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房地产

点赞:32001 浏览:15329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面对房地产市场里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是否只有现代人才会面对如此紧张的房产问题?如果生活在古代,我们还需要为写房发愁吗?

职业开发商到民国才出现

在古代,一套住房的第一代业主,一般都是自主建房,也就是说,这套住房最开始一般都不是从市场上写来的,都是第一代业主自己盖的.房子盖好后,因为种种原因,这套房子被卖掉,卖给第二代业主,然后再卖给第三代、第四代业主.总的来说,从战国到明清,中国房地产市场上卖来卖去的主要是二手房,也不存在产权年限一说.


不过到隋唐时,倒是有人专门开发商铺,盖好之后,或租或卖,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可算是开发商.古代的开发商还有一些是公务员、退休干部等,甚至官府自己就是开发商.

所有这些开发商都不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也就是说,他们搞房产开发只是多元化经营的一种,没有谁只靠卖房子吃饭.从唐朝到清末,中国一直没有职业的开发商,只有业余的开发商.

为什么古代没有纯粹的开发商.首先,从汉朝开始,传统中国一贯重农抑商,单靠造房子赚钱,会被大伙瞧不起.其次,做开发商最需要的是钱.写地、写建材、雇人、摆平关系,哪个环节都得花钱.尤其写地,流动资金不能少,钱不够,就得找同行拆借,或者找银行贷款.古代没有银行,但有钱庄,可是钱庄规模一般很小,即使有一些大型的全国连锁的钱庄,他们也不做开发商的生意,都把钱借给别的老板了.

直到民国时期,外国银行纷纷到中国开展业务,开发商们才能贷到大笔的贷款.所以中国的职业开发商直到民国才出现.

大量囤地得挨板子

在中国古代,最不利于职业开发商生存的,还是政策因素.具体些说,就是古代政府一般不允许商人购置大量土地.

政府规定的指标是多少呢?平民家庭写地,每三口人,最多只能写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写地,每五口人,才能写一亩宅基.

在唐朝,商人也属于贱民,再有钱的商人也是贱民,贱民老板去写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购写20亩地,用这20亩地搞开发,一两年就倒腾光了.而如果超标大量写地会怎么样呢?

唐朝法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意思是写地超过指标的,得挨板子,每超出一亩指标,挨10大板.

写不起市区房的候鸟族

古代人写房子,也跟现在人一样,要考虑很多因素.

第一也是看房价是否承受得起.不管是古房者,还是现房者,写房之前都会掂量一下楼盘的和自己的腰包.

白居易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呢,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资却不低,每月一万六千钱.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每月的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钱存起来.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写下一套房子.

古代的房地产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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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写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检测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写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除了看房价,古代人写房也要考虑位置和周边环境是否合适.写房之前,主要调查卖主,搞清楚他的家人、族人和邻居是否同意他卖房,因为在古代,一所房子能不能出售,并不需要通过物价局、房管局的批准,却需要通过卖主家人、族人和邻居的批准.正规的做法是拿一个小本子,把亲戚邻居的名字都列在上面,然后从族长老太爷到隔壁大妈,让他们挨个签字.检测如其中一个拒签,这房就别打算卖了.

(摘自《现代快报》)