晋、秦的制盐业者,齐、鲁、秦、周的纺织业者.因而传统的邑制社会的氏族逐渐解体,同时也激发了传统的政治宗室中心的“王城”、“国”、“都”.

2.2家族社会的形成.氏族的协作关系渐渐松弛,家父长的权力逐渐加强.即家父长权力者的加强后,家父长权力者的权力构造不一定局限于氏族的血缘关系.从而有能力者的集结形成新的集团,其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这些集团间的分立和斗争,产生了一些甚至凌驾于诸侯的地位的现象,取代成为新的独占领支配者,出现了专制君主的雏形.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地方.秦、楚国的县治的场合下,郡守、县令成为君主统治集团所派遣的官僚.郡、县成为君主的直辖地(新兴经济区).随着郡县的发展和不断地没收,拼合小的“国”、“都”,以君主为主的统治集团逐渐成为领域国家的土地和人民的支配者.春秋时代后,氏族崩塌.进而家族的责任、征兵方式出现和税收制度形成.

3.中国古代的社会形制

春秋战国时代

县的成立:郡、县原本为边境的军事范围而划定的,以后随着铁器的出现和农业的发展,成为直接受集权统治的经济行政区域.它首先在当时的秦国实施,将敌国的小邑夺取后称县.特别是秦、楚的县为大县,由君主直接派遣管理者,所收租税直接支持国家财政.

乡的成立:甲骨文中,乡是以盛有食物的簪的二侧二人相衬而产生的形体出现的.取乡人共饮食的意思也就是以后我们大家常用的“乡党”、“乡里”的原因.乡在“邑制国家时代”属于离开“国都”的邑.氏族的一部分成员离开国都,新建设的集落.春秋战国时代,乡作为县的下设集落行政单位而成立.以上各部分再加上里的单位形制,形成了春秋战国以后的社会集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