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之小议

点赞:3612 浏览:1331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中国传统文化又一股主流思想的宋明理学,从某种意义来讲也可称为新儒学,是儒学在封建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集大成者是朱熹.本文主要讨论理学几个重要代表人物张载,程颢,程颐,朱熹几人在人性论,理的定义,社会规范及论等问题存在的异同之处,将简单加以讨论.

关 键 词:理学人性社会

作者简介:周艳(1982-),女,黑龙江哈尔滨,硕士,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理学的发端有两个代表人物,一是周敦颐,二是张载.周敦颐做过二程的老师,二程又是北宋道学真正的建立和创立者,而且周敦颐曾对二程提出这样的问题.“颜子乐处,所乐何事”,兄弟两个就开始琢磨这个问题,当时有没有琢磨通我们不知道,但是这个问题对他们后来的发展很有影响.“寻孔颜乐处”后来变成整个宋明理学一个内在的主题.所以从这个意义讲周敦颐也可算是理学的一个发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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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载,作为理学真正意义上的发端人,他的学说被称为(关学),张载对《易经》、《易传》,特别是对《系辞传》的解释发展出一种气本论的哲学,特别讲“太虚即气”.同时反对道教的虚无,主张建立一个以“气”为主的主体论.

二程指的是程颢和程颐二兄弟,他们二人的学说被称之为为(洛学)可被视为理学的创始人.程颢为人温和,很受当时宋神宗的器重.程颐则做过帝师.两人对理学的发展均作出了巨大贡献.程颢认为“理”,是宇宙的普遍法则,同时提出了“天者,理也的思想.”这样的“天”的概念的确是以前所没有的,理学家们把上古儒学中一些迷信的东西扬弃掉,将理定位在具有最高最本源性的概念,既理者,天也.理学体系便从此具有了其真正意义.程颐也提出了理学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命题,就是“性即理”.

朱熹是二程的思想集大成者.朱熹也是出入佛老,泛滥百家,然后返求诸六经.前人对他的评价是“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他既吸收了二程的思想,还吸收了周敦颐、邵雍、张载的思想,扬弃了佛道的哲学,在他的体系中,提出了关于“格物致知”的一套系统的理论解释.

张载,二程,朱熹,在人性论.对"理"的定义及社会规范方面均有相似之处,本文现做简单论述.

一、人性论

四人都认为人性本为善良,人性分天地之性,气禀之气,天地之性是善良是人的本性的体现,但是气禀之气却是为恶之根源.张载认为气禀之气可以通过学习就可以改变为善良,二程则进一步讨论了恶人恶行的原因.他们认为原因如下:有气禀之气所致,由行为不适所致,思虑不改所致.朱熹同意两个人的观点,但在二程论述基础之上对于恶的原因之中气禀之气又做出具体论述.恶人的原因是气禀之气不同,人的气禀之气无法根本改变,无法使之以齐.

二、理的定义

理是一种气,一种道,先于万物而存在,存在于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具体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也许可以用社会规范来做具体形象化的表现.并对人们行为标准有所要求,要求人们按照理之道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总之理是一种道,一种规律且不可改变.理学在论述具体社会规范时溶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如三纲五常,格物致之,思等融合道家的神秘和佛家的思想.

张载在理的论述方面只是对一些词进行解释.理起源于自然界中一切生物.并由生物之气聚散中形成,天序正常的秩序,天理社会规范,是一种道德标准,其中更确切的定义理,他认为众相所志必为理.这是进步意义的体现,因为他所设定的理既社会规范并且是从民众的角度进行论述的.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定的.

二程他们学说被定位为客观为心,他们认为作为社会最高范畴的天理就是社会统治者认定的社会规范,要求人们调整心理结构和价值取向,回到内心的修行之中,格物致知,可见佛家的思想对其影响之深.去感悟这种真正的天理.

朱熹认为理是世界本原气生物物生理,理先于事物.先于社会规范存在且不可改变,理在事先,未有这事先有这理,进一步提出理分殊的命题,要求人们服从这种具体形式化的理即社会规范,而且这种社会规范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这是对二程学说的具体深化,深化至具体生活中.

三、社会规范

三人均提出五常:五常的核心为仁,并为五常之间的关系做出解释,张载提出仁义礼智信.要求人们无条件的服从儒家制定的社会规范,其创新之处是仁的内容大众化,并认为仁的内容广泛化,既打破社会阶层的界限,认为仁并非上层社会应该遵守的规则,也是平等思想的一种体现,从这个角度讲也本身具有进步的意义.并且具体解释了仁义礼智信的内容还提出具体的方法论.丰富了自己的学说.

朱熹以三纲五常为例解释如何做到正确的社会规范,“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做到心恻隐,行恭敬能善恶别是非,守忠信,恪守这些准则.二程和朱熹都对克己复礼做出解释.朱熹以及其他理学家的阐释,把“克己复礼”上升为某种普遍的哲理.朱熹指出,“仁”就是人内心的完美道德境界,其实也无非天理,所以能战胜自己的私欲而复归于天理,自然就达到了仁的境界.然而从《论语》中的记载看来,孔子说的“克己复礼”只是在说一种具体的学习和修养方法,这里说的“礼”,就是指当时社会生活中实行的各种礼仪规范.可以说将克己复礼的意义进一步深入.


四、论

二程朱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而且事先对欲做出界定,合乎生理所需为正常的,可以存在,如求温饱为正常之欲,符合理的要求.饱之在求美食为私欲,应灭之,朱熹进一步提出欲和理之间的差别,引入到社会规范两者虽然相对有细微差别,但应该严格区别.

二程朱熹都将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进行分析,微观满足人们生存为正常之欲属于合理的范畴,除此之外为私人之欲不符合天理的要求,应该屏弃.宏观,社会中二程又进一步细分为公利和私欲,朱熹欲和理之间的区别理是符合社会标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