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与出路

点赞:20507 浏览:9367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近年来,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迅猛,法学教育机构众多,在校学生人数膨胀,随之而来的学生就业率低、不能适应社会需要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法学教育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对法学教育的改革刻不容缓,本文从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入手,分析目前法学教育出现困境的原因,提出对法学教育改革方向和新世纪法律人才培养的几点建议.让法学教育真正能够为社会培养有用的法律职业人才.

关 键 词:法学教育,困境,出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基本建立起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成人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组成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学教育体系.与此同时,法学教育层次繁多,缺乏准入标准,教育水平有待提高,法学教育目标不明确,教育理念、教学培养目标僵化滞后.因此,处于十字路口的中国法学教育需要探索新的出路.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困境

教育部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法学本专科共招生11.20万人,在校生42.77万人,毕业生12,37万人,除了普通高校外,以“五大”(电大、函大、业大、职大、夜大)为代表的成人法学教育,也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学生就业压力也非常严峻.据统计,2007年法学学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再以上海某法学院2007年就业统计为例,毕业人数共155人,除国家委托培养的29人外,余下的126人中8人考取公务员,20人从事与法律有关的职业,6人考研或出国留学,4人延缓毕业,其余部分存在就业问题或从事与法律无关的职业,约占70%.可见,中国法学教育的前景不容乐观,问题的症结何在为什么中国法学教育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会出现这种局面

二、中国法学教育困境成因分析

(一)法学教育规模急剧膨胀,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从学生方面而言,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连年扩招,导致学生人数激增,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法学教育也被同化.截止到2008年,法学本科在校生达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达6万多人,法学博士在校生人数8500余人.在大规模扩招之下,很多院校都是大班上课,少则八、九十人,多则200余人,在这样的教学条件下,法学教育所推崇的讨论课很少开展.只有极少数的学生有机会与教师进行沟通互动,而绝大多数的学生流于形式,只希望老师考试时划好范围以便考试过关,至于究竟学到多少知识却鲜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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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校办学条件而言,缺乏统一的设置标准,教学机构庞杂.单就高等院校来说,截止到2008年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30年来增长了105.67倍.法学教育被认为是“投入少、见效快”的短平快项目,各高校纷纷举办法学教育,很多都是从思想政治方向分离出来的,这样的法学教育怎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除此以外,社会上还有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等,这种多层次、多形式、规模庞大的法学教育体系,没有设定合理的准入标准来把握一个合理的招生和办学规模,必然会导致鱼目混杂,影响教育质量.

(二)法学教育性质不明确,与法律职业脱节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连续扩招,中国的高等教育有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但是法学教育是一门专业化职业要求很高的学科,是不是也适用大众化教育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决定了我们必须进行精英化教育,培养学生的专业职业技能,而不是我们现存的教育理念,以简单的、概念性的、常识化的普法式教育.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轻实务技能的培养.其结果必然导致学生就业以后难以胜任和适应具体的法律实务.由于缺乏职业技能训练或培训,有的大学法律本科生不会办案,有的不会起草法律文书,往往需要一个适应期才能实现“软着陆”.这也是法学本科生鲜少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等职业的原因.

(三)教学方式、师资水平有待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育招生规模逐渐扩大,师资明显不足,于是很多非法学专业的教师和其他方面的人物纷纷涌入法学教师队伍.历史、政治、科学社会主义、哲学、外语等各科的教师竟然担任法学主干课,而在该校法学科班出身的教师中,本校毕业留校者又占据了大多数.

俗话说“名师出高徒”,没有“名师”何来“高徒”目前,一些高校法学教师撰写论文、出版著作只是为了应付评职称,其注意力更多的是放在理论研究上,对法律实务问题不太关注,致使接触到的实际司法活动少,没有有效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导致自己缺乏法律运用能力.没有法律实践,他就很难把法学理论生动而适用的传授给学生.法学授课方式上所提倡的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律诊所教育等教学方式也不可能实现,往往流于讲授式、演讲式教学.教师在讲台上讲诵教案,学生埋头记笔记忙个不停,与中学“填鸭式”教学并大异.在这种教学方式下,学生只会背基本原理与法律条文,并未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技能,与法律职业要求相差甚远.


三、中国法学教育之可能出路

中国法学教育问题重重,如何进行法学教育的改革,从而进一步推动和繁荣我们的法学教育呢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或可改善目前法学教育现状.

(一)明确法学教育的定位,规范不同层次的法学教育,控制招生规模.

现阶段多层次大办法学的现状必须规范管理.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必须界限清晰,功能明确.对办学主体资格严加限制,建立严格的办学主准入制度,从教育源头上严格控制法学教育主体,要对法学教育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要对法学院系的设立,考核实行适度的标准调控和管理.对办学资格的审核,不能只根据法学院系的师资力量、藏书数量这种传统的方法来评价,更重要的是对它的运用现代化的手段程度、生源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内部管理、经费以及对外交流等情况进行评价.特别是中专和专科阶段的法学教育以及各类非全民高等教育的法学教育更要严加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撤销,以减轻当前法学院系过多,学生数量剧增,质量不高的情况.同时,要适当控制招生规模,在办学条件允许、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招生,不能在市场利润的驱动下盲目招生.

(二)明确法学教育的定位,以培养怎么写作于经济发展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首要目标.

从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大致有从事司法实践和法律实务、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或者脱离法学而从事其他行业等情形.无论是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是学生的就业选择,从事司法实务者的人数要远远大于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者的人数.以实践和应用见长的法学教育当然也不会例外.

因此,法学教育的基本定位应当是:在本科阶段应以培养法律实务人才为目标,培养直接可以从事司法工作的,具有法律实际运用能力,广泛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法律实用型人才.在硕士(特别是博士)研究生阶段,可以将一部分学生培养成研究型人才.对将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学生要重点培养其法律运用能力,以保证其很好的适应实际需要.

提高师资水平,改进教学方法.

1.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师水平.

改变过去单纯选用学术型教师的方式,扩大实务型师资的比例.教师应及时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意识,逐步树立起先进的教育理念,更新教学内容,提高自身素养.特别是对法律应用能力提高.教师在合理安排教学的前提下应适当参与法律实践,如开辟建立双向交流机制,即安排有潜力的优秀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提高法律职业教学的能力与水平,从实务部门挑选高素质、经验丰富的人员来学院兼课或定期讲座.或者做律师,获得实践经验,关注法律实务中的新问题和法律运用中的技术性问题.这既可以怎么写作于地方,又可以为自己的教学提供素材,用典型生动的案例,简明流畅地阐释法律理论与法律制度,提高教学业务水平.

2.改革现行的职称评写作度,学术与实务并重.

现行的职称评写作度严重阻碍了法学教育的发展.教师和科研人员要评定职称最重要的指标就是科研.科研的标准就是被简单化为在几级期刊上发表了多少论文或者在几级出版社出版了几本专著.于是大家纷纷“著书立说”,粗制滥造、互相抄袭,为职称而作,为任务而作.而文章是否有创新之处、有多少实际价值反而无人问津.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注重的应当是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而非文章的多少.因而笔者建议,改革现行的职称评写作度,打破“以文章论英雄”的现状,评定标准应当多元化.应用型与学术型并重,尤其是目前实务型教师比较稀缺的前提下,应当注重教师的实务能力的提高,既有学术理论高度,又有丰富实践经验,即拥有法律专业知识,又懂经济、人文、社科知识的复合型教师应当是今后法学教育教师的首选.

3.借鉴外国先进教学育理念,改进教学结构与教学方法.

在教学结构上,西方国家的法学教育大多区分了重基础素质的普通高等教育和重专业技能的系统职业培训.基本素质包括人文素质和法律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则是指法律实务技能.比如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以其他学科专业教育为前提的,即学生首先获得非法律专业的学位证才可以进入法学院.它是一种四加三年制(非法律专业四年,后三年法学院培养),只有大学法学院学生才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我国可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调整教学结构,增加专业技能训练的专门阶段,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

在教学方法上,要改变过去“填鸭式”教学方式,运用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律诊所教育等先进教学手段,注重实务性的教学,法律教育的核心内容必须在教学中引入实务教学,法律院系应当适当地调整理论性课程,增加实践性、技术性强的法律运用课程,如律师诉讼技巧、商务法律应用、非诉处理谈判技巧等.多鼓励学生进行司法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阅看卷宗、整理争议焦点、制定开庭预案、参与庭内业务讨论、制作文书、参与或协助调研信息等法律基础性工作,通过在教师的协助下学生自己办案、甚至上庭辩护,通过实践活动,让学生接触大量案例和原始资料,熟悉法律案件的基本流程,使他们对法律在实际中的运作模式有更深的认识.

四、结束语

中国法学教育之所以陷入困境,关键原因在于没有充分认清法学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的特点,它是一种以职业为导向的教育,法律职业与医师、建筑师、会计师一样,需要在大学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系统、专门的训练,才能担负起职业所要求的职责.中国法学职业教育缺乏的正是职业技能方面的训练,中国法学教育的出路也正在于此.希望中国的教育管理者、教育实施者能够早日认清这一点,对现行的教育体制进行改革找到一条富有中国特色法学教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